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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自传《太空步》1

(2009-11-19 23:44:52)
标签:

家庭

太空步

吉他

猎鹰

蒂托

杰克逊

杂谈

序言

 

我们该如何来形容迈克尔·杰克逊呢?他可说是这世上最受人称道的艺人之一,是一位不断创新且叫人惊喜的词曲作家,而他独特的舞蹈动作像是要和地心引力相抗衡,并媲美前辈弗雷德·阿斯泰尔和金·凯利。

 

外界也许不能全然得知他对歌唱事业投注的程度,他是个无法停下脚步、难得自满的完美主义者,不时地挑战自我。

 

对多数的人而言,迈克尔·杰克逊似乎是个无从捉摸的谜。但是,那些和他一起工作的人却不这么想,这位才华出众的艺人本身,有着细腻敏锐的情感、热情、有趣、又能清楚得洞察诸事。迈克尔的书《太空步》让大家有机会一探他的工作及思想之妙。

 

——杰奎琳·肯尼迪·欧纳西斯

 

你知道我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够讲讲我的故事那些我发自内心的故事我愿意坐在火炉边上讲给人们听——让他们就像看到了一副副图画,让他们笑,让他们哭;平平常常的几句话,就把他们带到世界上任何地方。我愿意用我的故事来打动他们,改变他们。这就是我一直想要做的。想想那些大作家,当他们知道自己能够做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我也能做到这点,因为我愿意在这上面下点儿工夫。某种意义上来说,流行歌曲的创作和这很类似,一会儿是情绪的高潮,一会儿是低潮,可它讲的只是一个大概的意思,它变化太快。我很少见到有这么一本书,写的是讲故事的艺术,怎么抓住听众呵,怎么把一群人聚到一块儿,引他们发笑呵,等等。不用道具,也不用化妆,什么都不用,只需要你,你的声音和你强烈的感染力,你就能把他们带到任何情境中去。就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哪怕只有几分钟。

 

在开始讲我的故事的时候,我想重复一句常对人们说的话:当我踏进音乐殿堂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不点儿,那些事情我真的记不太清了。当人们问到我在“杰克逊五兄弟”演唱小组时期的生活时,我总是这么回答他们。大多数人在起步时已有足够的阅历,他们的年龄已经足以使他们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为什么干。当然,这不符合我的情况。他们记得发生在他们周围的一切,可我那会儿才五岁。要是你开始演出生涯时还只是个小孩子,你就不会成熟到对身边一切事情都明白的程度。大人们在房间里决定着你的前途,而你却被关在门外。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我只记得自己拼命的唱歌,尽情的跳舞,还有就是做那些对孩子来说过于沉重的工作。自然,我对许多细节真是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但我确确实实的记得,当“杰克逊五兄弟”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我仅仅八、九岁。

 

1958年一个夏日的深夜,我出生在印第安纳州的加里。在我家的九个孩子中,我排行第七。我爸爸乔·杰克逊生在阿肯色,一九四九年他和我妈妈凯瑟琳·斯克鲁斯结了婚,他们一家人全是从亚拉巴马迁来的。我姐姐莫林在第二年出世,当老大对她来说可一点儿也不轻松。跟着,杰基、蒂托、杰梅恩。拉托亚和马龙,一个接一个的来到了世界上。兰迪和珍妮排在我的后面。

 

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在一家钢铁厂干活儿。这是一个既费劲儿又劳神的工作,他就在工余弹曲子,使自己从疲倦中解脱出来。当时,妈妈在一家百货公司上班。由于爸爸的缘故,也由于妈妈自己的喜爱,我们家里每时每刻都可以听到音乐声。爸爸和叔叔组织了一个名叫“猎鹰”的音乐小组,在当地演奏一些布鲁斯摇滚乐。爸爸弹吉他,叔叔也是,他们自弹自唱一些早期的摇滚乐歌曲和查克·贝里、小理查德、奥帝斯·雷丁等人演唱的布鲁斯歌曲。那些歌曲格调清新,引人入胜,每一首都感染着乔和我们大家。尽管那时我们兄弟姐妹还都很小,根本理解不了它们的内涵。“猎鹰”小组在加里我们那所房子的起居室里排练,因此可以说,我是在布鲁斯摇滚乐声中长大的。我家有九个孩子,叔叔家有八个,我们组成了一个人数相当可观的大家庭。我们用弹奏乐曲或演唱歌曲来消遣、娱乐,这种热闹的聚会把我们每个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也多少促使爸爸成了个恋家的人。“杰克逊五兄弟”——以后我们又改名为“杰克逊家族乐队”——就诞生在这样一种环境中;也正是由于这种熏陶和音乐传统的影响,我才能独自走出来,唱出自己的风格。

