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逊自传《太空步》3
(2009-11-22 0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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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回来太空步录音室唱片贝里杰克逊 |
我记得,苏珊娜给我们看一些画着我们五兄弟的炭笔素描。在同一张画上,我们五个人都留着相同的发式,而每张画上的发式又各不同。还有一套彩色画片,在那上面,我们身着各式各样的服装,这些“衣服”就像彩色拼版游戏上的纸片一样,可以揭下来,换上另一件。我们选好一种发型后,他们就把我们带到理发师那儿,理发师就照图片上的样子打扮我们。然后,在她那儿选定服装式样,我们就到保管服装的部门去,他们便找来全套衣服给我们试穿。我们穿上那些服装,他们上下打量一番,看看不太合适,便让我们回到“拼版游戏”那儿,重新“试穿”一些别的式样的服装。
我们上礼仪课和语法课。他们把那些人们最有可能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列了一个表,让我们有所准备。我们常被问及的问题有:我们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我们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是什么,我们同台演唱时感觉如何等等。歌迷们和记者们同样都想知道,我们在最初登台时各自有多大年龄。尽管你相信,人们对你感兴趣是由于你的歌而不是别的什么,你还是很难把自己的全部生活展示在公众面前。
摩城唱片公司的人对我们进行测验,让我们回答那些还从未有人发问过的问题。他们考我们的语法,还有餐桌上的礼仪。通过这些考核后,他们还要把我们带进一间屋子,最后替我们抻抻袖子,理理我们新做的蓬松发型上佩戴的头饰。
然后我们学一首名叫《我要你回来》(I Want You Back)的新歌。这歌的产生还有一段故事。歌曲是由芝加哥一位名叫弗雷迪·佩伦的人写的。他起初是杰里·巴勒特手下的一名钢琴师,那时我们刚开始在芝加哥一家夜总会里演出,也是在杰里的指挥下。佩伦估摸着那家夜总会老板花不起钱请别人去演唱,便很为我们这群孩子感到难过。不过,他在看了我们的表演之后,观点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
最初,《我要你回来》这只歌的名字是《我渴望自由》(I Want to Be Free),是写给“至高无上”三重唱小组去唱,而根本不去考虑格拉迪斯。贝里并没有这样做;相反,他告诉弗雷迪,说自己刚刚雇用了一群来自印第安纳州加里市的孩子们。弗雷迪马上明白了贝里指的是我们,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便答应碰碰运气。
我们在加里学唱“钢城”唱片公司的歌曲时,蒂托和杰梅恩必须要特别留心乐器的声音,因为在录制这些唱片时他们负责部分伴奏。因此,在听《我要你回来》的唱片样本时,他们很留意吉他和低音贝司的声音。可爸爸说,摩城公司并不打算让他们在这本唱片中演奏任何乐器,因为在录音合成时,包容节拍的那道音轨不能出一丝差错,直到我们演唱的声音小下来,节奏才能稍有变动。他还提醒他们,这样一来,他们要坚持那种不拘一格的演唱风格就等于加重了他们的压力,因为我们不仅要同时演唱两个声部,而且还有许多朗诵和尾白什么的需要记住。
在负责演唱的部门,弗雷迪·佩林、鲍比·泰勒和迪克·里查兹负责照看我们。我们录制这第一张单曲时,他们三人,加上哈尔·戴维斯和摩城公司另一个名叫“冷色调”·米泽尔的伙计全部参与了写作和录制工作。这几个伙计合称为“有限公司”。我们到里查兹的公寓去排练,他听到我们准备的如此充分,不由得惊讶万分。他对起初安排好的演唱设计几乎没作什么变动,便建议我们趁热打铁,赶紧去录音室录制一些声部。第二天下午,我们就去了录音室。想到马上就可以让贝里·戈迪听听我们初步练好的合唱,大家都兴奋的不行。我们到他的录音室时,也就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大家想,等贝里听过演唱之后,我们还来得及赶回家吃完饭。
