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水的价值与价格制定B

(2006-03-25 17:23:23)
分类: 水价理论
(三) 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中线,北京)
南水北调(中线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供水成本主要是取水地区建设、运输、征地、原水成本、原水地的生态补偿、路上渗漏和蒸发损失、投资利息、受水地区水资源税等费用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基本不起抗洪作用,因为其日最大调水量和该地区洪峰值相差悬殊,而其给受水地区增量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作用也许是最有价值的部分。
运输成本的计算比较复杂,主要由渠道建设、维护和征地费用组成。用户按受水量和运输距离合理分担。一般原水的新建明渠全程自流运输在不计渗漏(路上无损失)的情况下其成本为1-10分/吨公里,考虑到其超大规模,选取0.5分/吨公里,也不计明渠维护费用。原水地建设成本因当地基本得不到实惠(实际上是失惠区),所以其成本应该全部由受惠区-受水地区承担。原水地的投资以300亿元、长期贷款利息按5%计算约0.2-0.3(取0.25),原水的成本计为0.2,水资源缺失税为0.3,路上渗漏和蒸发损失为20%,受水地区北京的增量水资源税减去0.61,水资源缺失税减去0.3,没有参与北京的洪涝灾害,那么南水北调的合理定价是:
0.005×1267÷0.8 + 0.25 +0.2 + 0.3 + 1.15 + 1.4 -0.61-0.3
=8.67 + 1.15 + 1.4 -0.61-0.3
=10.3元/吨!

如果计算系统供水能力实际只能达到设计能力的75%(90%保证系数,因为取水口的库容和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存在,导流明渠不能满负荷运行),那么水的合理价格为:

0.005×1267÷0.8÷0.75 +0.25 +0.2 + 0.3 + 1.15 + 1.4 -0.61-0.3
=11.56 + 1.15 + 1.4 -0.61-0.3
=13.19元/吨!

如果按受水区用南水北调的水完全用于节省地下水的开采,那么上述两个数据降低为7.18和10.07元/吨。
实际上,那么低的运输成本基本上没有指望(因为须跨过黄河、建设众多的桥梁和相关设施),沿途污染情况也难以预料,输水地区生态环境灾难也有可能,通水之前5-6年的投资利息也是不小的数目。所以南水北调的成本很难低于上述成本。国家相关部门的估算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基础建设投资不计入成本(在旧的体制下国家的公用投资不计成本或廉价方式计算,其廉价程度只有应有价值的10%左右)。而南水北调工程因为距离长达1400多公里、占地至少8200万平方米,其投资和征地费用简直是个天文数字!保守的总投资额也有2000-3000亿元!在强调三农问题的今天占那么多良田和宝贵的土地资源解决城市供水问题应该谨慎考虑。
另外,南水北调的设计过程很多不科学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三点是:1,忽略了受水地的缺水属于时间分布极度不均匀造成的相对缺水,而不是空间分布不均匀的绝对缺水。和沙特阿拉伯等中东地区不同(那里3-5年连续不降一滴雨水也很正常),南水北调的受水地区年均降雨量不算很少(一般有500-600毫米),雨水降雨量在雨季集中出现造成洪涝灾害而不得不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做排放处理,其雨水利用率只有不到20%水平。2,原水地的水资源是按多年的均值衡量的,而不是详细到月均资源,更没有充分考虑丰水年和枯水年的不同阶段可供调水的资源量(最少应该计算到每旬可调水量)。这一点在供水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只够中线设计能力、取水口有效可调库容只有该地平均来水量的一半不到、计划调出的量占其总资源量的30-40%的条件下更不应该!3,没有按价值规律规划,助长了水资源的浪费,阻碍了水资源开发的投入。供水成本没有按市场经济的标准计算,导致其估值严重偏离应有的成本。没有全面考虑可利用水资源的开发计划,尤其是宝贵的雨水资源。这些和规划人员绝大部分是水利专家而不是水处理专家的事实有关。南水北调1%的投入就能够带来雨水资源利用方面技术的全面进步,很有希望取代南水北调工程,同时缓解生态环境的恶化,彻底解决北方缺水的问题,而不是缓解!对南水北调工程宣传的理想化和过低的估算供水价格使大家都坐等长江水的到来,延误其它技术开发的步伐。

