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不能言说的事,可以交给文学。冯小刚靠《我不是潘金莲》,碰触了信访的底线;靠《芳华》,碰触了“文革”和对越作战的敏感点。非知名导演文牧野靠《我不是药神》(以下简称《药神》),碰触了上访上街,特别是执法有悖人性的底线。这年月,作品不碰点底线,就很难溅得起一点儿水花,碰点底线又还活着,一是不易,作者不易;二是庆幸,观众的庆幸。
《药神》如果没有一个长长的闪亮尾巴,恐怕很难通过片审,获得公映。这条长长的尾巴,或许掩护了编剧和导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良苦用心:推进重大民生事项的改革,正如“格列宁”等高价药纳入医保,让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付出的代价(包括失去生命)、忍受的痛苦、家庭所受的拖累,实在太过沉重了。改革不能这样改。不是说壮士断腕吗?但好多改革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依法治国,多好的愿景啊。但影片中的公安部门执法越严、越急,执法相对的弱势群体就越没有活路。突然想起,白天alen辅导一初中生关于“力的三要素”: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查办“假药案”,那位公安局长考虑到了“三要素”这个常识吗?那个办案警察在一线痛彻感悟到了“三要素”的原理,不是方向有偏差,就是作用点有问题,知道了有用吗?放弃办案,不怕追责吗?
这么多年的法制教育,老百姓多少知道守法,但有的守法就活不下去;基层执法讲究点人性,就可能是不讲政治,面临压力。“作为”或是“不作为”,早已不是纸上那么简单。听有一位从事法务工作的专业人士说过,“小事讲法治,中事讲利害,大事讲政治”,他为此忧虑:这样的依法治国,能够根本保护人民的利益,树立起人民的法治信仰吗?
检验一个社会的公正文明,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看社会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可是在上海(故事背景城市)这个中国最发达的大都市,一群慢粒性白血病人生的希望,不能指望政府及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在命悬一线时,不仅不能指望法律保护,反而要求法律饶恕,只能悄悄地依靠药贩子走私,“药神”成了救世主。在一切都有一个习惯性归皈的现实语境下,民间有个“救世主”,这是多么地犯忌,可这又是很多现实的真实写照。
那名牧师被迫协助、参与“格列宁”的代理谈判和销售,原以为编剧是想毁了这牧师的宗教信仰形象,其实不然,他是一个信仰坚定的基督徒。在压力之下有些委琐的他,其实懂法律、明是非、辨善恶,还能勇敢地与坑害患者的真骗子作当面斗争。他在我们这个红色社会微小的存在,让同在江湖的有着金字招牌,端着一幅假崇高面孔的有些公仆们相形见绌。剧中似乎没露这样的机锋,但作者非常明白,观众不会全是傻子。
离婚男程勇走上走私“格列宁”的违法道路,最开始是被“逼良为娼”。本来拒绝了,但在上有老、下有小,负担不起老人医药费的情况下,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得以铤而走险;后来重操旧业,自己贴大钱给众多患者们续供“格列宁”,则是人性的温暖,良知的光辉。但他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当今社会,还有多少涉及基本民生的制度漏洞,需要低层小民们来补锅、事后来背锅,而那些制度的设计者、执行者,却总是气宇轩然着。
是的,“药神”开的药店,后来名义上经营的是性保健药品,但实际上在经营救命的“格列宁”,求助无数吃不起高价药的慢粒性白血病患者,但这个药店都是以店主赔本、坐牢,以有人拼死为代价,它似一个窗口,窥见了基层的民生、法治、秩序以及整个社会上下机制运行的种种弊端,当然,也有艰难的进步。
看完电影,我特意最后离席,向这一群弱势的“小人物”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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