然而,直到第二天早上,我才一屁股坐在里查兹的轿车后座上。回家的一路上,我的脑袋时而因困倦垂到胸前,时而又抬起来——我坚持着不想睡过去。戈迪并没有对我们的演唱表示赞许。我们把各个部分又练了几遍,戈迪就在一旁把需要修改的地方改了改。他是想在我们身上试验一些新的演唱方法;就像学校合唱队的头儿,他让你专心致志的唱自己的那个声部,就好像你是在独唱一样,不管你是否能清晰的听到他或她的声音。他听过我们的合唱排练,在音乐上作了一些改动后,又把我叫到一边,逐字逐句的给我讲解我的那部分。他明确地告诉我,他想要的是什么以及我应该如何帮助他搞好这张唱片,然后,他又对负责录制合成工作的弗雷迪·佩伦详细交代了每一件事。贝里干起这些事来得心应手。单曲出版发行后,我们马上又录制了一个专辑,这个集子中《我要你回来》这首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和这个集子中其他歌曲相比,它占用的时间(和磁带)更长。这些日子里,摩城唱片公司就是用这种严谨的态度办事的,因为贝里这个人讲求完美,注重细节,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这种不懈的追求精神,这是他的天资所在。后来,我把经过贝里处理的每个音节都仔细的听了几遍,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可谓终生受用无穷。直到今天,我依然遵循这一原则。贝里是我的老师,名副其实的良师;他能悟出最细微之处对歌曲的影响,从而使歌曲产生一种了不起的效果,而不仅仅给人一种不错的感觉。贝里身上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好像他能点石成金一般。
对我和我的哥哥们来说,在摩城公司录制唱片时的经历是激动人心的。我们一遍又一遍的录音时,整个写作班子就陪在我们身边,把一首歌裁裁剪剪,精雕细刻,直到它变得十分完美。有时,为了录制某一道音轨上的一个声部,我们会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唱上几个星期,直到他们觉得我们唱出了他们希望的效果。我也看到,他们这样做的确收效显著,尽管速度有些缓慢。他们修改词句、配器、节奏,一切的一切。贝里出于他自己那种追求至善的天性,允许他们这样无拘无束的工作。我猜想,即使他们不是这样,贝里自己也会这样做,他有这样追求至善的习惯。我们工作时,他会突然走进录音室,告诉我该怎么唱,而每次他都是正确的。这真叫人不可思议。
1969年11月份,《我要你回来》出版发行了。在六周之内,这张单曲就售出二百万张,一跃成为销售量之冠。我们的第二张单曲《ABC》是在一九七零年三月份出来的,三周时间里就卖出二百万张。直到现在我还很喜欢歌中那段独白:“你坐下,小姑娘;我想对你说,你是我的生命、我的爱。哦不,还是站起来吧,别让我再等待。”一九七零年六月。我们的第三张单曲《你保留的爱》(The Love You Save)再次夺得销量第一时,贝里的预言变成了现实。
在那一年的秋季,我们的下一张单曲《我将在那里》(I'll Be There)又一次引起轰动时,我们意识到,这种成功甚至已经超出了贝里的预料,我们可以拿这些成绩来报答他为我们做的一切努力了。
我和我的哥哥们——我们全家——都感到十分自豪。我们未来的十年创造出一种新的歌声;一群毛孩子能发行如此多走红的唱片,这在唱片发展史上还是一个创举。“杰克逊五兄弟”从未碰上过同等年龄的竞争对手。工作之余,我们常能看到一个名叫“五层台阶”的演唱小组的演出。他们也是一群孩子,歌唱的很好,可他们不像我们这样,有一条血缘关系的纽带使大家抱成一团,后来不幸解散了。《ABC》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使得一些唱片公司纷纷效仿起我们的做法来,我们也便看到了更多的演唱小组。我喜爱那些小组,像“帕特里奇之家“啦,”“奥斯蒙得之家”啦,还有“德弗兰科之家”。“奥斯蒙得之家”小组当时已小有名气,可他们的歌曲多是低吟轻唱,令人伤感,与我们的演唱方式相去甚远。我们的唱片一打响,他们和其他那些小组的演唱热情也立刻高涨起来。我们没有介意,谁都知道,竞争是一种健康的机制。我们的亲戚都以为《一只坏苹果》(One Bad Apple)这支歌唱的就是我们自己。我记得那会儿我是那么小,因为麦克风降到最低还要比我高一截。他们用一个写着我名字的苹果箱垫在我脚下,我才能够到麦克风。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这样过去的,当其他孩子还在外面嬉戏大闹时,我已经在那个苹果箱上,唱着自己的心声了。
