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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北京朝阳医院的良知!

(2007-11-23 23:47:04)
标签:

社会/纪实

分类: 小小时评

呼唤北京朝阳医院的良知!

 

文/湘潭小小


 
    21日下午,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一名外地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与其丈夫,医院要求丈夫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面签字,而这位丈夫因为拒绝签字,导致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最终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非常气愤啊!一尸两命!曾经鲜活而年青的生命竟然被这样无情的在众目睽睽之下,眼睁睁地给送上了黄泉路。每当我打开网上的这段视频,回想起隆起大肚的孕妇一动不动的躺在医院的病铺上,用白布盖着的时候,整个一天,我的心就极度的难以平静与黯然伤心。

 

  我承认丈夫的过错已经不容置疑,我不同情他,甚至恨他想揍他。但医院,难道就没有一点人道主义吗?就没有一丝良知吗!医生的天职我想问一问究竟是什么?即便在市场经济之下,“救死扶伤”难道就不是你们的社会责任了吗?!如果,不是丈夫陪同而来,如果只是一位路人送来,面对生死一线的孕妇,你们是不是也要先找到孕妇的亲人才肯下刀!和谐社会,医患关系我相信是必须相互信任的,但做为首都的知名医院,你们为了保全你们医院自己的权益,而置生命而不顾,实在令我愤慨而震怒!!

 

  当你们拿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这把带血的利剑时,我相信刺痛的不单止只是患者的家庭,你们刺痛的是更多唾弃你们无动于衷、见死不救老百姓们的心。

 

  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也许事情发生一幕也不是你们想看到的,但当你们在执行程序时,有没有想过,人的生命是无价且不可再重新来过的。面对已经死亡的孕妇,你们光荣的做到了按章办事,你们也可以理直气壮的拿出相关的条例出来,为自己辩驳与开脱。甚至于更可以对着记者的镜头和风细雨、轻描淡写事情的整个经过。但是,你们终究逃脱不了社会对于你们良心上的谴责!

 

  在我们通过这件事曝光反思过后,我只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重新制定一套新的抢救制度。对于一些已经没有了血性,麻木不仁的医院医生来讲,最好是做到也有法可依。让人间少一点悲剧发生吧!不要再这么残忍了!

 

呼唤北京朝阳医院的良知!


我简述一下已死亡孕妇与其丈夫的相关情况:

 

  已死亡孕妇是22岁的湖南姑娘李丽云。丈夫叫做肖志军。两个人都是来北京打工的外地人。肖志军年纪比李丽云要大12岁。他们俩认识是在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李丽云因为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被家人发现,想到了投河自尽。刚不巧被肖志军救起,两个人便是这么认识便发展成恋爱关系的。因为年龄的悬殊,两人一直对外以兄妹相称。肖志军是一名保安,而怀有身孕九个月的李丽云则是一名帮别人打杂的洗碗工。两个人在异乡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因为没钱,肖志军一直并不考虑去医院生产。而李丽云的胎儿早早过了预产期。直到事情发生之后,肖志军与李丽云的关系才公诸于众。当时肖志军送李丽云来医院,身上只有十块钱,连打的费都是工友支付的。李丽云死亡后,肖志军通知岳母几次在医院附近小店打电话,小店老板因为得知肖志军的情况后,也没有收其费用。痛苦的孕妇李丽云母亲赶到北京后,伤心过度。反复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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