董 珊:談馬王堆帛書《天文氣象雜占》的形成 (上)
(2010-04-29 2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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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网贝记】 |
来源:简帛研究
去年年底,我讀到劉樂賢先生的近著《馬王堆天文書考釋》(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該書對馬王堆帛書《五星占》、《天文氣象雜占》和《日月風雨雲氣占》都作了既系統、又精當的注釋和論述。當時,我曾有寫書評的念頭,但因各種事務紛至遝來,遂將計劃擱置了。
過了不久,又讀到2004年12月份出版的《出土文獻研究(第六輯)》,其中刊發陳松長先生的《帛書〈天文氣象雜占〉釋文訂補》,根據對原件殘片的補充、對原誤拼的調整,為《天文氣象雜占》重做了釋文。
陳松長先生的文章發表在《馬王堆天文書考釋》出版之後,其所作的補充和調整,是劉樂賢先生未及採用。根據陳松長的新釋文,劉先生的釋文和注釋固然要改動的地方;但從總體上來說,劉先生對《天文氣象雜占》所作的論述仍是極富價值的。《馬王堆天文書研究》是一項代表了近年來數術類古書研究的最高水準的重要成果,我認為這仍屬最合適不過的評價。
在拜讀劉書、陳文的過程中,我對《天文氣象雜占》的編纂體例和形成過程產生了一些看法,鑒於從前有人很少談及這個問題,因此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和討論。拙文也可以看作代替曾計劃的書評,作為我向劉樂賢先生大著《馬王堆天文書研究》致以敬意的一種方式。
一
《天文氣象雜占》抄於約48×150釐米大小的整幅帛上,前面主體部分有六列圖文,據劉樂賢先生原來統計,有附在圖下的占文240多條,若據陳松長先生的新釋文,現有70+94+52+67+49+97=429行文字,其中第三列在新拼綴中的次序調整較大;後面位於整帛左下角位置的那個部分,劉書或稱為“第二部分”,陳文稱“後半幅末段”,在舊拼綴有三列文字,陳松長先生新公佈的拼綴增加為四列,這四列有文無圖,共計16+24+27+38=105行文字。
下面對《天文氣象雜占》圖文的引用,依據陳松長釋文的列數和行數,寫作“某列/某行-某行”。例如“2/1-2”指前面主體部分第二列的第一、二兩行文字及其圖;“後4/1”指後半幅末段第四列的第一行文字。
對《天文氣象雜占》兩個部分的關係,劉樂賢介紹說:“一般認爲,這兩部分可能是同一性質的兩本占書,但是,從第二部分的最後一句看,《天文氣象雜占》的編者或抄寫者似乎是將這兩部分當作一書看待。因此,我們仍將這兩部分視為一書。”(17頁)
劉先生認為,《天文氣象雜占》是同一種書,並非性質形同的兩本占書。這個觀點大體不錯。但從古書形成和整理的角度深究起來,關於該書的編纂體例,仍存在若干有待發覆的細節。
在這裏,我想提出的一種看法是:編纂者所據,可能是同一書的三或四個互有異同的竹簡傳本。下面通過檢查其編纂體例,來說明這個看法。
二
《雜占》第一部分是以圖爲主,文屬於圖。其占測對象都是用圖畫來表現,或者對圖畫形象輔以文字説明。第二部分的占測對象都是用語言來描述的。下面先來談第一部分的圖文。
在第一部分文字中所見的占家,有“北宮”、“任氏”、“趙[氏]”(“趙”2/55、“趙□”2/68)共三個。在第二部分中,也有一條出現了占家“北宮”(後3/9)。
劉樂賢先生已經論定這些都是占家姓氏,“與後世天文書如《開元占經》所引‘甘氏’、‘石氏’、‘夏氏’等同例”。劉先生接下來又說:“當然,若將帛書的‘任氏’、‘北宮’理解為任氏和北宮之書,似亦無不可。換句話說,帛書的‘北宮’也可以理解為書名。”(215頁)
《雜占》中的多數圖像及其文字都沒有注明來源,我們可以設想這些圖、文是來自某個底本。這類內容,可能是底本與諸本圖、文完全相同,所以沒必要標明其來源;或者僅存於底本,無可比勘(也許底本不存,而至少另外兩種簡本圖、文全同。這種情況雖不能證實,但從邏輯上說也有可能存在)。