前面说起过,在那些日子里,摩城唱片公司的“有限公司”为我们创作、修改所有的歌曲。记得有很多次,我觉得一支歌该这样唱时,他们总觉得该那样唱。很长时间过去了,我一直很顺从,从来也不愿提出不同的见解。终于有一天,我再也无法忍受别人告诉我到底该怎样去唱了。那是1972年我十四岁时,就是《临窗远眺》(Lookin' Through the Windows)那支歌出来前后的那段时间。他们希望我用某种方法演唱,而我知道他们是错误的。要是你唱起歌来得心应手,对歌曲的情绪心领神会的话,哪怕你年纪再小,人们也应该听你的。我当时火冒三丈,冲着那些词曲作者发了顿脾气,又心烦意乱的给贝里打了个电话,抱怨说,他们总是告诉我该怎么怎么唱,我呢,向来也就听从了,可这会儿,他们也变得太……拘泥于条条框框了。
于是,贝里亲自来到了录音室。他告诉他们,让我随自己的心意来唱,我猜想,他还和他们说了些演唱上多给我们一些自由之类的话。从此之后,我在唱歌时就加入很多新花样,他们果然也很喜爱。我会在间奏的时候插入很多即兴歌词,像绕口令拉,或是尖声的喊叫什么的。
贝里在录音室听我们录音时,常在歌曲中增加很多内容,而且总是恰到好处。他跑遍一个又一个工作室,将人们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核对,往往再添加些东西,使唱片更臻完美。沃尔特·迪斯尼也是这样做的;他向形形色色的艺术家请教,然后说:“对,这个动画造型应该再活泼一些。”每当贝里对我的工作感到满意时,我总是能看出来,因为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当他心情舒畅时,他总是用舌头抵住腮帮子;要是事情进展的异常顺利,他会把拳头在空中用力一挥,就像他起初做职业拳击手时那样。
那些日子里唱过的歌曲中,我最喜欢《永不道别》(Never Can Say Goodbye)、《我将在那里》和《ABC》三首。第一次听到《ABC》那支歌时的情景,我终生难忘;当时我觉得它简直好得不得了。记得那会儿我朝思暮想,渴望有一天能走进录音室去演唱这支歌,让它为我们赢得声誉。
我们仍然日复一日的排练,干得很卖力——有些事情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我们的成功仍使我们心花怒放。有那么那么多的人在给我们鼓劲儿,我们也便打定主意,争取做到无往不胜。
《我要你回来》刚刚发行,摩城公司的每个人便替我们做好了成功的准备。黛安娜很喜爱它,并把我们介绍给好莱坞一家名声很响的夜总会,让我们在那儿演唱。那里舞会的气氛很和谐,就像在贝里家里举办的舞会一样。黛安娜介绍的事儿刚完,“美国黑人小姐”这一电视节目的邀请又接踵而至。在电视上演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人们能预先了解一下我们的唱片和我们的表演。接到邀请后,我和哥哥们都记起那次纽约之行的取消带给我们的失望心情;那是我们第一次被邀请去拍电视片,可摩城公司抢先聘用了我们。这下,我们终于要第一次在电视上表演了,而且还是于摩城公司一起。生活是如此美好。黛安娜的计划自然又把这种兴奋推向了极端。她打算去主持“好莱坞殿堂”节目,这是星期六晚上的一个很重要的电视节目。作为“至高无上者”三重唱小组的一员,这是她最后一次露面,而为我们在重大场合亮相,又是她第一次。对于摩城公司来说,她的此番出场具有深远的意义,因为那时摩城公司已把我们的下一本专辑定名为《黛安娜·罗斯献上“杰克逊五兄弟”》。从来没有一位超级巨星像黛安娜这样,把自己的事业交给一帮孩子去完成。摩城公司、黛安娜和来自印第安纳州加里的五个孩子都欣喜若狂。那时,《我要你回来》那本专辑也已经开始发行了,事实又一次证明贝里是正确的——所有播放“小巧玲珑和家庭基石”乐队及“甲壳虫”乐队歌曲的电台也在同时播放我们的。
前面提到过,我们在录制专辑时,并不像录制单曲时那样卖力,但是,我们能去唱各种各样的歌儿——从能手大赛时唱过的“奇迹”演唱小组的老歌《谁爱你》到《嘘——别惊慌》(Zip-A-dee-doo-dah)应有尽有——其中也自有一番乐趣。
