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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首设专用账户保存量房交易安全

(2009-12-15 16:11:34)
标签:

存量房

网上交易

资金监管

房产

分类: 日照楼市新闻

《日照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明年一月起实施
我市首设专用账户保存量房交易安全

      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于磊黄晓华)明年1月1日起,《日照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今后,选择监管的购房人购买存量房待过户完毕,取到产权证后,卖房人才能收到房款。
      据了解,为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打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存量房交易环境,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建委就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拟稿,并组织银行业和二手房中介进行座谈,最终敲定这份监管办法。办法实施后,存量房交易将更安全、便捷和规范。
     9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中心主任丁福昌向记者解读了《办法》的一些细节。
政府直接进行资金监管
    《办法》第五、六条规定,市建委是我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并设立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监管,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丁福昌说,由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资金监管,更易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促进监管方、房屋登记机构、买卖双方、经纪机构、银行间的配合,明晰和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节约交易成本。
不良中介机构难生存
     《办法》第七条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到市房管局备案,申领备案证书,之后方能注册“日照房产信息网”操作系统用户,领取客户端软件及密钥获得网上交易资格。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办法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的中介机构将被勒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上操作资格,情节严重的,备案证书还有望吊销。
     此举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一些不良中介将被关闭,还可有效避免中介携款潜逃等事件的发生。
二手房过户需网签
    《办法》第十三条明确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挂牌和网上签约制度,房屋权利人可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挂牌,也可选择通过房管局监管中心自行挂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需要网上办理交易手续。此举除了让买卖双方都进入“保险箱”,防止被骗外,还实现了购房合同、权属登记信息的网络共享。丁福昌介绍,信息共享后,房屋买卖双方都省去不少琐碎的办理程序,同时还可杜绝个别房产中介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虚假报价、一房多卖、吃差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专用账户保资金安全
     《办法》实施后,市房管局监管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设“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与支付。丁福昌解释,这样一来,房屋产权登记完成后资金再由专用账户转给卖方,切实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同时维护买卖双方合法利益。而且,市房管局对交易结算资金不提现、不收取交易双方手续费、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且对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切切实实地保证了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
     同时,《办法》还规定交易资金是否进行托管由交易双方自主选择,也给买卖双方更多选择。
     业内人士认为,我市存量房实行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后,交易过程将更安全,可以化解买卖双方信任危机,减少了房产买卖纠纷,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不少市民也对办法的出台表示了欢迎,认为“为老百姓铺设了二手房交易安全通道。”(载于2009.12.14《日照日报楼市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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