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就是忌讳,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是人们对于神圣的或不洁的、危险的事物所持的禁忌心理及行为。民间认为,对神圣的东西,若是随便提及或使用,便贬低了它的神性,是一种亵渎行为。违反这种禁忌会招致不幸,遵循这一禁忌,就能带来幸福、平安。对受鄙视的贱物和不洁、危险之物,也不要随便接触。
禁忌作为以信仰为核心的心理民俗,是人类普遍具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凝结着人类原本的心理、愿望和幻想,反映着社会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水平以及民族、时代的精神文化指向。
关于禁忌的内容,大体有四个方面:一是对灵魂的崇拜和畏惧,二是对欲望的克制与限定,三是对仪式的遵守和服从,四是对教训的总结和吸收。
我国有五十六个民族,风俗习惯各不相同,形成了“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的局面,带来了丰富多彩的古代文化和民俗风情,并在世世代代发展中传承、演变、改良、进步。
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是古代人们对日常行为的要求,在任何时代,人们的思想行为都要受到某些不成文的规矩的约束,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人们的生活就是对这些规矩的顺应。禁忌是这些不成文规矩的重要部分,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的禁忌,属日常行为禁忌部分。法律往往对一些关系是鞭长莫及、无能为力的,如人际之间的微妙关系,特别是亲戚、朋友之间,这就决定了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禁忌来限制调节的。
日常生活中的禁忌事项都与生活紧密联系,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是生活的一种惯制形式,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一种择吉去凶的心态行为,我们很难用迷信与科学、先进与落后等是非标准去批判。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禁忌将逐步消失淡化或者转为规范社会生活的文明礼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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