那本专辑里的歌曲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听众都很有吸引力。不管是儿童,少年,还是大人;我们都觉得,这也是她所以成功的原因。我们知道,“好莱坞殿堂”节目在演播时,现场有观众旁听。那些好莱坞的观众都很在行,因此我们有些紧张;可是,我们从第一个音节开始就把他们牢牢吸引住了。那天,在剧场力有一个管弦乐队为我们伴奏,因此,直到那时我才第一次听到《我要你回来》在现场表演时的全部音响效果;因为,在录制专辑中伴奏的弦乐部分那次,我没有在场。这次在电视上表演,让我们觉得自己像国王一般自豪,就像我们在加里赢得全市汇演第一名时一样。
既然我们不愿用别人唱红的歌儿来赢得听众,这时,为我们选择适当的演唱歌曲便成了一个富于挑战性的大问题。“有限公司”那帮伙计和哈尔·戴维斯被分派专门为我们创作歌曲,并负责出版事宜。贝里不希望再多插手我们的事,因此,我们前几张单曲一举夺得销售量之冠后,我们就得忙着赶制下一张。
《我要你回来》这支歌本来应该是让一个成年人来唱的,但《ABC》和《你保留的爱》却是为我们的童声而写的,其中有为杰梅恩和我安排的唱段,它们的节奏能使演唱者在舞台上旋转起来——这是我们为战胜“小巧灵珑”乐队作的另一手准备。“有限公司”写的一些歌曲中还包括舞蹈设计,我们需要把这些记在脑子里。这些舞蹈设计中既包括我们的崇拜者们在舞会上跳的舞步,也有我们在舞台上表演时的各种舞蹈动作。独唱部分的歌词很绕口,因此,他们把这些地方分配给杰梅恩和我来唱。
要是没有《我要你回来》,其他那些唱片恐怕没有一张能问世。在歌曲演唱设计上,我们都以这首歌为准绳,决定取舍;然而,听众们想听到我们排练时唱过的每一遍。后来,我们又精心录制了《妈妈的宝贝》(Mama's Pearl)和《老花匠》(Sugar Daddy)两盘唱片,其中《老花匠》里有两句词,使我回想起自己的校园生活:“我把糖果带给你,你却把爱都给了他”。我和杰梅恩一起唱和声时,又加入了一些新的演唱技巧;每当我们在台上用起这些技巧,那永远也不会变样的麦克风总是引起听众们热烈的反应。
我讲了以上这些,是想说,没有哪个演唱小组像我们这样,有一个如此良好的开端。从来也没有。
《我将在那里》是我们真正打响的歌,歌中唱道:“我们来到这里,不再前行。”这盘单曲的销售量连续五个星期保持第一,这真是非同寻常;对一支歌来讲,它的生命力算是相当强的了。并且,在我唱过的所有歌曲中,它是我最喜爱的之一。我是那么喜欢它的歌词:“你我要达成默契,为爱情带来生机……”。威利·哈齐和贝里·戈迪似乎不大喜欢用这种口气写歌词的人,我们不在录音时,他们经常用这段歌词来和我们打趣。可我从听到唱片样本那一刹那起,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在他们为我们演奏这支歌的前奏之前,我甚至还不知道羽管键琴是什么东西。这首歌得以出版,首先要感谢天分极高的哈尔·戴维斯,其次还有苏基·艾克达的通力合作。我一遍接一遍的试录这支歌时,苏基就像影子似的站在我旁边,听我是不是唱出了恰当的感情,是不是体现了作品的内涵。于是我在这一支挺严肃的歌曲中唱到“宝贝儿!我从你肩头望去”这句时,加进了一种滑稽的腔调。要是没有这一声“宝贝儿”,《我将在那里》这支“四连冠”中最出色的歌曲也就面目全非了。因此,我们越来越感觉到,对于摩城公司的传统,我们已经咀嚼的越来越透,同时,我们对它的未来也越来越具有影响力了。
照原定方案,这支歌中所有活跃的部分该由我来唱,而杰梅恩负责演唱中的叙事部分。但是,尽管十七岁的杰梅恩嗓音已经很成熟了,我还是更喜欢叙事部分,虽然这并不很适合我的风格。我们作为一个集体,通过这首歌连续四次夺得第一;而且,许多人很喜爱杰梅恩的《我找到了那个姑娘》(I Found That Girl)这支歌,它在《你保留的爱》那盘磁带的B面;观众们喜爱这支歌,就像他们喜爱这四首最佳歌曲一样。
我们把所有这些歌曲录成了一个大联唱,其中有足够长的间奏供我们跳舞。我们后来在各种电视节目中演唱时,总要搬出这段联唱,比方说,在埃德·沙利文主持的电视节目中,我们就前后唱过三次。那时,摩城公司总是告诉我们接受采访时应该说些什么,可沙利文先生使我们从这种被动的处境中解脱出来,我们在被采访时感觉也轻松了一些。回首往事,我不愿说摩城公司束缚过我们的手脚,或者曾试图把我们变成机器人。即使是我自己,也很不情愿那样去做;假如我有孩子的话,我不会去告诉他们该说些什么。摩城唱片公司是在我们身上做一些以前从未有人做过的文章,谁又能说清楚,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呢?