 

在我对整个童年生活的印象中演唱工作占了绝大部分不过唱歌是我所热爱的。我不像朱迪·加兰,她是被父母逼着走进这一行业的,而我选择它是因为我能从中得到乐趣,演唱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我歌唱是因为我必须唱,不是由于父母或家庭的缘故,而是由于我的全部内心生活都溶化在了音乐的世界中。

 

具体来说,有好多时候,我放学回家,一放下书本,就得马上做好去录音室的准备。到了那儿,我就得一直唱到深夜,直到过了上床时间,真的是这样。摩城唱片公司的马路对面有一座公园,我记得自己在录音室里看着那些孩子玩耍。我只是好奇地盯着他们——我无法想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自由,还有这么无拘无束的生活——心里盼望着能像他们一样,随便就可以走出这间屋子。我对这种自由的渴望超出了一切。那是我童年时伤心的时刻,这对任何一位童星来说都是一样的。伊丽莎白·泰勒对我说她也有过同样的感受。要是你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工作,你会觉得这世界是那么的不公平。没人强迫我去当领唱的小迈克尔,我当了,也爱当,但那是个苦差事。举例来说,我们在灌制一张专辑时,放了学就得朝录音室跑,我也许来得及吃上一顿快餐,也许就来不及。有时候就是一点儿时间都没有。晚上筋疲力尽地回到家里,已经是十一、二点了。

 

因此,我觉得我和别的自幼开始工作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我知道他们是怎样奋斗的,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多大的牺牲,也知道他们学到了些什么。我明白了,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这一切对他更多的意味着是一种挑战。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自己老了。真的,我觉得自己像个老头儿,一个经历了世事沉浮、饱偿了人生沧桑的老头儿。由于我已经工作了这么长的时间,我很难相信自己才刚刚二十九岁。我干这一行已经有二十四年了,有时我觉得自己已经走近了生命的终点。该有八十岁了吧?人们都在给我捶背呢。这就是过早开始工作的后果。

 

我第一次和哥哥们一起演出时,人们都知道我们叫“杰克逊家族乐队”,后来我们改名为“杰克逊五兄弟”。再后来,等我们离开摩城公司之后,我们又改回到原来的名称。

 

自从我们开始了演唱生涯并创造出我们自己的音乐以来,我们把我的,或是我们小组的每一套专辑都献给了我们的母亲凯瑟琳·杰克逊。我在记忆深处仍能回想起这样的情景:她一只手抱着我,嘴里哼唱着一些像《你是我的阳光》(You Are My Sunshine)或《棉花地》(Cotton Fields)那样的歌曲。她给我和我的兄弟姊妹们唱歌。尽管我妈妈曾在印第安纳住了一段时间,她却是在亚拉巴马长大的。在那里,黑人们在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声中长大,他们听乡村歌曲和西部歌曲就像听教堂里的布道一样普遍。直到今天,我妈妈还很喜爱威利·尼尔森的歌儿。她的嗓音一直很甜美,我猜想,我就是从她那儿得到了唱歌儿的天赋,当然,也从上帝那儿。

 

妈妈会吹单簧管,还会弹钢琴。她教我的大姐莫林——我们都管她叫瑞比——演奏这两种乐器,也教我的另一个姐姐拉托亚。我妈妈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在人们面前演奏她喜爱的音乐了,不是她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而是因为小时候她得了小儿麻痹症,成了个跛子。她战胜了疾病,可她这辈子却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了。她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去上学,不过她对我们说,那时她能恢复健康实在是幸运,因为很多人都得这个病死了。我记得给我们接种疫苗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那是个星期六的下午,她甚至没让我们去参加青年俱乐部的演出——而在我家,这演出是多么重要啊。

 

母亲认为她的疾病并不是一场灾难,而是上帝对她能否战胜困难的一次考验。她无时无刻不让我沉浸在上帝赐予的爱中;她告诉我,我唱歌、跳舞的才能就像美丽的日落、就像暴风席卷来的能供孩子们嬉戏的瑞雪一样,都是上帝的恩赐。尽管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排练或旅程中,妈妈却是总能挤出时间带我、瑞比和拉托亚到耶和华见证教圣殿去做祷告。

 

