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lto,我的新英语外教,是个四五十岁的加拿大籍华人,挺不错的,英语很棒,还很幽默风趣。刚开始的时候,真的很诧异,外教怎么也是黄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呢,他自己也这么跟我们说,可是课到一半,真的会觉得还是中国人知道中国人的苦衷啊,如果每天都能上他的课,我想我的英语不会像今天这么蹩脚了,记得本科的时候,英语老师说别说自己的英语Poor要说young,其实不管是哪个词都是一个意思——蹩脚。学了十多年的英语,可英语是什么还是不知道,听,听不懂;读,读不明白;更不要提说了,张开嘴好像就像宋丹丹写《月子》一样七天挤出两字儿,结果还落个谁也没明白啥意思。
我就是这样子的,于是就有厌学英语的心理,也是在这个心理作用下,我上学期才免听了英语课。结果很差劲,且不说考试时的糟糕境况,也不提考试后成绩的垫底儿,就那考前的提心吊胆就足够受了。私下里,总以为英语就像尺子一样,会用才有用,不会用的,说破天还是没有用。但我还不是那种习惯破罐子破摔的人,心中还时不时的较劲儿一把,可是短暂的一搏总是很难力挽狂澜的,所以失败者较多。听
Sholto的课,有种亲切感,似乎也能唤起学习英语的一种潜在的激情。英语,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但也没有大起大落,这是我学生生活的败笔。我应该有所转折,给自己一个惊喜,让自己去想,去做。记得刚到大学的时候,不觉得英语很差,可是因为不习惯第一个英语老师的授课,我缄默了很长时间,可是我最终知道了选择沉默是自己最大的失误,是大学里最不该做的抉择。越不想说,越来越张不开口,开始畏惧自己的表达,开始健忘英语,于是就成了今天的样子。
也许, Sholto外教会成为一个契机,给自己找到自信,英语的自信。How do you find it?
我真该这样问问自己,用英语的思维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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