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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学生溺水,教育者能做些什么

(2012-08-29 10:38:02)
标签:

深坑

潍坊晚报

防溺水

学生安全

教育

分类: 教育随笔

8月16日《潍坊晚报》刊发了这样一件事:在诸城市舜王街道小荣村北侧的一片防护林中,一些村民用挖掘机挖泥土留下了许多深坑,而8月初的几场大雨将这些深坑掩盖形成水坑,最深处约2米。8月10日上午,该村13岁双胞胎兄弟秦庆、秦瑜在去姥姥家途中不慎落入深坑中溺亡。8月15日,事情已经发生6天了,亲人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对此,舜王街道小荣村村支书表示,由于防护林中的大坑都是个人私自偷挖的,所以此事跟村里并没有关系。

评析: 几个深坑,几场大雨,两个13岁的生命竟然因此而消逝。每年都有类似这样的悲剧发生。斯人已逝,我们在扼腕叹息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下,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必然会发生?是天灾,还是人祸?作为学校、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应该干些什么?

安全大于天。这句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在溺水多发的季节,一是要把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日常的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灌输到孩子的心里。二是教师要经常搜集溺水的相关案例,告诉孩子们,给孩子们分析,为什么要远离沟渠池塘河流。三是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是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建设,通过家长给家长讲有关防溺水的知识,要求家长尽好监护人的责任。五是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和家长一起学习,避免家长回家后连看也不堪直接签个字了事。六是要在生活中注意观察,如果发现非正常形成的水沟水塘或者已有的水沟水塘、河流旁无安全设施,无警示牌,要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渠道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能填平的填平,不能填平的一定要加上防护设施和警示牌。

天要下雨,我们无法左右;但类似于深坑的形成,原本可以避免。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唤醒家长的责任意识,呼吁各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是我们的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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