几年过去,在离开加里后,我们在埃德·沙利文主持的电视节目中表演。就是从这个星期天晚上丰富多彩的实况转播节目里,美国人曾第一次看到了“甲壳虫”乐队、埃尔维斯(猫王)、“小巧玲珑和家庭基石”乐队表演的节目。那晚演出结束后,沙利文先生向我们每个人表示祝贺和感谢;可我却在一旁琢磨他演出前对我说的话。那时我一个人在后台溜达,就像“百事可乐”广告中那个小男孩儿一样,正好碰上沙利文先生。他看来很高兴见到我,还跟我握了握手,但在放开我的手之前,他给了我一个很特别的忠告。那是1970年,是好几个摇滚音乐界的杰出人物都因为吸毒或酗酒死去的一年,甚至连同行业中那些精明的老前辈,都没能料到会损失那么多后起之秀。有些人已经对我说过,我使他想起了五十年代著名的青年歌手弗兰基·林蒙,而他正是那样死去的。埃德·沙利文准是想到了这些,才跟我说:“永远也不要忘记了你的才华是从哪儿来的,你的才华是上帝的恩赐。”

 

我从心里感激他,可我本应该告诉他我妈妈从来就没让我忘记过这点。我没有得过让一个舞蹈演员想起来就心惊胆战的小儿麻痹症,但我知道,上帝一直在用别的办法考验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家里过多的人口,窄小的房子,仅够维持生计的微薄收入,加上邻家嫉妒的孩子们在我们排练时,向我家窗户上扔石块,大叫着让我们休想练下去。每当我想起妈妈和童年的生活,我就能告诉你,世界上还有比金钱、社会的承认和各种奖励更丰富的报酬。

 

妈妈是个慷慨的赐予者。如果她发现我们当中有谁对某件事发生了兴趣,只要有可能,她总会想方设法帮我们加深这种兴趣。比方说,假如我突然想起要当电影明星了,她回家的时候,怀里就会抱着一大摞关于著名影星的书。尽管有九个孩子,她仍然像对待独生子那样对待我们每个人。谁也不曾忘记她的操劳和她那伟大的赐予。每个孩子都认为他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这虽然已是一个古老的故事,但我们杰克逊家的孩子却从来没有失去过这种感觉。凯瑟琳和蔼、热情、认真;我无法设想,要是没有这样的母爱,我将如何长大成人。

 

我知道孩子们都有个特点,要是他们从父母那儿得不到他们需要的爱,他们就会从别人那儿寻找,并且依恋那个人,比如爷爷奶奶啦,或者任何一个人。有母亲在身边,我们从来就不必寻找什么别人。她教给我的东西是无价的。善心、爱和替他人着想是她恪守的信念,她教育我们不伤害别人、从不祈求怜悯和决不贪小便宜。这些恶习在我们家里被视为邪恶。她总是希望我们奉献,从不愿意我们去索取或乞讨。这就是她的为人。

 

我记得一个很好的例子能说明我母亲的性格。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时我们还住在加里市——有一天,天刚蒙蒙亮,一个浑身流血不止的人挨家挨户的敲门。附近的地面上到处可以看到他的血迹。邻居们谁也不敢让他进去。最后,他到了我家门口,在门上连拍带敲。我妈妈马上就让他进来了。你看,一般人谁也不敢这么做,可我妈妈就敢。我记得我醒来后发现,地板上有一大滩血。但愿我们能像妈妈那样做人。

 

我关于爸爸的最早记忆,就是他从钢铁厂回家时,总要带一大口袋浇了糖汁的炸面包圈给我们吃。我们兄弟能一下把他们吃个精光,然后,爸爸打个响指,那个口袋一下子就不见了。他经常带我们去公园坐旋转木马,但那时我年纪太小,早记不清坐木马时的感觉了。父亲对我来说总像个谜,这点他自己也知道。我几乎从没有真正和他亲近过,这是不多的几件使我觉得后悔的事情之一。那些年中,他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外壳,每逢他和我们谈完家里的正经事儿时,就很难和我们再呆在一起。有时家里人都聚在一起,他却离开了房间。哪怕到了今天,他仍然不愿意正面接触父与子之间的问题,因为他太局促了;每当我看到他这样,自己也跟着变得局促不安起来。

 