记者们会向我们提各种各样的问题,每当这种时候,摩城公司的人常常站在我们旁边,帮我们摆脱困境,如果需要的话,他们可以控制住谈话,替我们回答那些问题。我们本来是一点儿也不想让他们难堪的。我猜想,他们大概担心我们有可能用当事人常用的那种挑战的口气讲话,要不,就是自从给我们烫了那种美洲黑人的蓬松发型后,他们一直担心他们是创造出了一群小弗兰肯斯坦(注:英国女作家玛丽·雪莱所著同名小说中主人公,系一生理学家,制造一怪物,后为此物所灭。),随时有可能惹是生非。有一次,一个记者问我们对黑人权利问题有些什么看法,摩城公司的人就告诉他,说我们从来不去想那些东西,因为我们只是一些“商业化的产物”。这话听上去真不入耳,可我们还是挤了挤眼装作没听见。临走时,我们使劲朝那位记者敬了个礼,好像把他吓了一大跳。
我们甚至在“灵魂列车”节目中再一次与唐·科尼利厄斯进行了合作。我们在芝加哥时,他曾是那个地方广播电台的唱片音乐节目播音员,所以,我们在那时彼此就已经很熟悉了。我们喜欢观看他主持的电视节目,其中有很多舞蹈演员来自这个国家的中西部平原地区——也就是我的家乡所在地,我们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宝贵的经验。
就在我们的唱片大获成功之后。“杰克逊五兄弟”立刻踏上了长距离巡回演出的旅程,那可真是令人疯狂的日子。这次远征始于一九七零年秋季一次大规模的旅行演出,我们在像麦迪逊广场公园和洛杉矶广场这样宽阔的场地上演出了一场又一场。一九七一年,当《永不道别》这支歌一下蜚声歌坛后,我们在夏天一共到过四十五个城市演出;紧接着,那年秋冬两季我们又跑了五十多个城市。
回忆那些时光,我常常觉得那是我和我的兄长之间极其融洽和睦的一段时期。我们对这个集体总是忠心耿耿,相互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们到处寻开心,经常一起消磨时间,相互之间或对和我们一同工作的人随心所欲的搞一些恶作剧。我们从来也没有太过分——电视机没有飞出过旅馆的窗口,但是我们泼出去的水却浇在各种各样的脑袋上。多数情况下,我们胡闹只是为了驱走漫长的旅途带给我们的厌倦和寂寞。要是你在旅途中感到厌倦的话,你会做任何一件能使你提起精神的事情。你瞧,我们被关在旅馆的房间里,哪儿也不能去,因为旅馆门口蜂拥着一群尖声叫喊的狂热的女孩子。我们便要找些别的有趣的事情来做。我希望我们能把那些闹剧拍摄下来,尤其是其中一些荒唐透顶的恶作剧。我们一起等着负责安全事务的经理比尔·布雷睡下,然后就在过道里疯狂的跳起舞来;比谁的舞步节奏快,或者抽签分组进行摔跤比赛,还有枕头仗,剃须膏大战,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真是一群疯子。我们把装满水的气球或是纸袋从旅馆阳台上扔下去,看着他们落地之后水花四处飞溅,然后就拼命的笑个没完没了;我们互相之间用东西乱打,要么就花几个小时挤在电话机旁,编一些骗人的鬼话,向服务台点一大堆的饭菜,然后看着他们把这些饭菜送到陌生人的房间里去。不论是谁,要是走进我们的卧室,都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被我们架在门上方的吊桶里的水当头浇透。
每当我们到达一个新的城市,我们总是设法到所有能去的地方观光。我们和罗斯·法恩这位出色的老师一起游览,她教给我们很多很多知识;她还督促我们将所学的只是确实领会。正是罗斯向我灌输了对书籍和文学的热爱,这种爱好我一直保持至今。我把手头上能找到的所有书刊都读了个遍。新的城市意味着新的购物市场,我们喜欢出去买东西,尤其是去书店和百货商场。可是,随着我们知名度的提高,歌迷们把很随便很平常的采购程序变成了一场场短兵相接的搏斗。对我来说,那些日子里最令人胆战心惊的事情莫过于被一群差不多歇斯底里的女孩子团团围住了。
