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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

(2011-05-02 19:02:45)
分类: 故事

(一)

    父亲那一辈的人多数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因为考上了大学或是年少时外出打工闯荡,而离开了家里那一亩三分地。这样的人,后来大多留到了城市,成家立业。于是,他们把自己走出来的地方唤作“老家”。

    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村孩子,生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中原地区的一个普通村子。在我看来,这个村子拥有一个不同于“闫庄”、“李店”、“王家屯”这样的在中国俯拾皆是的村名,它的名字叫——下期城。虽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因为方言以及年幼无知的原因,我一直叫它“侠起程”,并且不清楚这个听起来很奇怪的名字是哪三个字。

    父亲十七岁那年高考名落孙山。那天夜里,他和同村的孩子一起躺在镇中学外面的大石头上,抬头望着黑漆漆的天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村里和学校的事情。第二天,他毅然理转文,连课本都没带就溜进了楼上的文科班,复读一年后重上考场。

    下期城,并不是这个村子唯一的名字。因为曾在其地下三米处发现了远古人生活的痕迹,多是些散落的土砖块和瓦块,所以它也被称作“砖头村”。张姓是村里的第一大姓,村里七街的张氏祠堂每年的香火都很旺盛,听说还有不少人从遥远的外地赶来寻根祭祖。每到大年初一,村里的老人们多会聚集在这里,点燃一挂千响的火鞭,烟雾在震耳的噼里啪啦声和孩子们欢笑声中升起,格外喜庆。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全家上下都很高兴,父亲的奶奶专门为了这个家里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做了一大碗白面捞面条,一点儿玉米粉都没掺。时隔这么多年,父亲依然能够记得手里端着那碗沉甸甸的白面条时巨大的幸福感。

    小的时候,每次回老家,父亲总喜欢带着我在村子里遛弯,他会指着眼前经过的一处景物告诉我,以前这沟里有水,我们小时候常在这儿玩。或是指着不远处的一座破旧的土房子说,这就是咱家的老院,你爹我在那儿长了十几年。这是你轱辘爷的家,这是村里大队开会的地方,那里以前常放露天电影...年幼的我跟在父亲身边,懵懂地点着头,不知不觉中心里早已烙下了这些有关老家的意象。

    后来,父亲到了省城上大学,还改了一个听起来充满了知识分子气息的新名字。这里的一切对他这个从小长在农村的孩子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他第一次敢在食堂里大口吃白面馒头,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香蕉这种水果,第一次穿上了擦得锃亮的新皮鞋,第一次体验到城市之大和精彩。也是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离下期城越来越远。

    如今的父亲,像那个年代毕业的大多数大学生一样,留在了城市,有了自己的家庭、事业和朋友圈。他们对这个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也同样给予了他们应有的地位和名声。他们渐渐习惯了周旋在城市的声色犬马和物欲钱权间。然而,我明白,在父亲的心底里最放不下的是老家。忙碌了两周之后,他还是想回老家看看,家里的老人最近身体如何,听奶奶唠叨下姐妹邻里间的你长我短,吃上一大碗热乎乎的手擀面,坐在家门前的街旁和往来的老熟人打个招呼。

    两周回一次老家似乎已经成了父亲生活中的一个例行程序。我放假回家时,父亲会带上我一起,偶尔也会再拉着我走走老街和胡同尽头外的庄稼地。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跟在父亲的身旁,时不时有认识父亲的人经过,亲切地唤一声父亲的小名,看到我时会用惊讶的语气说,嗬,闺女都长这么高了,都快赶上她爸了。父亲这时总会用他厚实宽阔的大手拍拍我的肩膀,用老家话答道,长个傻个儿。

    现在的下期城,处处可见旧的房屋被推倒,新的砖墙拔地而起,并不宽阔的街道上时不时有汽车绝尘而过,年轻人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装顶着黄色卷发三五成群地骑着摩托车呼啸而去。它早已不同于儿时的我心中烙下的模样,但它每一点变化的轨迹却都深深地留在了父亲的脑海里,在那里,记忆汇成一条河,静静流淌,一直流到父亲的心底里。   

          

       

(二)

    其实我可以理解mars对贾樟柯电影异乎寻常的喜爱。尤其是《站台》。贾樟柯是山西汾阳人,若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位于晋中的汾阳与位于豫西北mars的家乡修武之间至少还隔了五百里路程。然而,若从文化传统和风土民情来看,豫西北与晋中晋南颇为相似。

    贾樟柯的电影里常出现“县城”这个意象,像《小武》和《站台》都是发生在县城里的故事。而这里的县城不同于中国其他地域的县城,从街道建筑的模样,到人们的穿着打扮,到饮食风俗,再到方言口音,都无一不流露出一种浓厚的太行山色彩。

    他用电影的语言重新构建了有关特定时空的记忆,将大时代背景下普通小人物的生活以一种完全逼真的方式还原,在非现实主义流行的电影界,他作品中体现出的这种强烈的现实主义人文视角,深深地打动了很多人。mars也是其中一个,而对于mars来说,贾樟柯电影中所出现的意象正唤起了他对老家,即同属太行山下小小县城的记忆。

    一直觉得,县城,不同于城市,也不同于农村,却是最能代表一地特色的集群。它没有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混杂的口音和漫溢的金钱与权利,也不似乡下一望无际的田野和单调的作息。它安然处于城市与农村的中间档口,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人群单一因而方言得以完整的存留,进可达城,退可回乡,剧院,公共大澡堂,卖杂碎的老店,炒凉粉的小摊,菜市场晌午前的熙攘,发廊前永不疲惫的三色转灯和挂卖着艳丽俗气服装的小商店。

    岁月钩沉,这样的县城里走出了太多像mars一样的年轻人,他们独自一人离开家乡,甚至远渡重洋,然而心底里最感到踏实和牵挂的就是那一方土地。

    我可以理解他为何每次回家总要抽出些时间在县城里逛逛,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缓缓溜过灯火,在城关的羊杂碎铺子里吃上一碗热乎乎的杂碎汤,在深夜十二点时独自踱到家对面的夜市摊上点一碗拉条吹一瓶啤酒,或是站在房间的窗前凝视着不远处的老街上突突驶过的拖拉机。

    因为在mars的眼里,这是一种不同于条条框框束缚下的精致生活之外的感受,因为简单而可爱,因为粗糙而愈加真实。也是因为,他在心里深知,眼前这片土地,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三)

我们一次次 一次次

一次次地走

 

是为了一次次 一次次

一次次地回

 

        ----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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