的确,父亲总是保护着我们,这是他为我们做的一件大事。他总是用最好的方式照顾我们的利益,保证我们不受骗上当。也许,他会不时犯些小错误,但他一直认为,他是为了这个家,才做这一切努力的。在父亲帮助我们完成的工作中,绝大部分是出色的,无与伦比的,尤其是在我们和各种公司以及商业界人士打交道的时候。我要说,只有一小部分艺术家是很走运的,而我们兄弟几个属于这个范围;很少有人在少年时期步入这一行便拥有我们这样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基金、不动产,还有各种别的投资。是父亲为我们准备了所有这些。他兼顾着我们的和他自己的利益。到现在我还很感激他,因为他没有像许多童星的家长们那样,试图把我们的收入据为己有。想想看,一个人怎么能偷自己孩子的钱呢?我爸爸从来不做这种事。可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不能不让一个渴望理解亲生父亲的孩子感到难过。对我来说,他仍然是一个神秘的人,也许永远会这样。

 

虽然《圣经》上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我却是从父亲那儿知道这个道理的,绝非受圣人的指点。有几次我和父亲同行时,他说:你可以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天赋,但如果你没有准备,又没有计划,也终究会一事无成。他用不同的方式说过好几遍,然而意思却一样清楚。

 

乔·杰克逊和我母亲一样,一向喜爱音乐和唱歌,但他也知道,在我们家那条街之外,还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对于“猎鹰”乐队的情况,我因为当时还小,已经记不大清了,我只记得,每逢周末,他们就到我家来排练。是音乐把他们从钢铁厂的劳动——我爸爸在那儿开吊车——带到别的世界中。“猎鹰”在城镇各处演奏,足迹遍及北印第安纳和芝加哥的俱乐部和学院。在我家排练时,爸爸就从柜子里拿出他那把吉他,并把它接在地下室的音频放大器上。大家都就座,音乐于是便响了起来。它喜欢弹奏布鲁斯摇滚乐,那把吉他便是他的骄傲和快乐之源。放吉他的柜子几乎被看成是一个圣地。不用说,我们小孩子是绝对不许接近那里的。爸爸不和我们一起去圣殿,但他和妈妈都知道,音乐能使我们全家抱成一团,也使我哥哥他们那么大的孩子不被附近的犯罪团伙拉下水。“猎鹰”小组来的时候,家里三个最大的孩子都被爸爸以各种理由留在旁边;爸爸尽力让他们明白,允许他们听排练是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其实是他自己非常愿意让他们留在身边。

 

蒂托带着极大的兴趣,注视着正在进行的一切。它一直是带着萨克斯管上学的,但现在他却说他的手已经足够大,能按到吉他上所有的和弦,并能在把上滑动,像爸爸那样奏出不断重复的即兴曲了。这说明他总有一天要赶上爸爸的;他和爸爸长得那么相象,我们都希望有一天他能把爸爸的本事都学到手。在他渐渐长大的过程中,这种相象变得有些令人不安起来。也许爸爸看出了蒂托热切的心情,于是他对我们兄弟几个下了一道禁令:在他出去的时候,谁也不能碰那把吉他一手指头。没什么好说的。

 

因此,杰基、蒂托和杰梅恩在瞧仔细妈妈去了厨房后,才敢从柜子中把那把吉他“借”出来。他们在搬琴时小心翼翼,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到了我们自己的房里,他们便打开收音机或手提式便唱机,跟着一起弹奏。蒂托会把吉他举起来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往床上一仰,然后把它竖直。他和杰基、杰梅恩轮流弹着,三个人都想显示一下自己在学校学到的本事,还试着怎样才能弹奏出从收音机里听到的《绿洋葱》(Green Onions)中的那一段。

 

那会儿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偷偷溜进去看他们弹,如果我答应不告密的话。一天,妈妈终于抓住了他们,我们几个心里都忐忑不安。她训斥了我们一顿,但又说,假如我们一直小心谨慎的话她就不告诉爸爸。她知道,没有吉他,我们就可能去学坏,也可能挨打,所以她从不会拿走能让孩子们呆在她身边的任何一样东西。

 

当然,出事只是个迟早的问题。终于有一天,一根弦断了。哥哥们都吓得要死。在爸爸回来之前已经来不及把琴修好了,况且,我们谁也不知道该怎样修。哥哥们想不出好主意,便把吉他放回柜子里,希望爸爸会以为弦是自己断的。不用说,爸爸没买他们的账,他大发雷霆。姐姐示意我别吱声,也别露面。但我听到蒂托大哭起来,自然就跑去看个究竟。蒂托在他的床上哭个不停,爸爸走过去示意他起来。蒂托给吓坏了,可父亲就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他那把宝贝吉他。他严厉的看了蒂托一眼,好像要把他的五脏六腑看穿似的,然后说道:“让我看看你会弹些什么。”

