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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止家长偷看小孩短信是立法秀

(2009-05-27 07:41:12)
标签:

教育

家长

未成年人

监护人

小孩

湖北

分类: 时评系列

《楚天都市报》报道  孩子的手机短信,即使是作为家长的您,今后也不能随便翻看,因为这有可能导致您违法。前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被提交审议,禁止家长偷看小孩短信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这是一桩陷家长于两难注定要遭到强烈反弹的立法。一些部门和专家不从正面想办法加强青少年教育,却迎合未成年人心理以显示自己的前卫。如同不注重青少年人伦羞耻教育,却一味提倡性启蒙、普发安全套一样荒唐。正如网友们说,提议立法的人是不是没有孩子,他们难道体会不到做父母的良苦用心,不知道孩子的成长有多少问题需要去面对,并不只是一个保护隐私问题这样简单。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一旦失守,满盘皆输。做父母的不能帮助防微杜渐,难道让孩子掉到河里了,会有神仙来救?

我有个侄子,几乎下岗的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在本市名校读初中。一段时间,学习心不在蔫,情绪不稳,成绩由年级的前100名下滑到300名以后。查其原因之一,上课下课玩手机发短信,一周回来两天,吃饭睡觉手机不离手,母亲看不过去,把手机给没收了,可是他有办法借同学手机玩。母亲忍无可忍,查看手机内容,原来是与班上女同学传递似懂非懂的暧味短信。父亲进行了厉害的批评,母亲采取方法与班主任联系,平和巧妙地使孩子度过了一场“早恋危机”。不久,孩子的情绪与学习恢复了正常。

我把这个最新立法讲给孩子的父母听,他们坚决反对,说我们不管谁管。这样立法会使有些孩子们无法无天 ,难于管教。未成年人毕竟自控力差,不加约束,不知道是保护还是加害于他们。短信与日记不能完全等同,它易于操作和传递,更易相互感染,容易干扰小孩的身心健康与正常学习。如果真的通过了立法,相信很多家长为了孩子会奋不顾身,那时一定是陷执法于尴尬。

未成年人对很多事情有错误的看法和不成熟的做法,逆反心理是每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也是必经阶段。家长不去指引他们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孩子也许要走很多弯路。不需要家长采取“潜伏”监管的孩子当然有,毕竟是少数。如果非要立法,也要看时机成熟不成熟。按照立法者的思路,要“禁偷”不如“禁用”,不让未成年人用手机才对。本来手机对健康的影响很大。或者说,有办法的专家们和教育部门应该想办法让孩子们在手机与短信这类“双忍剑”面前作正确的选择才对。

和孩子建立平等信任的关系不是一蹴而就,不能一下子从传统的方式转为现代的方式,不是靠阻止查看孩子短信才能解决。给孩子一个空间是必要的,这是文明社会的方向,待有了一定基础再立法无可非议。但不能一刀切,不能把监护人特有的管理当成了敌对行为。一下子提到立法层面,无疑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自己畅快淋漓,别人叫苦连连。这是立法者作秀,监护人为难,孩子们“遭殃”还偷着乐。

笔者认为,家长教育管教孩子不能依赖于查看孩子短信和聊天记录这类手段,应从小建立互信平等的交流沟通机制。但对未成年孩子来说,监护人可以采取有别于社会学校的方式方法,处置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只是,家长了解孩子短信包括聊天记录,要讲究方法,不到不得已,不得强行和偷看。知道了不良短信和聊天,要冷静处理,不作传播和公开,不伤及到孩子的面子和正常生活,心平气和加以引导和警醒,作为监护人是很有必要的。

 

花絮:一人不慎落水,路人聚而欲救之。其中一人说,落水者是公务员,路人散去一半。 另一人说,是公安局的,又散去一半,又有人说,看上去像城管,路人皆散去。 猛然有人说,是证监会的,路人蜂拥而回,以石投之,让他活着上来那不是坑死人吗。 突然有人惊呼,是国足的 众人皆纷纷跳下将其捞起,此人正欲感谢,众人答:再待会儿里面的水全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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