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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与现象的阴阳

(2014-08-28 19:05:22)

     在古人眼里阴阳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所以变化无穷。

     阴阳互含说明阴阳是互相的,阴阳作为事物对立面的关系不是绝对的,阴极阳生,阳尽阴至,在对立中逐渐达到平衡,而且两者是可以转化的。

     阳代表着积极、进取、刚强等特性和具有这些特质的事物和现象。阴代表着消极、退守、柔弱的特性的事物和现象。用大众话来说,凡是活动的、外在的、上升的、温热、亢进的等都属于阳的范畴;凡是沉静的、内在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衰减的等都属于阴的范畴。

    古人把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大至划分如下:阳:天、光、热、干、刚、南、上、左、圆、男、太阳、奇、主动等,阴:地、暗、冷、湿、柔、北、下、右、方、月亮、偶、被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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