 

哥哥恢复了镇静,开始弹他自学的几段快速音乐。当父亲看到蒂托弹得是那么出色之后,他明白了,他的儿子显然练习了好一阵子了,而且,蒂托和其他的孩子并没把他的宝贝吉他当玩具玩儿,已经发生的只不过是个小事故。就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对我们的音乐才能表示了热烈的赞赏。她告诉爸爸,我们是有天赋的,他应该听听我们的演奏。她一个劲儿的劝他,由于有这一天,他开始听我们的弹奏了,并且还挺喜欢。这样,蒂托、杰基和杰梅恩三个人就热切地练习起来。几年过去,在我五岁左右的时候,妈妈告诉爸爸,说我歌儿唱得还不错,又会打鼓,于是,我就成了小组的一名成员。

 

大概就在那时,爸爸决定要认真严肃的对待家里发生的这件事了。渐渐的,他和“猎鹰”小组在一起的时间少了,而更多的时间是和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块儿练习弹奏的时候他指点我们,教给我们弹吉他的技巧。我和马龙年纪尚小,还不能弹,但我们观察爸爸如何训练哥哥们,边看边学。爸爸不在时不许动吉他的禁令依然有效,但一有机会,哥哥们就抱着那琴弹,爱不释手。杰克逊大街上我们那座房子里终日洋溢着音乐声。瑞比和杰基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花钱让他们去上音乐课,因此他俩的基础很好;剩下的孩子们就在加里的学校里上音乐课,并参加学校的乐队,但再多的练习也消耗不完我们那旺盛的精力。

 

“猎鹰”小组仍在演出挣钱,尽管他们的演出越来越少了,但那笔额外的收入对我们全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笔钱能使这个人口不断增加的家庭不至于断顿儿,但要想买些不那么重要的东西,还是不够。妈妈在希尔斯百货公司干些零活儿,爸爸仍在钢铁厂工作,虽然没人挨饿,但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总觉得那种日子真是没有指望。

 

一天爸爸很晚才回家妈妈开始着慌了。他刚一到家她就准备朝他唠叨几句。这种事我们时不时能看到一回这次我们想看看他是否能像责怪别人那样听别人的责怪。可当他把脑袋伸进门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他脸上挂着一种调皮的神情还往背后藏着什么东西。等他从背后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红吉他时我们都吃了一惊。这把吉他只比柜子里那把稍微小一点儿;我们都希望,爸爸这样做是为了把那把旧吉他给我们,可他说这把新的是给蒂托的。我们羡慕极了,一起围过去,这时爸爸对蒂托说,如果其他人想练习的话,你就得把吉他给他练。我们不准备把它拿到学校去炫耀。这是件分量很重的礼物,而那一天对我们杰克逊一家来说,也是个不平常的日子。

 

妈妈为我们感到高兴,但是她也了解她的丈夫;她比我们更了解他的远大抱负和他为我们安排的计划。夜晚,我们都进入了梦乡后,他向她诉说他的梦想,这梦想并不仅仅停留在一把吉他上。没过多久,我们就开始和器材,而不仅仅是礼物打交道了。杰梅恩得到了一只低音贝司和一个音频放大器;给杰基的是一副沙锤。我们的卧室和起居室开始变得像一家音乐商店。有时候我听到爸爸和妈妈就增加的花销争论不休,因为买这些乐器和附件,我们已经没钱买每个星期需要的一些日常用品了。可不管怎么说,爸爸总是有说服力的,看来他抓住了谈话的窍门。

 

我们甚至在房间里装上了麦克风,在那个时候,他们可真算得上奢侈品了;尤其对一个总是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我逐渐认识到,我们在家里装上那些话筒,目的绝不在于赶上琼斯一家或是任何一位在晚间业余歌手比赛中露面的歌手,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让自己作好准备。我曾在“能手大赛”上看到过一些人,他们在家多半儿唱得挺不赖,可一站在麦克风前就连嘴都张不开了。还有一些人,一开始唱就大喊大叫,好像想要证明他们根本就用不着话筒那玩意儿。他们不如我们有优势——那种只有从实践中才能获得的优势。我想这大概让许多人嫉妒,因为他们会说,我们对使用麦克风的擅长让我们占了便宜。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们只消看看我们为此作出的牺牲——业余时间里的排练,学业的荒疏和朋友之间交往的减少,他们还有什么权利嫉妒呢?我们唱得越来越出色,但我们工作的强度决不亚于一个年纪比我们大一倍的人。

