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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人有情论”看王弼对老子的超越

(2011-02-26 00:51:57)
标签:

王弼

圣人有情论

老子

崇本举末

文化

分类: 儒学

     据何劭《王弼传》记载:“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何晏认为圣人无情而有性,所以无喜怒哀乐等情绪。与何晏把“性”与“情”对立起来不同,王弼则认为“性”与“情”是统一的,“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所以不能排斥“情”,关键是要做到以性统情,例如王弼说:“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孟子说:“尧舜性之,汤武反之”。“性其情”只是“诚之者,人之道也”,圣人则是“诚者,天之道也”,是“性即情,情即性”,体用不二。所以圣人与常人一样也有五情,但能“应物而无累于物”。何晏和王弼作为正始玄学的开创者,都主张以无为本的“贵无论”,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呢?原因在于二人对“无”的理解是不同的。何晏如老子一样是单说一个“无”,是“有”外之“无”。而王弼是在“体”(本)与“用”(末)的关系中说“无”,“有”与“无”是相生的。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或“无”只是生成论意义上的本原,从“无”派生出万物后,万物与“无”就没有关系了,只有当万物毁灭后才归于“无”。而何晏说:“有之为有,侍无以生;事之为事,由无以成”,“无”不是生成论意义上的本原,而是万物赖以存在和运动的根据,但“有”与“无”还是割裂的。何晏的“贵无论”类似于支道林的“即色是空,非色灭空”,但“无”是一个孤立的“无”,还是如僧肇大师所批判的:“以无相为相,无相即是相;舍有而之无,譬犹逃峰而赴壑,俱不免于患矣”。王弼说的“无”是“体无”,如般若中观的“色之性空,非色败空”的“性空”,“体无”(易无体)而有“神无方”的大用,或如僧肇所说的圣人“虚其心而实其照”。

     僧肇说:“用即寂,寂即用;用寂体一,同出而异名;更无无用之寂,而主于用也。是以智弥昧,照愈明;神弥静,应愈动”。“更无无用之寂,而主于用也”的反面即是先在“用”外立一个“体”,再考虑“体”之发用,即把体用割裂为二。何晏说“有之为有,侍无以生”,正是以“无用之寂,而主于用也”,虽然说万物以“无”为本,万物是“无”之发用,但这样的“无”却在“有”外,其实是“无用之寂”。如船山说“不善言道者,妄立一体而消用以从之”。既然“智弥昧,照愈明;神弥静,应愈动”,如果有“虚其心”的全体,则有“实其照”的大用。圣人“体冲和以通无”,圣人以喜、怒、哀、乐等五情应物,是“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是“照不失虚,故混而不渝;虚不失照,故动以接粗。是以圣智之用,未始暂废;求之形相,未暂可得”。圣人“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或者说是“以无心意而现行”,能“照不失虚”,所以“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

     “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因为“圣智之用,未始暂废”,圣人体“无”是“寂然不动”,圣人以五情应物是“感而遂通”。《中庸》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时措之宜也”。圣人以五情应物,是“应接无穷,俯仰顺化”的表现,其实是在知物、成物,同时也在成己,是“诚者自成也”的率性。如果圣人不去诚物、化物,那么体“无”的“无”其实是虚寂,而不是“不诚无物”的“诚”。何晏所说的圣人体“无”,正如心无派“无心于万物”,僧肇批判其为“得在于神静,失在于物虚”。同样,王弼也批判何晏“失之多矣”。

     王弼在《老子指略》说:“《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何晏的“圣人无情论”,是“崇本息末”,是“非外而是内”。而王弼的“圣人有情论”是“崇本而举末”的体用合一的“一本”,是“内外两忘也”。(未完,待续)

 

110311补充: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与何晏的“圣人无情论”是异曲同工。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以及“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所谓“道”或“无”也不是生成论意义上的所谓“始基”。但老子和何晏、支道林一样割裂了有与无、道与物,“以无相为相,舍有而之无”。王弼以“崇本息末”概括《老子》一书的主旨,然后又提出一个“崇本而举末”,说明王弼已经认识到老子的偏颇。

     老子把“道”(无)置于万物之外并作为万物的本原,所谓“道”只是一个抽象的同一性。以“道”作为绝对参照系审视万物,万物是没有差别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即大道对于万物一视同仁,无所偏私。但老子又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这不违背“道”“生而不有、长而不宰”的本性了吗?在老子看来,“损有馀而补不足”的损益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无为”是不矛盾的,“损有馀而补不足”正是要趋向于一个同一性。然而王弼说:“自然之质,各有定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僧肇说“诸法不异者,岂曰续凫截鹤,夷岳盈壑然后无异哉?诚以不异于异,故虽异而不异也”。老子通过“损有馀而补不足”而实现一个同一性,其实是“动等觉而建立诸法”,不是“即万物之自虚,不假虚而虚物也”。

     老子的根本问题在于把“无”或“道”置于万物的“有”之外,“舍有而之无”,或如王弼说的“崇本息末”,没有把“道”融贯到万物的生长发育中。《易传》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万物资始,乃统天”,即万物的生长本源于“乾元”,但“乾道变化”本身即表现为万物的“各正性命”,“为物不二”的“体”与“生物不测”的“用”是合一的。老子也偶尔流露出“崇本而举末”的意思,如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但多数情况下都是把万物虚化,在万物之外别立一个“道”作为本原,并且以“道”观物,从而取消事物“各正性命”的个体性以及事物之间“和而不同”的差别性。

     支道林认为“色不自色,虽色而空”,同样,在老子看来,万物不能自生,而道之生物,不是“必因其材而笃焉”,所以也是“虽色而空”,取消了事物的相对独立性和主体性。老子以万物之外的作为抽象同一性的“道”来规范万物,而万物没有个体性可言,所以“同”也是外在的。这样的损益与儒家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有着天渊之别。《中庸》说:“夫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天之生物”,是在尽万物之性,是万物自身的“各正性命”,这才是真正的无为。《中庸》有“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以及“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老子》有“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但内涵是截然不同的。

     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老子认为天地(道)是向外派生出万物,是不自生,所以才能长久。可见,老子理解的“生”是外在的“生”,把道与物割裂,也把物与物割裂。其实,“道”外有物,“道”就不成其为道。此外,事物只有自生,才具有独立性,才能保持得更长久。在这一点上,无论儒家还是佛家,所谓“性”是自生而不是他生。就连道家的庄子和列子也不会同意老子的这个观点,例如《列子·天瑞》篇:

     “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无时不生,无时不化,阴阳尔,四时尔。不生者疑独,不化者往复。往复,其际不可终;疑独,其道不可穷”。

      这里说的“生”也是外在的,但除了“生物”的“生”以外,还有道的“生生”,道作为“不生者”才能“生生”,惟有能“生生”的“不生者”才是无对的“独”,才能“其际不可终,其道不可穷”。而“生者”常生常化,所以转瞬即逝。老子说天地“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也只不过宣扬“道”的无私,但这样的“无私”是大本已失,可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阳明子说:“人须有为己之心,方能克己;能克己,方能成己”,只有成己,才能成人、成物。人自私显然违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精神,但如果不反求诸己、从心性修养上着手去克己以成己,而是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是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是把人我绝对对立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作怪,贻害无穷。一个人只有尽己之性,才能尽人之性、物之性,只有“明乎善,诚乎身”,才能“顺乎亲”,然后才能信乎朋友,进而一步步推广开来。孟子说:“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那么“舍己”又怎么能“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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