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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成为"行政独大"或“行政主导”的公司

(2010-11-11 12:44:10)
标签:

行政独大

行政主导

运营权

行政权

内耗

it

分类: 经营点滴

投资人因无法亲身管理企业而委托经理人进行管理的风险,这是全球难题,自从有公司这种组织诞生以来,至今没有解决这个难题的有效办法,经理人营私舞弊、损害企业和股东权益的现象在全球都屡见不鲜。通行的风险控制办法是分权:投资人掌握财权,运营权交给经理人。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也见过不少"行政独大"或“行政主导”的公司,即把行政人事权独立出来,公司中除了财务监督外,还有行政方面的监督与制约,理论上貌似行得通,但就我观察,这种模式弊远大于利,主要的问题是内耗严重,运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或者陷入困境无法破局,负责运营的经理频繁流失:

1、负责运营的经理因缺乏行政人事权而难以顺畅贯彻各项运营思路和措施。

因为行政人事权本属于运营权的一部分,日常运营工作时刻都涉及人员的配置、指挥、协调、奖惩、控制等问题,除了超人以外,我不知哪个负责运营的经理可以做到事无巨细都与负责行政的经理方方面面都沟通良好。

2、负责行政人事的经理因不了解业务和生产的具体运作流程和情况,只能从规章制度上去着手,以为靠严格执行制度就能解决问题。殊不知制度不能覆盖一切,没有制度的时候还得靠常识、原则和理念,而这些东西的背后还是人,重视制度而忽视人,最终成了官僚化管理;另一方面,制度也是靠人去执行的,如果制度不能被人认同,要么执行不了,要么在执行中走样、引发矛盾和冲突。更糟糕的是:强调一切严格按制度执行的公司,一定是缺乏激情和创新精神的,而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激情和创新几乎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因此,我是倾向于把行政人事权归还运营经理的。如果硬要把行政人事权独立出来,那就要定义好行政经理的角色,要制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各经理的授权,限制在行政协调的事项范围,避免不管什么事情、不管大小,都要讨论一轮、最后还常常议而不决的情况出现;当行政与运营出现矛盾时,要遵循规定原则:要么双方达成妥协一致的意见,要么遵从运营经理的意见,要么提请老板做最后决定,无论如何,行政经理不能否定或代替运营经理做决定,否则运营经理是没法做的,只会出现频繁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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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banpeng,真名彭阳军,另一网名banpeng1,企业经营者和网络活跃分子,1971年5月生,男性已婚,广东高州人,长期暂住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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