 一次,我正看哥哥们——包括敲邦戈鼓的马龙在内——练习,爸爸带着两个小家伙,一个叫约翰尼·杰克逊,另一个叫兰迪·兰西弗,他们负责打击乐器和管风琴的演奏。摩城公司后来称他们是我们的表兄弟,其实这不过是那些负责公共关系的人的宣传手法,他们想让人们觉得我们是一大家子。这下我们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乐队!我观察每个人的演奏,试着把能学会的都学会,就像一块海绵一样,哥哥们排练时,或是在慈善募捐集会和商业中心演唱时,我就将一切统统吸收进去。我观看杰梅恩的时候最为入迷,因为那时他是歌手;再说他又比我大得多——而马龙的年龄和我则太接近了。是杰梅恩送我去幼儿园,他穿不了的衣服也总是给我接着穿,他做了什么后,我便试着去模仿他。要是我学得挺像,爸爸和哥哥们就会笑起来,但我一张口唱歌,他们就开始静静的倾听,那时我用童声模仿着别人的声音唱;我是那么小,好多歌词我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我唱得越多,知道的也便越多。在跳舞方面,我则总是无师自通懂得该怎样跳,因为杰梅恩要举着他那支大低音贝司,所以我注意的是马龙的脚步,再说因为马龙只比我大一岁,我也只能跟得上他的步子。不久我就在家里包揽了大部分唱歌的活儿,并准备随哥哥们在公开场合演出了,通过练习,我们逐渐对每个小组成员的特长和短处都了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们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个房间,可那时它在我们眼里似乎却大得很。当你那么年轻的时候,世界是那么广阔,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么大。许多年之后我们重返加里时,都惊讶的发现房子竟是那样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么宽敞,可你从门前起迈出五步,人已经站在后门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车库大不了多少,可我们住在那儿时,它在我们这群孩子眼里还挺不错。年轻人看待事物的视角就是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在加里上学的那些日子。上学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门口睡着了;当时我肯定讨厌上学。我不想让妈妈离开我,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儿去。

像别的孩子一样,一段时间以后我就适应了,并渐渐喜欢上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女教师们了。她们对我们总是很和蔼,而且,她们都喜欢我。那些老师可真了不起;每次我从一个年级升到下一个年级,她们都会流着眼泪拥抱我,说她们是多么不愿意让我离开她们的班。我对我的老师爱得这样狂热,甚至偷出妈妈的首饰,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她们非常感动,可久而久之妈妈发现了这一切,我的这种慷妈妈之慨的举动也便宣告结束了。为了证明我是多么的热爱她们和那所学校,现在我必须作些什么,以回报我得到的爱。

一年级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全校性的演出,每个班的每个同学都得演点儿什么,于是我就跑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我们商定,我将穿着黑裤子和白衬衫演唱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后,礼堂里的反应真让我不知所措。掌声雷动,人们面带笑容,许多人还站了起来;我的老师一个劲儿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想到我让大家都感到快乐,心里真有一种奇妙都感觉。我的确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只不过像每天晚上在家里一样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丝迷惑。站在台上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唱过来的。你只要张开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荐我们参加了能手大赛。他是一个好教练把自己的很多时间和钱都花在我们的排练上。才能是上帝赐给人的然而教会我们如何去培养这种才能的却是爸爸。我想我们生来就是干表演这一行的。我们热爱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学后父亲就坐在屋里陪着我们练习,我们演唱给他听,他就在那儿挑刺。谁要是乱了套,谁就得挨揍,有时是皮带,有时是鞭子。父亲对我们一点儿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严厉。马龙什么时候都要出点儿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却总是因为排练之外的事情挨打。父亲总是把我弄得又伤心,又疼痛。我呢,便总想给他也来几下,结果却招来更多的打骂。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干脆挥动拳头乱打一气,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们加在一块儿的还要多。我一还手,爸爸就气的简直要杀了我,要么就把我撕成两半。妈妈告诉我,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爱还手,这我不记得了,但我还能想起为了躲父亲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把他气得发疯。我们之间就是这么一种乱七八糟的关系。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就只是练习;我们老是练习。有时候,半夜三更了,我们才有时间做游戏或玩我们的玩具。我们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绳什么的,也只有这些可玩儿。我们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爸爸快回家的时候,我和哥哥们就赶紧跑回家去,因为如果他发现我们没有按时开始排练,那麻烦可大了。 

