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银行财务指标之资本充足率

(2009-04-19 21:58:21)
标签:

股票

分类: 企业分析

银行财务指标之资本充足率

                    黄山印象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

  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权重)计算出来的资产。1994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把金融资产划分为现金、对中央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授信、对公共企业的债权、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同业拆放和居住楼抵押贷款等六大类表内资产,按风险程度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类,以此来计算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

  除了《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人民银行在其与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

 

         并非越大越好 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边界上攀行

   根据产业经济理论,商业银行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同其它企业一样也存在着规模极限问题。从理论上讲,影响银行规模经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因素看,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制度结构、融资制度安排、企业融资构成、金融市场准人壁垒等从制度和环境层面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的实现;从内部因素看,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流动性水平、股东的投资回报期望直接决定着银行规模扩张的半径和扩张边界。

 

    资本充足率:约束银行扩张边界的关键

 

    资本充足率是保证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稳健性的一项制度安排,它是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扩张的界限。资本高低反映了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最终能力。因此,资本充足率指标是衡量单个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的最重要指标。理论上,没有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商业银行几乎可以无限制地扩张。鉴于银行风险的隐蔽性、滞后性和长期性,如果任由商业银行无限制地扩张,那么就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甚至导致银行破产,诱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金融体系不稳定,爆发金融危机。正是出于这种系统性风险的担心,国际清算银行在1980年代就颁布了旨在加强资本监管的《巴塞尔协议》。

    在市场经济成熟的西方国家。利用资本充足率的限制管理商业银行资产是一个通用的办法,这种管理会影响到银行资金的运用。我国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也借鉴了西方成熟市场资本充足率的限定规则,突显了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资本监管的新思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在制度的审慎性方面达到了1988。年资本协议的要求。该办法明确规定,如果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足8%,或者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4%,银监会将启动“及时校正措施(PCA)”,对商业银行资产进行强制性校正。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状况将商业银行分为三类,并采取差别的监管措施,特别是对资本不足和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提出了严厉的限制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与预测;限制其资产增长速度;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

 

    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在资本充足率的边界上攀行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获取收益。在这种主要依靠扩张规模获取盈利的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很难有主动调整和控制资产规模的动机和能力。商业银行为了达到一定的利润目标,除了扩大资产规模之外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缺乏正常的资本补充渠道,核心资本主要依靠每年经营利润增长中的未分配利润补充,数量上十分有限,又没有补充附属资本的合法债务工具,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增长幅度一般都远大于其资本增长的幅度。

    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历史的原因,资本充足率—直不高。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革正在筹备上市。为了提高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并逐步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我国政府在2003年底动用巨额外汇储备注入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以补充资本金,以保证其在E市时资本充足率能够达标。建行预计在总额400亿元的次级债发行完成后,其资本充足率将超过8%;而中行发行完总额600亿的次级债后,其资本充足率将达到ll%。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境内16家主要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三个季度间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提高1.9个百分点,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2.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的个数由年初的8家增加到15家,占总资产的比例从0.56%提高到25.69%,另外还有6家银行有望在年底达标。

    通过上市融资的确可以迅速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徊司题是上市银行的规模扩张与资本充足率如何保持平衡。5家已上市银行,在上市之后资产规模都大幅度增长——招商银行从E市前一年的2663亿元增至2004年9月的5663亿元,民生银行从上市当年的697亿元增至目前的4218亿元……资产的持续猛增,显然是导致它们资本充足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

    对于上市银行来说,它们可以不断地通过证券市场再融资。目前,深发展、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都已经使用再融资手段来提高资本充足率—深发展在2000年配股,浦发银行2004年初增发3亿A股,民生银行4月份发行了40亿元可转债,招商银行也在11月份完成了发行可转债融资的计划,融资额高达65亿元。不过,由于上市银行的再融资速度明显足艮不上规模扩张速度。由此导致了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深发展等3家银行在再融资后资本充足率仍然下降。这已经成为制约商业银行发展的瓶颈。

    在现有的融资制度框架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速度远远滞后于资产扩张的速度。这样,要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资产的扩张速度必然会受到抑制。由于国内信贷需求一直比较旺盛,所以,商业银行存在着扩大规模的市场空间,但这种扩张不能超越8%的资本充足率界限。如果一味地扩张,超越监管界限,那么商业银行不仅将受到监管机构的惩处,而且将增大自身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最终为超规模扩张付出惨痛后果。但是,如果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仅仅在8%或者4%的边界水平上,则资本充足率的限定将深刻影响其资金的投向选择。因为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在边界水平上,很容易触发银监会的“及时校正措施”,导致银行被动接受限制资产增长速度、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强制性校正措施。(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