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稍纵即逝的“敬畏”让谁羞愧
(2016-10-27 08:30:30)
标签:
时评 |
分类: 时评系列 |
红网时评:http://hlj.rednet.cn/c/2016/10/27/4118714.htm
落马后的苏荣说:“现在就放我出去,我都没法出去,怎么去见熟人,同学,特别是老领导,我无法去见面,我没脸去见面。”苏荣落马前夕的那个春节,面对央视特别节目《家风是什么》,事后他说:“我的家风是什么,我都不敢看这个节目。”
低价购买了五套商品房的吕锡文说:“我真的不好意思去打听(房子到底优惠了多少钱),我根本不敢去打听,有点挺难面对这个的。”“当年插队的那户老婶儿说锡文啊,我什么时候上北京你们家看看,我真的不敢接话……,觉得这个反差比较大。”
苏荣的“不敢见”、“不敢看”,吕锡文的“不敢问”、“不敢接”,不是捶胸顿足,也不是痛哭流涕;不是理想信念的高度,也不是生死存亡的底线,但让人们相信这是人话。因为它表达了当事人当时尚存一丝敬畏,击中了人们内心的良知。人之为人,不仁非人,怎么做人?可惜,这份敬畏稍纵即逝。
如果有一种力量让他们敬而畏之,知迷而返,就不会坠入犯罪深渊。一次次规定要让人“脸红心跳”的民主生活会,为什么没有将心中的妖魔驱走。尽管党纪法规需要修改完善,但即使当时的纪律法规,对胆大妄为并非没有约束。如此庞大的老虎苍蝇群体,与其说让过去严肃的教育、严格的纪律、严明的法律蒙羞,不如说让有些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的工作漏陷,让那些有举荐、决定、监督之责的领导陷于尴尬,甚至要承担责任。
可以说,“不敢见”、“不敢看”、“不敢问”、“不敢接”,说明多年接受党的教育,他们内心深处多少存有“不想腐”、“不应腐”的因子,可惜那么多组织行为和组织要求没能将这因子激活,并形成可以抵御歪风邪气的正能量。纪律法规并没有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利剑。这方面有太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与反思。其实,有时只需扯扯袖子,有时就差提个醒;有时需要一针见血,有时必须猛击一掌。
基于党的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的惨痛教训,中央对于干部监督采取“四种模式”,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成为常态。目的就是将心中的“不敢见”、“不敢看”、“不敢问”、“不敢接”等因子催化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自觉与坚定。实现“四种形态”的难点,在于开始阶段,很多人不要以为这是小题大做,故弄玄虚,这是让我们远离罪恶的一种保证,是组织真正的关心与爱护。我们需要教育,需要监督,但又不能产生“保姆式”依赖。在各种环境都保持定力,在什么道场都不忘初心,才算过硬的党员干部。如果意志不坚,敬而不畏,最终铤而走险,对自己不仅是情感上的羞愧,而且是政治生命的被摧毁。(东湖评论、长江时评、飞天时评用稿)
前一篇:“翁婿对话”也是一面“对照镜”
后一篇:欣闻最铁的关系是“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