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以前我还处于对摇滚的萌芽时期,现在我大概就应该过渡到生长阶段了。
我喜欢摇滚,而大部分唱摇滚的都是以乐队形式出现,这是摇滚和其他风格的音乐,尤其是流行最大的区别之一。
一个摇滚乐队的作品从灵感来源到词曲创作再到编曲基本上都是由乐队独立操作的。而每个乐队都有其核心思想与认识,他们将这种思想很自然的灌输到自己的作品中去,因而整个摇滚作品中有一种非常强烈的主体感,并且一个乐队的各个作品之间在感觉上都呈现出惊人的互通性和相似性。始终有一种有力的精神贯穿始终。而这一点恰恰是那些靠别人给自己写歌而红起来的流行歌手所做不到的,也是他们永远无法抵达的高度。
听好的摇滚作品,不仅是在感受一种旋律,更是在获得一种精神,这可以是一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