(四) 雨水地下水资源化的供水成本
该方法充分考虑华北等地区降雨量随季节分布极不均匀的特点,不把经常造成洪涝灾害的雨季集中降雨量做污水做排放处理,而是作为可利用的淡水资源,简单处理后通过注水井就地转化为可控制的地下水资源,依靠常年享有的丰富的地下水资源稳定供水。其特点是利用已有的雨季过剩的雨水资源,充分利用地下水的庞大库容稳定供水,彻底解决华北地区淡水供应紧张局面,解决雨季洪涝泛滥现象,削减洪峰,改善水生态环境,创造众多就业机会,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因其利用短期过剩的雨水资源,其供水成本非常低廉。供水循环过程是从过剩雨水开始的,其增加地下水资源,所以水资源税和补充水资源补偿费用相互抵消,只计入地表水的成本。因为是利用雨季过剩的雨水资源,所以起到防洪抗涝作用,相应的成本也为负值(从防洪排涝投入获得),只增加雨水收集和处理注水成本各为0.5 元/吨。其合理供水成本为:
0.61 + 0.5 + 0.5 +1.15 + 1.4 -0.2 -0.2
=3.76元/吨

只有现在供水成本的60%多一点,南水北调成本的三分之一!

(五) 京津地区供水价格的合理制定
水的价值是制定合理水价的依据,而其价值集中体现在供水成本中。任何违背价值规律的水价都会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京津地区各种方式的供水成本和各个组成部分的比较列于下表:


表1 各种供水成本和各组成部分的比较 (单位:元/吨)
供水模式 北京
地下水 北京
地表水 天津
地下水 天津
远水输送 天津
苦咸水 天津
海水淡化 北京
南水北调 雨水地下水资源化的供水
原水地建设 0.42 0.5

原水成本,地表 0.61 >0.5 0 0.2 0.61
地下 1.61 2.11 <1 1.61
利用地下水份额 60% 100% 0 100% 0 0

固有水资源税 1.61 0.61 2.11 <1 -1.61
增量水资源税 1.61 0.61 2.11 -2.11 -1.61
水资源缺失税 0.8 0.3 1.05 -1.05 -0.8
水资源税小计 4.02 1.52 5.27 <1 0 -4.02 1.61

运输 设施 3 8.67-13.19
征地 2

水处理 0.65 0.65 0.65 0.65 0.65 0.65
供水输送 0.5 0.5 0.35 0.35 0.5 0.5

污水排放 0.5 0.5 0.35 0.35 0.35 0.35 0.5 0.5
污水处理 0.9 0.9 0.9 0.9 0.9 0.9 0.9 0.9

抗洪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抗涝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防潮 0.1 0.1 0.1

淡化 3-5 6-7

总成本 6.97 4.47 8.02 >8.25 3.75-6.75 5 8.22-12.74 3.76
城市供水 6.09 >8.1
工程供水 5.88 5 10.5 3.76
供水价格 6.09 8.2 8 8 10 6
从表中可以看出:
1. 旧的水价制定机制最不合理之处在于对水资源的理解上,基本按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思想核算的。试想,如果市场化的水资源成本那么低,那么何必兴师动众投入南水北调等工程?!
2. 供水成本的核算中,依然残留计划经济的烙印。其集中表现形式是对运输成本的计算中公用投入和征地费用的处理上,导致估算供水成本严重偏离应有的水平。甚至于最终供水价格的核算居然以还贷款后的情况来计,不交代贷款利息、还贷款期限等。更不敢透露还贷款期间的合理水价,说明远距离输送方式市场化的供水成本远远高于现在的估计。
3. 九龙管水的体制造成水价构成的一些部分在另一系统出现,如排污、污水处理、防洪、抗涝、防潮费用等。

