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更正一下,他提到的刘祖德应该是指娱乐圈有名的大嘴宋祖德,其人其事大家可以到网上查寻。
该网友发飙的缘由如下:“7,博客需要话题,作为意见领袖的博客主适合在该领域的热门事件发言。博客主同时也是鲜花盛开夜总会的老板,需要时刻给客人准备新鲜的小姐。”这是我昨天写就的《有关博客的11条军规》
http://blog.sina.com.cn/u/48fd2ea6010005nt#comment中提到“博客需要话题”时,我做的一个比喻。
该网友肯定误会了:在该文中,我只在一个地方提到了徐静蕾:6,博客主应该和博客的客人有适度的沟通。你要记住,你开了一家名叫博客的广告公司,每个来访的人都是广告主。徐静蕾?她简直就是奥美的大老板。
但是该网友竟然误会了,而且言语间竟然有些不太客气。
事实上,由于网络平台的特殊性,网络语言暴力由来已久。
从不久前最为有名的“铜须门“事件,到“踩猫事件”、 “女儿告爸爸重婚案”,“韩寒迷骂高晓松案”,“网友骂李银河案”……不到一两个月的功夫,网络语言的暴力疾如闪电惊雷。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也有,我大学时的导师,国内有名的传播学者、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 任李希光教授,在2001年左右提出“实名上网”时,更是被无数网民骂了个狗血喷头。
但无论如何,网络传播同时也带来了社会公正。像三大宝马案:“刘亮宝马案”、“黑龙江宝马案”、“辽宁宝马案”等,如果没有网络的大力传播,我们没法想象事情会得到如此顺利的结局。
当然,还有对中国社会法制建设起到重要作用的“孙志刚案、”“佘祥林案”,我们不得不认为,如果没有网络强有力的推动,中国还有多少孙志刚、佘祥林出现。
我写了篇涉及到徐静蕾的博客,徐静蕾的FANS骂我了。骂得好!作为被骂者的我,很欣喜的看到,每个人除了有在网络上意淫的自由,也有表达自己的自由。
从这个意义上讲,徐静蕾引发的网络语言暴力来得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