我是说,这真够粗暴的。每当我们决定去某家百货公司,看看他们有些什么的时候,歌迷们总会找出我们所在的地方,然后把那个地方弄个一塌糊涂,人仰马翻——柜台被推倒,玻璃被砸碎,现金出纳机被打翻在地——把那儿砸个稀烂。可我们去那儿的目的只不过是挑选几件衣服而已呀!当这些聚众滋扰的场面爆发时,我们对所有这一切的狂热、奉承和名声招致的麻烦真是束手无策。如果你不曾亲眼见过那样的场面,你是根本想象不出来的。那些女孩子们是很严肃的,她们现在也还是这样;她们的本意是很好的,但我可以证明,这样的围观的确很伤人感情。有一千只手在同时扯你,抓你,拽你,拉你,你感觉到就快窒息了,就快被撕成碎片了。一个姑娘这么拧着你的腕子,另一个姑娘就把你的手表捋下来。她们用力抓住你的头发,又揪又扯,你会觉得头上像火烧火燎一般难受;你被挤的踉踉跄跄,不知靠在什么东西上,浑身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直到现在,我身上还留着许多伤疤,而且我能想起每一块伤疤是在哪个城市里留下的。后来,我学会了如何从剧院、旅馆或机场外面的人群中闯开一条路冲出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记住用双手遮住你的眼睛,因为在这种激烈的对抗中,那些前呼后拥、手脚并用的女孩子们会忘记她们手上还长着指甲。我知道这些歌迷是出于好心,我为她们的热情和支持而热爱她们,然而,这样表达热爱毕竟还是使人胆战心惊。
我所见过的最狂热的围观场面发生在我们第一次去英国时。机组人员在飞机飞越大西洋时告诉我们,说她们刚刚获悉,在希恩机场有一万名儿童在等待我们的到达。这可真让人难以置信。我们都兴奋的不行,但是,假如当时能调转航向飞回家的话,我们本应该那样做的。大家都知道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但由于飞机上的燃料已经不够回去的了,我们只好继续向前飞。飞机着陆后,我们看到那些歌迷已经占领了整个机场,那场面用人山人海来形容好不夸张。被那么多的人围着真会使人变得疯狂起来,我和哥哥们都觉得,那天能活着走出机场实在是一大幸事。
我对于和哥哥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充满感情要是有人想用什么东西来和我交换这段感情那是无论他出什么价钱,我都不会情愿的。我常常希望能把那段日子重过一遍。我们就像《白雪公主》里那七个小矮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性格。杰基像个运动员,喜欢自寻烦恼。蒂托性格坚强,富有同情心,像一位父亲;他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汽车上,喜爱摆弄那些零件,把它们装上再拆开。我们兄弟几个一同长大的过程中,杰梅恩是和我最亲近的一个。他幽默,随和,有机会就搞些恶作剧;那些装满冷水的吊桶就是他放在旅馆我们房间的门上的。马龙过去是,现在仍是我所遇到过的意志最坚强的人之一。他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丑角和恶作剧能手。在我们演唱活动的早期,他常常出错,不是舞步乱了,就是慢了半拍,但后来,这种情形便大为改观了。
日复一日的旅行是折磨人的,而正是哥哥们这种性格上的差异和我们之间的手足之情使我们不至于变得筋疲力尽。我们互相照顾,彼此帮助。杰基和蒂托总是不让我们的恶作剧太过火,我们似乎也对他们的管制表示认可;而杰梅恩和马龙则会大喊道:“我们痛痛快快的折腾吧!”