从具体数据上看:
1. 华北地区所有供水方式中,雨水地下水资源化的供水综合成本最低,低于现在的供水成本,更低于远距离的输送方式。
2. 远距离输送成本一般都比较高,尤其是超长距离的输送方式。
3. 地表水的供水模式低于利用地下水的供水成本,说明充分利用地表水的重要性,虽然地表水的成本明显低估。
4. 在水资源紧张的海边城市,如天津,苦咸水、海水的淡化实际上是比较经济的供水方法,应该大力提倡,给予倾斜性的政策。
5. 对水资源的认识不足和体制方面的限制,现在的供水价格远远低于实际综合成本,造成在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地区其供水成本没有不得到补贴就能低于先行水价的供水方法。如果考虑地表水的成本(水资源税)低估的事实,那么这个差距还要大。应该尽快给予纠正,否则造成供水体系的恶性循环。

我国供水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水价严重偏低。所以,水价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还原其应有的价值和充分体现供水的社会成本。
水的价格低于其成本,会严重影响社会资金对供水公用投资的兴趣,进而加剧供水紧张局面。价格高出成本的部分低于10%,那么基本没有利润,风险大于机遇。至于政府补贴的现实,很难说不合理。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地区都有把水价作为福利政策的一部分处理的。不合理的是,政府补贴的不透明、和政府补贴的不公平。政府补贴只对政府投资,而不对社会其它方面的投资,造成社会投资的最终成本比先行水价高的局面。其后果是扼杀社会资金对供水公用投资的兴趣,使得政府投资在没有竞争压力下失去改进的动力。政府补贴的不透明造成社会资金失去运作供水项目的依据和其能否盈利的政策保证。
根据以上事实,京津地区水价改革可以采取两种方案:
其一是,一步提高水价(见表1),完全取消政府补贴,并且水的价格置于水系统来统筹考虑。同时补偿政府应该补偿的部分。
其二是,考虑历史造成的巨大差距,三年时间内分三步提高社会供水价格到合理的水平,逐步取消政府补贴,政府补贴额明示,水的价格置于水系统来统筹考虑。第一年,还原水价偏离合理成本部分的50%。第二年,水价提高到合理成本。第三年,水价包括合理利润,如表2(以现在的地表水价格为准,实际成本应该更高)。低于社会供水成本的工程供水价格原则上按社会供水价格定,同时享受社会供水享受的同等政府补贴,并和政府供水一样逐步取消政府补贴,明示政府补贴。

表2 京津地区水价改革方案 (单位:元/吨)
城市 北京 天津
社会供水或工程供水 社会 南水北调 雨水地下水资源化 社会 苦咸水淡化 海水淡化
实际成本 6.09 >10 3.76 8.2 3.75-6.75 5
一步到位 6.09 10 6 8.2 8 8

三步到位
第一年 4.49 4.49 5.4 5.4 5.4
补贴额 2.21 2.21 3.6 3.6 3.6
第二年 6.09 6.09 8.2 8.2 8.2
补贴额 0.61 0.61 0.8 0.8 0.8
第三年 6.7 11 6.7 9 9 9
补贴额 0 0 0 0 0 0

南水北调供水用途调整为工业用水或高消费用途,如,洗车、洗澡、桑拿浴、游泳池等。这样一来,基本解决水价严重背离其价值的问题,有效利用价值规律缓解供水紧张的问题,同时,解决居民很难接受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成本的难题。而工业和高消费产业用水价格的大幅度的提高抑制高耗能、高耗水产业的发展,达到合理配置国家有限资源的目的。
补贴额以收取的水资源税临时解决,取消补贴后水资源税的收入主要用于再生水资源、开发新的水资源和节水新技术等方面。经过长期的努力,地区水资源丰富、不再有水资源贫乏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后,可以适当考虑取消或减少增量水资源税和水资源缺失税。
经过三年的过度时期和此后几年的适应,社会逐步接受应有的供水价格,同时,使届时的供水价格和南水北调的实际成本更接近,使南水北调工程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过度期间,实行不同用途用水征收不同水价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工业和高消费用途用水的补贴甚至征收额外消费税,减少国家财政负担。以累进加价的方式适当调整政府补贴,限制水资源的浪费。在水资源极度贫乏地区要长期实行对高消费产业用水征收额外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提倡和鼓励不接受或接受政府有关补贴少的新技术推广应用。
总之,治水体制和供水价格的制定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采用合理的水价调节用水需求和供水项目,用价值规律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联系电话: 621206772,62120673,62114623,13552906878
电子邮箱: anfenglong@sina.com
联系人:北京市浩大安博水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安逢龙博士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