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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初恋

(2006-12-22 17:09:49)
分类: 写成字的
   19岁的时候,他有了自己的初恋.那时,他刚刚离开父母,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求学.就在这所学校里,他遇到了自己第一次心动的女孩.当时就在操场的擦肩而过.而他就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她.爱上了那个带眼镜名叫静静的女孩.可是他不敢对人家表白,就这样傻傻的苦苦的陷入了单相思.
   终于有一天,他鼓起了勇气,打定主意要向她表白.尽管近在咫尺,他还是选择了写信.看似一件简单平常的事,可在他心中简直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他跑到学校门口的商店,精挑细选了当时看来还是很珍贵的彩色信纸.然后象贼似的偷偷的带进寝室.这是他自己的小秘密,他不敢也不愿对别人说.深夜等室友都睡熟了,他在被窝里悄悄的打开手电筒,铺开信纸,准备给他心爱的女孩写信:开头怎么称呼呢.他想写亲爱的,可又觉得不妥,还不认识就这样叫,太肉麻了.叫同学,显得太正统太远了,更表达不出他的意思.就直接叫她静静吧.亲切又不过.可接下来写什么呢.他翻过身想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该写点什么,脑海里全是那个女孩的影子.面对信纸上的空白,他慎重的写了几个字:我爱你.想想又觉得不对,就把信纸揉了,搓成一个团作废了.再换一张.他又重新开始写了.我喜欢你.这次,他把"爱"改成了"喜欢".他觉得第一次就说爱,显得太草率,太轻浮了.人家会认为他没有诚意.一个字变成两个字,表达的更含蓄更恰当了.他为自己天才的想法暗自叫绝.可接着写什么那,他还是犯难,总不能信寄到了人家还不明白是干吗的吧.又怕人间拒绝,最后他写的是,请你于3月22日晚7:30到学校小桥北边的第9棵树下有人等你.还怕人家不到,他又特意加上了"不见不散"四个字.搞的有点悲壮.结尾的署名是:一个爱慕你的男生.信,终于写完了,他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他在课堂上想的竟是,信该如何送出去.自己去素不相识没有勇气,托别人有开不了口.想来思去他觉得还是到邮局的好.于是在下午的体育课上,他跑到了学校附近的邮局.他买了一个洁白的信封,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他叠成"船形"的信,有点留恋的装了进去.然后是贴邮票,邮票贴在哪里也是有寓意和说法的,一般寄信是贴在信封右上角,可这次他贴的是代表爱情的左上角.完了,他郑重的把信投进了邮筒.
   接下来,他开始了不耐烦的等待,虽说是几天的时间,可他感觉就象一个世纪一样漫长.他在想象那个女孩收到信的惊讶,他开始在联想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甚至开始瞳憬他们在一起时的甜蜜和欢乐......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的盼星星盼月亮的数到了第七天,他终于等来了一封信.兴冲冲的拿来一看,当即晕了过去:上面打的字是:"地址不详,原址退回."
   原来他那天过于激动,忘了写收信人地址,信被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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