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自网络
1999年,一曲《常回家看看》唱红大江南北,也成为了历届春晚最著名的歌曲。“找点儿空闲,找点儿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福,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这些最朴实的语言成了当年社会价值观的真实写照,也成了当时中国人互相问候最经典的热词。这歌词是温馨的提醒,是热情的讴歌,是社会正气的弘扬。这首歌唱得老人们的心里暖乎乎的,也唱得无数子女的心里热腾腾的。“常回家看看”成了人们约定俗成的生活习惯,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家庭和乐融融的新气象。
弹指间十几年过去了,中国的经济总量从1999年的世界第七上升到现在的世界第二,人民生活水平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然而,随着80后、90后这些独生子女进入婚育高峰期,社会的风气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发生变化。他们要么很难“断奶”成为啃老一族;要么因为工作生活的诸多压力而忽略了“常回家看看”;更有甚者因为从小被当成家庭的“小太阳”宠着,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最终演变为虐待甚至遗弃父母。
凡事有因才有果。《道德经》云:“六亲不和,有孝慈”。“六亲”指父子、兄弟、夫妇。人世生活自然而然,父子之亲天经地义……大道自然、社会自然、家庭自然,一切都自然就无所谓孝不孝慈不慈。一旦家事纷纭矛盾百出,和睦的家庭破坏了,长幼之序破坏了,自然状态也就破坏了,就要讲仁义、就要提倡“孝慈”了。进而需要靠道德和法律来约束了。
一个社会如果起劲地标榜和鼓吹道德和法律,这个社会就一定出了问题。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定期看望老年人。这项法律是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一部分,将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此法一出,我且悲且喜。
悲的是:一、此法反映了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超过1.8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约占总人口的13.7%。根据联合国的消息,在2050年之前,大约30%的中国人将超过60岁。这一比例的世界平均值为20%,中国2000年时的比为10%。《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是为了勉力应对历经30年“独生子女”政策而导致的日益老龄化的人口问题。二、此法的实施也反映了尊敬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正日薄西山岌岌可危,到了非强制执行不可的地步。此法一出,中华文明颜面扫地,面对先祖面对世界我们语塞我们汗颜。喜的是:法律用国家强制力的方式明确规定,成年人必须“经常”探望他们年长的父母——反之则可能会被起诉。这就明确告诉人们:常回家看看吧——这不是要求,这是命令。新条款还将允许那些被子女忽视的年长老人将自己的孩子告上法庭。从而让老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
但是,该法并未明确定义“经常”的概念,没有提到子女应以多久一次的频率看望父母,也没有规定子女应当提供什么样的基本照料,这使法律诉讼的效力成为未知数,措辞模糊很难执行。而且大多数父母护犊心切,宁愿自己吃苦受累历尽孤独的煎熬也不愿拖累子女,更不愿意和子女行对簿公堂(除非忍无可忍),这就更加大了执法的难度。但法律的出台说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视和担忧,也说明国家对老人问题的关注,在法律上填补了这个领域的空缺,这些还是值得肯定的,尤其对老人们来说这是个福音。
“常回家看看”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人们发自内心的孝心,靠家庭和社会耳濡目染的教育。“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假如不孝敬老人的社会风气蔓延,最终人们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常回家看看”吧,从自己内心的善良愿望出发,不要因为从今天开始它是法律、是强制。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