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象杂感 |

五一节放长假,旅游新闻频出。
最引人注目的是天津大学学生及另几起沙漠冒险的报道。有的死了,有的被当地警方“冒险”营救回来。
为营救他们,当地警方、政府,调动大批车辆、人力、物资,甚至还加上了救援者的生命危险的付出。——从道德上讲,这一切完全是应该的。
但是,换个角度,从经济上算一算,这些“花费”由政府,(实则由纳税人)支付合理吗?我以为太不合理了!
如果,全国人大一时还顾及不上,那么,各地人大应该立法,限制、规范这种盲目的、无序的冒险活动。
1、指定执法机关,颁布此类活动的申请、批准程序法律、法规。
2、划定特别区域,要把正常生活发生的意外事件排除在外,那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应尽的救助义务。
3、规定专门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专项,凡进行此类活动者实行强制投保。不执行者,发生意外,全部(或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没有这样的立法,社会支付的不当开支将会越来越大。这对今天大多数尚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的贫民太不公平了!!!
三家村弟子
200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