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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住公司宿舍的员工,之前对水电费一直是每月从工资中定额扣除20元,不可避免地就有部分员工电长开水长流。
于是从11月起,公司给予15元水电补贴,各宿舍按实际抄表水电用量扣除上月水电费,12月是第一次扣除,结果出现了以下问题:
1) 宿舍中的热水器,因为历史原因,少数仍为燃气热水器,多数为储热式电热水器。一个月下来,用电热水器的宿舍电费大约170~230元/间,而用燃气热水器的宿舍煤气费用不到100元(即一瓶煤气),于是用电热水器的宿舍就觉得不公平了:分摊的电费比分摊的煤气费高2倍,不如改用煤气热水器了。
2) 对于普工,是不愿意按实际抄表量扣除水电费的,因为他的收入比较低,比原来多扣一块钱,他也不乐意,就会想着跳,目前民工荒的情况下,要补人并不容易。但行政部门提出的控制“电长开水长流”,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如何平衡这种矛盾?
有以下几种方案进行调整:
1)对于用电热水器的宿舍,电费补贴再提高;
2)继续维持原来定额扣除20元/月;
3)提高定额扣除到30元/月,甚至50元/月;
4)全部转用电热水器(工业区已经不允许在员工宿舍中使用煤气热水器,怕出安全问题,我们是因为工业区提出这个要求之前就已经装了部分燃气热水器,作为历史延续用到现在);
5)全部不用热水器,搞一个水房,员工提桶去打热水洗澡。
如果由你来做决定,你会如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