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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情况,夫妇是不适宜在企业共事的

(2006-03-26 11:43:03)
分类: 管理手记
(1)夫妇为直接的上下级关系,这需要避嫌,不然其他下属会觉得:肯定上司会不公平,会有特殊照顾,毕竟是夫妻嘛。

(2)夫妇同时担任利益相关的职位,这也是不恰当的,例如一个负责财务,一个负责采购,就有可能勾结起来损害公司利益。

(3)夫妇同时担任重要职位,这样对公司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例如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那他们万一一起到外面搞个公司,那原公司就损失惨重。

但这三种情况不适用于家族企业,在家族企业里,只要夫妻双方有能力担任企业职务,不管夫妻是直接上下级也好,同时担任重要职务也好,都是正常的,因为大家都是企业的所有人嘛,不会出甚麽问题。
 
 

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允许,请勿转载!

 

作者E-mailpengyangjun@126.com

作者简介:banpeng ,真名彭阳军,另一网名banpeng1,企业经营者和网络活跃分子,19715月生,男性已婚,广东高州人,长期暂住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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