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象杂感 |
搜狐2006年05月28日00:52 消息:
“山西左云“5·18”透水事故瞒报问题调查取得新进展,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清了一些具体细节,初步证实事故煤矿所在地张家场乡的书记、乡长等干部参与了瞒报。
“大约在5月19日凌晨2时至3时左右,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锐、乡长刘永鑫、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永祥和副主席陈喜庆等,就已经知道井下被困矿工的大概人数,但仍认可矿主“被困5人”的说法。更为恶劣的是,常锐还安排张家场乡武装部部长陈清河与陈喜庆组织转移被困矿工家属。
“事故调查组27日通报说,王永祥是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的亲哥,而且在乡里分管煤炭工作。目前,常锐、刘永鑫、王永祥已经被“双规”。陈喜庆、陈清河、李付元、张胜胜、兰仁伙、郭永奇等已被刑事拘留。煤矿实际上是“五毒俱全”。”
此类恶性事故比日常生活更可以折射出社会结构的严重缺失。
数一数吧,有书记(党组织),有人大主席(立法机构),有乡长、武装部长(政府),有煤矿承包人(企业),他们在共同利益的联系下,统统结成一个敢于对抗国家神圣法律的“五毒俱全”的“同盟”。
所以,党纪、政纪、法律什么也起不到应该起到的监督作用。新闻监督呢?也很难。因为,即使新闻机构真的想去监督,你也不可能把每个煤矿都住上记者,每天什么也不干,只是去调查这些违法违规的问题。
真正完全了解事件真相的是什么人?是煤矿里天天挖煤的工人!他们自己的工作危险不危险,老板干没干违法违规的坏事,甚至有没有一点点十分轻微损害工人利益的事情,他们都能说得一清二楚。这个道理还用讲吗?
可是,偏偏这个能代表工人自己利益的社会团体被“忽略”掉了。这样的事故能不频繁发生,屡禁不止吗?三令五申,九令十申也不管用啊!这就是我们社会结构需要尽快改革完善的地方。
它是什么?独立的工会!
它不应该象现在的官办工会一样,受同级的政府、党委、人大领导。那样它们就有了共同的“利益”,仍然不敢、不愿、不可能去监督那些违法乱纪者。它必须是“独立”的,它必须是将利益与工人结为一体的。只有这样,它才可能真的代表工人的利益去讲话,去讲“真话”。
我们的社会如果不承认每个“个人”,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而且,他们都拥有选择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及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那么,这个社会结构就是不健全、不完善、不健康、不合理的。不管执政者自己如何宣言,我要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其实也只是一句空话。
历史必然会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前进。今天不理解、不接受,没有关系。但历史总会前进,早早晚晚会改进、调整到那个比较更合理的阶段。不过,每个当事者最好不要充当历史绊脚石为妙。
三家村弟子
200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