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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问责论”也是一次“人为返航”

(2008-04-08 06:31:38)
标签:

杂谈

返航事件

东航

分类: 时评系列
(新浪博首置顶专题、文化博客深度阅读推荐文章)
 
4月5日下午,东航向媒体发来一封致歉信———对于3月31日航班返航事件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东航仍表示,返航缘由是“天气原因”。
 

4月7日,东航对其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不正常”事件,首次公开承认存在人为因素,称已对涉嫌当事人实施停飞和调查处理,并对社会和旅客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正当东航开始显示一定诚意,在处置这一事件的进程朝健康方向发展时,某航空资深人士就这一事件在接受新良航空连线采访时谈了令大家预想不到的看法,他说:“大可不必为此对飞行员和航空公司大加问责。”云云。

 

本来愤怒的乘客才得到些许安抚,关注的国人看到了事件进展的良好转机。然而,这位专家投石激起千层浪,把刚刚吐出一口闷气的人们瞬间打回了原形,使处理“集体返航”事件也遭遇“返航”。

 

专家特别善于用“与国际接轨”来说事,请问这些飞行员的职业道德有没有跟国际接轨?中国军人的薪水比美国军人的低、中国工人的薪水比美国工人的低、中国农民的产品卖的比美国农民的产品便宜、中国官员的薪水比美国官员的低,还有医生、教师、火车汽车司机等行业的薪水均比美国低,照这位专家的观点,这些人都可以停工,都可以戏弄自己的服务的“上帝”?

 

飞行员的委屈要我们理解,航空公司的难处也要我们同情,那被侵害的乘客活该倒霉?几千名旅客的时间就这么被飞行员作为筹码白白牺牲掉?如果这其中有危重病人、有重要合同要签订、有重要公务,你们是如何理解如何同情的呢?

 

是不是中西部地区因为政策不平衡就可以“罢发展”?是不是医生可以停下手术、警察可以不抓罪犯来要求加薪?我们的政府和媒体还有什么理由要求讨工资的农民工不要爬高跳楼而要理性维权。

 

如果说开飞机关糸到一百多人的生命而不必大加问责,那么开火车的关系更多人的生命,操纵导弹原子弹的呢,是不是他们更有理由提出更多的要求而不被约束?每一个老师是不是可以把自己一个班的学生当人质来向政府叫板?

 

对公众表示歉意只是必要的而不说是必须的或起码的,还要如实说明个中原委,这是什么立场?东航和飞行员“集体返航”难道还不足以平私愤,道歉是不得以而为之?本来人们对所谓的“歉意”已经产生免疫力了,说明个中原委还有谁听?

 

专家责怪媒体的连续跟踪报道把这一事件的当事各方推到了风口浪见,明明是飞行员的“返航秀”有意夺过民众和媒体的目光,怎么是大家对不起东航了对不起飞行员了。你们就该把无辜的乘客“绑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蒙受“不白之冤”,你们对安全和时间最重要的航空旅行都可以信马由缰,人们凭什么要克制而发不得怒气讨不得公理?

 

诚然,飞行员隐性罢飞,体现的是航空公司转型期对人力资源行政管制与市场定价之间的激烈冲突。只有按照法律行事,搭建公平的人力议价平台,才有可能杜绝极端事件再次发生。但是,按照人们对东航第一次道歉和这位资深人士的观点和态度来判断,即使完善了飞行员等特殊行业的薪金机制,即使给其提高了待遇,免收了税金就未必能解决问题。要求不再使飞行员带着满腹委屈上飞机,这明显是按“宁让我负天下人,而绝不能让天下人负我”的逻辑为飞行员说话。民航改革肯定是必须进行下去的,但一定要改得飞行员无话可说,目前有这样的改革吗?再说,任何改革也不能让高速运行的火车停下来换车轮啊。

 

据有关方面披露,东航云南公司集体罢飞已有先兆。发生集体返航事件的两天前,一封“致东航云南公司全体飞行员”的公开信,被复制多份,贴在飞行员宿舍和飞行楼里,并被塞进很多飞行员的房间里。信中列举4条“应该警醒”的理由:一是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二是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三是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等等。最后一条,提到了该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辞职而被公司提出1275万元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这封信的结尾处,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言,同心协力”。这封信后来流传到网上,但删除了“同心协力”四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飞行员称,之前,飞行员们都在谈论这事,而他不想参与此事,所以特意申请更多的飞行任务。“争取待遇倒在其次,这应该是飞行员改善生存环境的一种尝试。” 一名飞行员在接受《云南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而这也不是没有先例,几年前某航空公司西南公司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一天内有30多个航班‘因天气原因’返航。”

 

在如此明显的背景下让集体返航发生,发生了又称是天气原因,好不容易说真话了,马上有权威人士鼓吹“不必问责”,据此,我们倒是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东航云南分公司是为维护公司的形象有意掩盖飞行员的返航行为。东航第一次致歉说是“天气原因”,说轻了是遮丑,说重了是欺骗,结果是两头不讨好。资深人士的“不必问责论”是不是“集体返航”事件的第二次防御和抵抗,笔者也不敢否定。不肯从自身找原因不吃苦药治病,倒是“天气原因”的另一个翻版。

 

飞行员拿乘客作“人质”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资深人士莫想一夫挡关。万夫所指,必须问责,各负各的责,领导负渎职的责,飞行员负严重违规(违法)的责。即使公司平时管理有再大的不公,也不能成为飞行员擅自返航的理由,这是此一事件必须坚持的原则,这比追究领导责任还重要。

 

记起几年前的一次澳大利亚旅行,我们离澳前一天,在下榻的酒店从正当的途径听说澳航职员次日要罢工,我们开始担心能否按时顺利离境,又庆幸有机会能看看西方国家如何出“洋相”。出乎我们预料,社会反映很平静,航空公司及时作出了相应的部署。第二天,悉尼国际机场仍然正常运行,我们也按时顺利离境,没有“突发事件”的任何感觉。当时我在考察报告中写下如下一段话:通过这件事,我们看出这个国家有一种东西在起作用,即全局观念和规则意识。大至一个国家,小至一个行业,都有法可依有规可从,各行各业都有一种基本职业操守,他们的国家观念和团队意识,规则感和法律意识,行业为了公众的利益对可能的风险未雨绸缪,已经能够让他们处惊不变,利益诉求也能够依法进行,公众的利益也得到了保证。

 

有关链接:东航云南公司"集体返航"事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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