真的,我怀念所有一切。在最初这些日子里,我们一直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去游乐场,一起骑马,一起看电影,我们干什么都在一起。一个人刚说了句“我们去游泳”,其他所有人就会异口同声的高喊“我也去!”
我和哥哥们之间变得疏远起来是很久以后的事儿了,那时他们开始结婚了。他们每个人都变得和自己的妻子最亲近起来,而且,他们自己都成了家庭中的一员。这种变化的出现,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时候,我常希望我们能像从前那样在一起生活——既是兄弟,又是最好的朋友,但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况且,从不止一种意义上来讲,变化总是好的。我们仍然喜欢呆在一起;我们在一起时也仍然很愉快。但对生活道路的不同选择不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一起了。
随“杰克逊五兄弟”小组旅行演出的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和杰梅恩合住一个房间。无论在台上还是台下,我俩一直很亲密,而且,我们两人志趣相投。那些女孩子们对杰梅恩也是崇拜得要命,总是寻找机会接近他,这就给我们在旅途中一起玩鬼把戏提供了机会。
我觉得,我们的父亲在很早的时候就拿定主意,要对我们俩格外留心加以看管,而对我的其他几位哥哥,则比较放心。他常常住在我们隔壁的房间,也就是说,他能随时从连接两个房间的那扇门中走进屋里,看看我们是不是又在捣鬼。我真的很看不起这种做法,不仅仅因为他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还因为他常常做一些在我们看来最无聊的事情。有时,杰梅恩和我经过一天的演出,累的筋疲力尽,正在蒙头大睡,爸爸却把一帮女孩子带进房间来;我们被吵醒了,而她们却站在那儿看着我们,一个劲儿的傻笑。
在我们十几岁的那些年头里,演出事务和舞台生涯虽然是我的全部生命,我所必须面临的最严重挑战还不是在录音室里和舞台上。那些日子里,我必须克服的最大困难恰恰显现在我的那面镜子里。在很大程度上,我作为一个人的身份是与我的名人身份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十四岁左右的时候,我的外貌和体型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长高了许多。那些不认识我的人到我们那儿去,希望被介绍与惹人喜爱的小迈克尔·杰克逊结识。他们会径直从我身旁走过;我说:“我就是迈克尔”,他们便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我一番。迈克尔是一个招人喜爱的小孩子;而我却是一个身材瘦长的少年,马上就有五英尺十英寸高了。我并不是他们希望见到的那个人,或者说,他们甚至根本就不想看到我是这样的。青春期对一个人来说本来就够艰难的了,更何况,你对自己身体正在经历的变化感到一种自然的疑惧的同时,别人还要用他们的不信任来加深这种疑惧,想想看你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我也会长大,我的身体也和其他每个人一样,会发生一些自然而然的变化,人们却好像对这点也感到惊讶似的。
还有一件事也让人受不了。很长时间以来,谁见了我都会说我长得漂亮,惹人喜爱,然而,随着身体其他部分的变化而来的,还有皮肤上可怕的粉刺。一天早晨,我从镜子里看到它,“哦,不!”我好像每个毛孔都长满了粉刺,而且,我越是被它搅得心神不宁,它们就长得越厉害。我那时并不知道,我常吃经过加工的油腻食物对这病没什么好处。
粉刺使我变得郁郁寡欢,我开始下意识的抵触起一切东西来。因为气色欠佳,我变得很害羞,见到人时很窘迫。真的,好像我越是拼命的照镜子,那些粉刺就蔓延得越快。我的外貌使我情绪低沉,因此我亲身体会到,长粉刺对一个人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这种打击对我是如此之大,甚至搅乱了我的全部生活。我和别人讲话时不敢直视人家,而是把头低下去,或者转向一边。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资本,甚至我都不想迈出房间一步。我什么也不去做。
我哥哥马龙也长了很多粉刺,可他毫不在乎。但我还是不想见任何人,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的皮肤是那个样子。你一定会大惑不解,是什么使得我们兄弟俩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别呢?
我们那些走红的唱片仍使我们感到自豪,并且,我一到台上,便再也不想这些事情,所有的忧虑烟消雾散了。然而,每当我走下舞台,我又不得不面对那些镜子。
情况终于有了好转。我对自己的处境开始有了别样的感觉,也学会了如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怎样去寻找良好的自我感觉。最重要的,是我改变了自己的饮食习惯。这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