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人文/历史政改机关三产吏治阳光工资 |
分类: 世象杂感 |
政府,公仆,不能再赚“外财”了
——前期经济改革的一个后遗症
邓公初期经济改革,阻力主要来自执政党的党政干部本身。没有办法,他只好采用了“利诱”的策略,让所有的党政机关、军队、公检法、人大、政协、妇联、工会等一切国家权力机构,都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办公司,参与经营,谋取暴利。国家权力机构,人人皆商了,他们自然就不再反对、阻挠,经济改革的进程。
为了改革大业,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于是,一大批公子王孙们,立马靠着作“公仆”的上辈批的“条子”,发起了横财,成了首先富起来的第一拨人。——自然,同时一大批工农群众里的智者,才趁机成长起来,跨入了新资产者的行列。
泥沙混杂,鱼龙俱下啊!为之奈何???可叹,复可叹,奈何复奈何哇!
每念及此,老朽不由泪下呀——呜呼,这就是历史本相哦,小子岂知?
如今,三十多年过去,社会结构终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私营经济占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资产者与白领阶层开始主导了社会的政经、思想、文化潮流。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变成左右社会走向的主流。
经济改革修成了“正果”。
但是,当年“上清宫伏魔殿”放出的那些“妖魔”呢,还继续让它们倡乱下界么?
邓公在世,曾几次表示“党政机关”、“国家干部”不得参与经营,其实那只说说而已。举国公廨,哪有一所不敛“外财”?天下公差,谁不觉得“小金库”合理合情?邓公垂垂老矣,当然英明自知,非不想为,实不能为也。——这个重任只能留待后人去做了!
胡主席、温总理决心实行公务员的“阳光工资”了。老朽耳闻,大大小小的“衙门”都在忙着抢发本年度的奖金、补贴,动辄数万,这不是违法么?——可是,习非成是,谁也不再觉得违法了!哀哉,哀哉!
倘若,真的仅仅偷发一次“尾奖、尾补”,似尚可原宥(不是常说“下不为例”么!),然而恐怕种种假牌隐匿、特批的机关“三产”类,将会一如既往,兴隆照旧,“阳光工资”倒让官员们又大涨了一次“基本不花”的工资,老百姓岂不气得晕菜?
政改,政改,治理吏治的公开性腐败,就从此弊革起吧!
三家村弟子 默思
2007年8月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