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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的身份悬疑

(2010-07-22 15:38:12)
标签:

杂谈

分类: 《新周刊》每期亮点

有网络,无内容
互联网电视的身份悬疑

 

当互联网电视这种新兴模式出现之后,它的内容权应该归谁?

 

文/马振贵

 

电视还能怎么发展?在今天,无论世界哪家电视台都无法把它的节目送到全球每个用户,每个用户也无法收看所有电视台的节目。面对全球几万家电视台,观众们是无奈的,他们只能获取少量电视台安排的节目,而不能任意漫游世界随意收视。作为世界上最主流的娱乐之一,在过去的60年里,电视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接受信号,或者说,电视的唯一功能就是接收电视节目。大家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让电视画面变得更清楚,当电视的显示达到1080P的高清以后,任何再在画质清晰方面的努力都收效甚微——1080P已接近人类视觉识别能力的极限。

 

电视只是浏览器


在移动互联网技术越发成熟的时候,把网络和电视机连在一起可能是唯一能让电视机继续向前发展的方法。互联网电视与智能电视都是把宽带与电视连接起来,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新技术。各类娱乐资讯的繁荣,不断涌现的更新的影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推动了互联网电视的诞生并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全新电视品类。
最先吃螃蟹的是谷歌, Google TV电视平台的出笼,是一套开放的软硬件综合平台,目标是将互联网内容全面引入电视设备,让人们轻松访问网上的精彩世界。这种设想无疑是值得期待的,目前互联网对人们的影响已经逐渐追赶上电视媒介,尤其对年轻一代而言,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谷歌希望通过前期的努力,快速地在整个市场的启动期就能拥有一定的机会。目前,Google TV平台基于Google Android操作系统,可以直接运行现在已有的大量应用程序,包括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冲浪、支持Adobe Flash动画。大家可以在电视上访问自己喜爱的网站,任意选择频道欣赏。电视的作用也不再仅仅是观看视频,它还可以查找资料、浏览照片、打游戏、听音乐等等。
Google TV还嵌入了Google搜索引擎,方便查找电视频道、网站、应用程序、电视剧、电影等各种内容。此外,谷歌还与索尼、英特尔合作了智能电视。谷歌电视对开发者和用户更为开放,“我们的目标是像智能手机改变手机体验那样改变电视体验”。正因为如此,我们也才更看好苹果介入到这个市场,因为在这个模式的引导中,苹果的优势更加直接,在智能手机市场唤醒的第三方支持,已经让苹果成为开发者重点关注的一个焦点,并且带来更多的收益,这也是为何苹果能够在硬件之外可以获得更多收益的关键所在。虽然谷歌和苹果在这个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苹果独有的市场优势和产品优势,也必然会获得更多的机会,这也将预示着,如果苹果推出自己的互联网电视,自然会得到更多用户的支持和期待。

 

内容掌控中的矛盾


对于电视内容的掌控,广电一直不松口,这也是在三网融合中最难跨越的一道坎儿。其实不在三网融合的辖制内,广电对内容的掌控也是要求绝对的。而当互联网电视这种新兴模式出现之后,矛盾的冲突就越来越激化,暂不论电信运营商的反对,即使电视制造商对广电也开始抱怨颇多,因为广电卡着内容这条管道太严了,几乎是密不透风,别人根本无权插手。即使是一些非视听节目也被列入监管的行列,这不能不让电视制造商希望能够寻找到互联网电视的突破口变得戛然而止。
在这样的背景下,电视制造商要发难了。针对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内容”双管制模式,彩电企业给予正面的回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日前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上呈报告。报告认为,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集成牌照并不科学,要求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可以申请牌照。此外,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教育、资讯等服务,也不应完全由广电部门来监管,而要按照其他部门的管理办法来规范。
互联网电视概念出现之后,制造厂商的热情高涨,毕竟这是一种新兴的模式,对于推动目前的产业格局有一定的帮助,尤其是当制造厂商在硬件构建方面的利润越来越微薄之后,需要新的刺激性的模式推动厂商变革。互联网电视无疑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桥梁。但是,概念出现之后,由于在内容上的迟迟不能跟进,让制造商感到有点无所适从了。
目前,TCL、海尔等国内知名品牌的努力迎来了互联网电视发展的热潮。此前曝光的互联网电视涉黄事件迫使加快规范行业内容政策出台的脚步。国家广电总局最终认定“集成+内容”的双轨节目管制更为有效,实施了新的牌照制度。此制度规定,互联网电视所播放的节目必须由拥有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集成牌照商家所提供,电视终端厂商自行提供的视听、点播节目不在其列。但牌照的发放却仅仅集中在广电系的三家厂商。这也彻底堵住了家电制造厂商的节目机会和渠道。

谁能拿到牌照?
根据广电规定,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必须植入一个具有内容集成牌照商的平台,原来家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要转交给内容集成牌照商接管或者关闭,以保证运营可控。目前,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首批牌照只颁发给了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华数三家公司。于是,彩电厂商开始坐不住了。电子视像行业协会表示,PC上的内容许可证有两三百张,而针对互联网电视的只有三张,明显过少。
而且目前三张牌照都是广电系的,因此彩电厂商觉得地位不对等。据悉,“三家牌照商利用牌照带来的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彩电企业按台支付服务费;而且,你不和这三家合作,根本没办法开展业务”。另悉,三家内容提供商向彩电企业开出的账单并不便宜,均摊至每台电视机,将产生数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的服务费。若以每台50元服务费、一年销售300万台互联网电视的销售目标计算,一家彩电企业为购买内容,就要付出1.5亿元的成本。这显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如果是自建内容平台的话,就要便宜很多。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对于制造企业,公平的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广电总局的监管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的。原来家电厂商自己建设的内容平台现在被要求转交给持牌单位接管并不合适,由于牌照集中,也相对容易引起内容垄断。而据此带来的后果无疑是两种结局:其一,家电企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其二,消费者不认可。这样家电企业在推广互联网电视的时候受阻,这个概念逐渐夭折。或者人们借助其他平台实现网络化,家电厂商不能享受互联网电视带来的更多收益。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广电一直对内容的掌控权非常在意,任何的变通都会被勒令禁止。我们不否认,广电监管是必要的。但是监管更应该多样化,并且给企业更多的创新机会和积极性。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电视是对传统媒体渠道的一种颠覆,用户对内容的需求量会成倍增加。无论是牌照拥有方还是企业曾经的自建平台,最终都需要内容的支持,即使这次家电厂商的上书得到认可,牌照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普及,但最终还是内容决定市场,没有好的内容,最终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还是一个大大的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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