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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辩护,还是让他错过了今年的高考

(2010-06-10 07:46:24)
标签:

高考

恶性案件

公安人员

包庇犯罪

错过

教育

分类: 办案札记

我的辩护,还是让他错过了今年的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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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图片来自网络,无文中内容无关

 

    今年高考已经过去,我得到了他几天前出狱的消息,整整一年的刑期已满,但他所涉的那桩案件仍未最终审结。

应家属要求,我在五月底帮他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但没有去接他出狱。

去年高考来临之际,他被涉及到了一桩恶性抢劫杀人案件。他既不是凶手也不是帮凶,他的被判刑的罪名是包庇罪。

包庇罪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量刑一般不算重,大多可以争取缓刑。

去年7月份,他的父亲找到我求助时,我就是这样给他解答的。我的解答有大量的事实依据,据网上公示的判决书显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年度审判的同类案件结果都是缓刑,同样也是为杀人犯包庇。

更何况,他包庇的主观心理与情节,似乎并非是为了让凶手逃脱法律追究。

他不幸的根源是他遇到了凶手。

一个紧张备考的高三学生,在一个深夜从教室返回宿舍的途中,遇到了刚刚抢劫完出租车司机的同班同学,浑身是血。

   “我刚刚杀完人,如果有公安人员来问起,你要说和我在一起上网……

这句话的语气不用太多费神的推测。

警方侦破很神速,因为这是一桩在当地罕见的抢劫、杀人、焚尸的恶性案件,引发了出租车司机群体性恐慌而曾到政府大楼前请愿。

第二天晚上,警方将嫌疑重点已经锁定,但为了侦查的需要,也依法传讯了他。

校园内并不知道外边发生的一切,他说头天晚上在和凶手之一在一起上网。

 

据卷宗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在抓获凶手后,又询问了他一次,但他由于不知道凶手已经抓获,又坚持以前的证言说了一次。

于是,他被刑拘,罪名为涉嫌包庇犯罪,而且是为重大恶性案件的包庇行为,性质极为严重。

他父亲找到我时,面部肌肉都在抽搐和颤抖,一个再普通不过、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有一个愿望:让孩子早日出来继续他的学业。

 

我当时也足够的天真,认为高考前怎么没有努力争取一下,上演出由公安人员现场监督、嫌疑犯正常参加高考的佳话呢!但一切都是传说,童话般的传说(未完待续)

 

http://s8/middle/4903c5bdt88a190d76297&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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