尽管有这一切,妈妈还是全力支持我们的。是她第一个发现了我们的才能,并继续帮我们发掘潜力。无法想象,要是没有她的爱和完美的幽默感,我们怎么能做到眼前这一切。她因为担心我们受不了沉重的压力和长时间的排练而忧心忡忡,而我们呢,则一心想发挥最好的水平,因为我们确实热爱音乐。 

在加里,音乐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有自己的广播电台和夜总会,想在那儿一显身手的人总是络绎不绝。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给我们排练完,就去看当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驱车去芝加哥看节目。他总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们在这条路上不断走下去的东西。他一回家就和我们讲他的见闻,讲什么人在演出什么节目。他脑子里装着所有最新的信息,无论是我们可以参加的,当地剧院举办的比赛,还是“明星车队”汇演中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彩表演、服装和动作,应有尽有。有时候,要等星期天我去圣殿作过礼拜回来,才能见到父亲的影子,而我刚一进门,他便开始给我们讲前个晚上他的所见所闻。他尽力让我相信,如果我试一下那种舞步,我就能像詹姆斯·布朗那样用一条腿跳舞。我就是这样,脱胎换骨似的从教堂出来,又一头扎进了演出事务。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开始收集每次演出的纪念品了。我们安排了演出阵容;他们把我排在左边第二位,从观众那边来看,杰梅恩紧靠着我站在边上,杰基则在我右边;蒂托和他的吉他占据了最右边的位子,马龙在他旁边。杰基长高了,在那儿俯视着马龙和我。我们在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中都以这种阵容上场,效果颇佳。我们遇到过的一些小组都因为内讧先后解散了,而我们的小组却越来越精干,越来越老练。加里那些常来看能手大赛的人慢慢认识了我们,所以我们拿出看家本事,好让他们大吃一惊。我们不想使他们对我们的演唱感到厌倦。我们知道变化永远是好的,有变化才有进步,所以我们从来不怕改变自己。

 

想要在晚间业余歌手大赛或能手大赛上凭借十分钟里的两首歌夺魁,花费的精力就要像准备一场九十分钟演唱会那么多。我不能不说,由于毫无出错的余地,你在这一、两首歌上花费的精力比你一旦有幸一口气接连演唱十四、五首所花费的还要多。这些能手大赛就是我们上的职业教育课。有时候,我们开车到几百英里之外去唱那么一两首歌;因为我们不是当地的选手,我们心里还得希望观众们不至于给我们喝倒彩。我们和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竞赛,其中有仪仗队员,喜剧演员,还有像我们这样的歌手和舞蹈演员。我们必须自始至终牢牢抓住那些观众;什么事都不能靠碰运气。因此,服装、鞋、发型,一切的一切都得听从父亲的安排。人们惊异地发现我们真的就像是一群职业歌手。有了这些准备,只要我们像排练时那样去唱,得奖是不成问题的。即使我们在市里华莱士中学演唱时,情况也是这样;他们有自己的歌星和啦啦队,我们就在他们的后院里向他们挑战。自然地方演员总有一批忠实的本地歌迷追随左右,因此我们一旦进入别人的地盘,形势是非常不利的。当节目主持人把他的手举过我们头顶,示意观众有节奏地鼓掌时,我们真想弄清楚,他们是否知道我们比所有其他人付出的都更多。

 

作为歌手,杰梅恩、蒂托和我们其余的人总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的经理总是仁慈的提醒我们说:如果詹姆斯·布朗发现他的“著名火炬”小组中有谁漏了一个小节或错了一个音符的话,他会罚他们的款的。作为领唱,我比别人更不能请“晚假”。我还记得有一次在床上病了一天之后,晚上还是上台表演来着。尽管我知道我和哥哥们已经熟练到在梦中也能演出的程度了,我还是集中不起精神来。一碰到这种时候,我就得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去看观众中的熟人或是主持人,要不非分散注意力不可。我们唱的歌都是人们从收音机里听过的,要不就是爸爸知道的那些老歌,如果你出了错,观众马上就能听出来,因为歌迷们知道那些歌曲,也知道什么地方该唱成什么样。如果你想改编一下,那只能改的比原作更好才行。

 