其餘標明來自“任氏”、“北宮”、“趙[氏]”,並且與底本或其它各本沒有重複的內容,應是僅存于任氏之書、僅存于北宮氏之書、僅存于趙氏之書。僅存于任氏或北宮之書的條目比較多,這裏不煩舉例。僅存于趙氏之書的,只有如下這一條:
2/54-55黃雲夾月,邦賊。趙。
在上述情況之外,第一部分中有“同圖異占”和“同占異圖”兩類情況很值得注意,下面分別舉例來說明:
1、同圖異占並存:各本之間或一本之內,對同一個圖的占測不同,則帛書抄本中要注明。
A、任氏與北宮異占並存:
5/10-12:人主有喜,軍旅在外,軍有大喜。任氏。今北宮曰:軍有大事。
北宮占文只是說事情的重要性,未有喜憂判斷,較任氏之占,既簡略,又不同。
B、任氏與趙氏異占並存:
天子崩,諸侯□□。任氏。其一曰:亡地。趙[氏]。2/67
C、任氏內部兩占並存,且同時有任氏與北宮異占並存的情況:
2/89-94相亡祀,死。任氏。上,北宮曰,亡關。下,一占曰:見血,少三軍。任[氏]。
這條有兩圖。任氏皆占為“相亡祀,死。”任氏並對下圖另有一占:“見血少三軍”。北宮對上圖之占“亡(無)關”,即說此圖與任氏所占“相亡祀,死”之事無關,其意見與任氏不同。但對下圖沒有評說。
按說某圖與某事無關這種話,不會出現在占書中,北宮氏可能是與編纂或抄寫者關係密邇,親臨現場才會給出這種意見。因此,這條占文所見,與5/12“今北宮曰”都可以說明,北宮其人為活動於帛書抄寫時代的當代占家。
D、北宮內部兩占並存:
5/46-49
四提,大將軍死,北宮。
四提,有將軍出亡,北宮。
“四提”之圖雖然分為兩個,但二圖名稱相同,只是占測結果不同,並且都出自北宮本。
E、底本內部異占並存:
“□□□□,與崩同占。其一占曰,得地。”2/68
上擧各條同圖異占的例子,當視爲在流傳過程中發生的學説變異。
2、異圖同占並存:同一占測主體,在諸本中圖像不同,但有相同的占測,稱“同占”。對此,編纂者將同占二圖作直行上、下排列,或者前後相次,保存了不同的圖像,並分別注明來源。例如:
A、任氏與北宮異圖並存:
3/1上,任氏曰:邦有喪。下,北宮同占。
劉樂賢說:“此條圖像有上下兩幅,似皆為月暈二重而內有雲氣”。此外,3/7-9所屬的圖像殘去,從其文字“上,任氏曰:天□和。下,北宮[同]占”,也是同占而異圖。
B、任氏與底本異圖,二圖前後相次,占測相同:
5/1-2曼,天下有立王,任氏。曼,與立王同占。
此為任氏圖與底本圖不同,編纂者先錄任氏,再錄底本。
C、任氏、趙氏、底本、北宮異圖:
2/67-77
天子崩諸侯□□,任氏。其一曰,亡地,趙[氏]。2/67-68
□□□□,與崩同占。其一占曰,得地。2/69-71
與天子崩同占。北宮。2/72-73
殷失天子。任氏。2/74
與殷同占。北宮。2/75
桀失天子。2/76
與桀同占。北宮。2/77
上錄這些占文與圖像,集中出現了任氏、北宮、趙[氏]、底本的圖文。“□□□□,與崩同占。其一占曰,得地。”是底本已存有同圖異占,又與上文任氏同占異圖,而上文中任、趙二氏又同圖異占,其情況較為複雜。這部分最能看出編纂者在處理各本異同時,採取了不同的圖、占都一併保存的辦法。
D、底本與北宮異圖:
6/31-35
天筲出,天下搖,小人負子逃。天筲,北宮曰:小人啼號。它同。
6/46-69
蒲彗,天下疾。
蒲彗星,邦疢,多死者。北宮。
是謂稈彗,兵起,有年。
同占,稈彗。北宮。
是是帚彗,有內兵,年大孰。
癘彗,有小兵,黍麻為。北宮。
是是竹彗,人主有死者。
竹彗,同占。北宮。
是是蒿彗,兵起,軍饑。
蒿彗,軍阪(叛),它同。北宮。
是是苦彗,天下兵起,若在外歸。
苦彗,天下兵起,軍在外罷。北宮。
這部分比較集中體現了北宮與底本彗星圖的不同,占文則大致相同,小有幾處異文,也被一併記下。可見其校勘細緻。
我們也可以看到,《雜占》異圖同占之例,比同圖異占要多。對此現象合理的解釋是:圖像在傳抄過程中,比文字更容易出現改變。準確地區分占測對象的形狀,是準確預測人事的前提。所以編者對各本之間的圖像差別,尤爲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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