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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世象杂感 |
检验一下高官们“职业敏感性”
——朝阳医院产妇案例的另外一面
革命战争年代已经远离我们而去,可是有些人的头脑,却长久地留在自己的记忆里,不想前进。如果,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还好。倘若,是整个社会那就十分糟糕了。
今日,见新闻北京朝阳医院发生一幕悲剧。一个产妇难产,结果由于他男人拒不签字手术而悲惨地死于产房。其间,医生、院长等多人,苦口相劝,许以免费、重金,竟然毫无效果。面对法律禁令与此人的固执,大夫们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妇女生命一点点在面前消逝。
气愤、无奈、焦虑、担忧、惊讶、不解……谁也无法改变那个现实;包括正在浏览网页的网民。
我看到网页上的留言了,痛斥那个男人、医生、医院者为多。其他方面呢,很少涉及。最有启迪的是下面这段话:
留言曰:
妇产科里最郁闷的对话:
医生:“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丈夫:“……”
我一直奇怪的是,躺在病床上的女人尚有知觉,为什么这种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就不能让女人自己做主张呢?无论她的丈夫选择了哪个,对于女人而言,总归是一种侵犯。
它终于触及到法律上的一个原则。
是啊,为什么那个病人自己的生命,自己不能做主呢?为什么呢?我们的法律,口头上讲实行人本主义,然而在具体的条文里隐藏着很多矛盾的东西。它需要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法律界及人大法工委随时关注并作出相应的法律修正。
可是,愚以为问题并不止于此,再深入些,你会联想到我们社会普遍流行的一种观念及公众行为:动辄将日常琐事拔高与“革命”、“政治”挂钩的遗风。可是,实际行为呢,却往往南辕北辙,差之万里!毛病出在哪呢?
干得好,到处“讲用”,说什么学习、应用了某某领导人的某个“代表”等“思想”;干不好呢,又说是“觉悟不高”、“党性不强”。他自己那样讲,别人的批评,也是那样衡量。其实,根本不是那回事。如果,不从人品、性格等心理学角度,只从社会学角度去看,我们社会最缺乏的乃是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心、职业敏感性。
为什么这样讲呢?即如此例,遇到这样的难题,医生、医院怎么办?
首先,倘若他们遍查法条,或咨询过有关司法单位,确实无家属签字便不准手术。即使,他们就是眼瞅着病人死去,人们也是无可指责的。为什么呢?人人都得遵守国法。大夫们也毫不例外。难道你能要求医生们违法行医,最后判刑入狱吗?他们是“依法行医”啊!只能事后到处反映、呼吁,对这“不合理”的法律,加以修改。至于,改得了改不了,那就又不是大夫们能主的事了。我们不要勉强别人去做法有所禁的事。如符前述,那些痛斥他们的人,显然是苛责他人,严厉些说,他们是在提倡违法歪风,正在毁坏社会必须的良好法律环境。我们怎么能提倡破坏法律的行径呢?
其次,则是我前面所列的“职业道德”问题。
任何国度,不管它的法律何等严密,实际上也仍然无法覆盖全部社会生活。因此,“危情”当前,只能看当事人的“道德抉择”如何了。肯定是“违法行医”,侥幸成功,罪责或可免除;而一旦失败,则刑罚必然难逃。高尚者可能自愿选择冒险,而平凡人大多不去触那霉头。有什么可说的呢,你将心比心,设想一下,假若你或你的家人,处此漩涡之中,敢保证不顾个人利益,去冒犯法的风险吗?只要你能以平常心宽待他人,自然会对医院、医生的行为大为谅解,不再过多指责、非议。
一个社会,整体职业道德水准高,当然前者多一些,水准低便少一些。总之,这些东西是不便苛责于人的。不信,轮到你自己,大约亦是从众随俗罢了。
再者,更重要的则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根据相关公共、权力部门的反应、态度,来检验、考察、督促、改进整个民族、国家、社会的现代化文明程度了。
文明程度高者,那些有关政府部门会作出积极、负责的态度主动寻找法律、管理上的“弊病”、“漏洞”,予以修补、完善;差的呢,肯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漠视民生,敷衍塞责,摆出一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无所谓的态度来;至于,最下等的呢,则是反过来,唯恐刁民臭嘴,呶呶嘈嘈,给社会形象抹黑,甚或疑心别有居心者,是故意惹是生非,借机闹事,煽惑民心,制造动乱。防民之口,胜于防川,不压制下去,那还得了,闹严重了岂不导致政权颠覆?害莫大焉,害莫大焉。于是,一味堵塞、镇压了事。
那么,现在第三种可能是没有了,而另外两种呢?就让我们从这件事,别提“革命”二字,看看我们的司法界、立法界、医务界“高官”们的“职业素养”、“职业敏感性”水平如何,怎么样?
——事件尚在“进行时”,难下断语,老夫拭目以待。
三家村弟子
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