我八岁的时候,我们用自己改编的“诱惑”小组的歌儿《我的女孩》(My Girl)摘取了全市能手大赛的桂冠。比赛就在几个街区以外的罗斯福中学举行。从杰梅恩用低音贝司奏出第一个音符,吉他手蒂托第一次急速的拨弦,直到我们五个人的合唱结束,观众们就站着听完了全曲。杰梅恩和我交替着演唱,与此同时,马龙和杰基像陀螺似的飞速旋转。最终当那个迄今为止我们得到的最大的奖在我们手中来回传递的时候,感觉真是妙极了。结果,它像一个婴儿似的躺在汽车前座上。我们和爸爸一道回家时,他说:“看了今晚这样出色的表演,他们没办法不把这个大家伙发给你们。”

 

我们现在是加里的冠军了,下一个目标就是向芝加哥进军,因为那里有最稳定的工作和方圆几百里之内最好的歌曲。我们迫不及待地规划未来的蓝图。爸爸的演唱小组唱过芝加哥的马迪·沃特斯和“嚎狼”小组的曲目,但他明智的看到,那些更欢快的、超一流的音乐才更能投我们所好,给予我们的才更多。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并非所有像父亲这样年纪的人都能像他那么了解行情。事实上,我们认识一些音乐家,他们认为六十年代的音乐对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来说是有失身份的。可父亲不这么看。他一听就能分辨出那些极妙的唱法,甚至他会和我们讲他见到了加里的“斯帕尼尔兄弟”演唱小组的事儿;这个小组的成员是一些意大利移民,他们成为明星时岁数比我们也大不了多少。当“奇迹”小组的斯莫基·罗宾逊唱《泪痕》(Tracks of My Tears)或《哦,宝贝儿宝贝儿》(Ooo Baby Baby)这样的歌曲时,他听得跟我们一样专注。

 

六十年代的芝加哥在音乐方面并不甘落后,一些了不起的歌星,像“烙印”小组的柯蒂斯·梅菲尔德、杰里·巴特勒、梅杰·兰斯和蒂龙·戴维斯,都曾在城市中我们后来所去的各处演出过。这样,父亲就整日为我们的训练和演出忙碌。在钢厂,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妈妈对这个决定的正确性有些怀疑,不是因为她觉得我们还不够出色,而是因为她还没见过有谁像父亲这样,把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一心想把他们造就成音乐家。甚至当父亲告诉她,他已经和加里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预约好,将我们的节目作为那儿的常设节目时,她也没表现出有多么惊喜。我们被迫在芝加哥和其他一些地方花掉我们的周末,以便在日益增多的业余歌手比赛中获奖。这些旅行需要很多的费用,因此,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的工作更显得特别有意义。妈妈对观众的反应感到惊讶,对我们受到的奖励和注意非常高兴,但她更多的是为我们担心。她对我尤其放心不下,因为我年纪太小。“这可真够一个九岁孩子受的。”她一边说一边死死盯住父亲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和哥哥们期待着什么,但夜总会里的观众和罗斯福中学里的那些可不一样。我们夹在蹩脚的滑稽演员、风琴手和脱衣女郎的节目之间表演。虽然我从小就受见证教式的教育。妈妈还是担心我会跟坏人一起走,或接触一些本该在长大以后再接触的东西。其实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看一眼那些脱衣女郎的表演,你就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引起我的那种兴趣——在九岁时当然不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谋生手段令人厌恶,我们大家也因此下定决心,要努力使自己走上正轨,走得离这种生活越远越好。

 

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干活儿意味着我们平生头一回能演一整场节目了—— 一晚上唱五只歌,一星期唱六个晚上——要是爸爸能在第七个晚上把我们带到市外去参加什么活动,他肯定还带我们去。我们的工作很辛苦,但光顾酒吧的那些顾客对我们还不坏。他们和我们一样喜爱詹姆斯·布朗以及萨姆和戴夫的歌,再说,对他们来讲,我们是除了喝酒和调情额外加进来的东西,所以他们个个又好奇又兴奋。有一回,我们甚至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天我们唱乔·特克斯的歌《苗条的大腿和身段》(Skinny Legs And All),唱到中间某个地方时,我跑进观众当中,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掀起女士们的裙子往里看。我跑过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朝我扔钱,一开始跳舞,我就大把捞起早已铺了一地的纸币和硬币,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由于我在能手大赛时获得了许多对付观众的经验,所以我们在夜总会面对观众演出时,我并不紧张。我随时做好登台演出的准备,你知道,就这么走上去——唱歌,跳舞,再开点小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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