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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限量发行可转债(3)的具体规定
1、面值:1元人民币
2、发行总份额:2000万份
3、发行价:0.50元/份
4、募集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
5、最少募集额:0万元
6、发行对象:认识公司法人代表和熟悉本项目的人
7、年利息:8%
8、认购量:20万份的整数倍
9、最低认购量:20万份
10、最高认购量:2000万份。
11、债权起始日:2008年1月31日
12、存续期限:2010年1月30日
13、转股截止日:2008年6月30日
14、发债依据:发明专利权的部分评估。说明:发明专利《雨水地下水资源化的淡水供应方法》(ZL03144378.8)在北京市建筑小区雨水收集和利用领域应用的评估值为17607万元(约占整体的7-8%)。知识产权占70%,资金占30%(因将来的主要收入为发明专利使用费,所以资金占比小)的公司总资产大约25152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将占10%股份(债权全部转股)。如果在存续期限内无法偿还债务,本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将拍卖发明专利权偿还债务。
15、可转债:债权人转股截止日为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权提前还债。转股截止日前还债,公司尊重债权人的转股权利。
16、利息:提前还债,原则上按8%年利息支付。不到一年按一年计算。公司赢利后偿还债务,将不高于100%的年回报率偿还。利息和回报率不按复利算。
17、最少募集额:本次最少募集额为0万元人民币。
18、办理手续:认购人按认购额支付与公司或本公司法人代表安逢龙先生并签订债权协议。协议和收据成为债权人的依据。
19、限制条件:债权人不能在2009年1月30日前转让债(股)权。
20、附则:有关其它问题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部分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21:公司咨询电话:62120672
22:公司电子信箱:hkdajbo@sina.com,hkdajbo@126.com,anfenglong@sina.com
北京市浩大安博水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注:1、机构投资者的认购底线暂定为100万元,高限均为500万元,将于2008年3月20日前截止(募集额满或出现重大进展,公司有权提前结束募集,而将转股价格提高至1元或2元)。2、没有金融业务权限的公司投资实际上为公司股权转让。
注明:本可转债的认购已于2008年3月2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