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辨认一下是不是胡斌呢
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关于该如何定罪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各种结果也被预测。而昨天,真实的结果出来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06分报道,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叛有期徒刑3年。
这件事可以说是惊动了全国网民,也让飙车事件进入了被关注的状态。然而这种突发状况也给我国的法律空白提出了严峻课题。该如何量刑成了普遍关注的焦点。此前胡斌辩护律师认为,胡斌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态度好,积极进行赔偿,以及在中学期间得到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的奖励等,因此为他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被害人谭卓的父亲谭跃曾对过去对庭上没有出现“交通肇事”、“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之争“有些失望”。
关于胡斌飙车案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舆论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于是针对此有人说,不要用舆论代替法律。法律的公正不仅体现在对被害人身上,也体现在对被告人的公正处理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凭什么要对“富家子”从重?我们期待法律的公正处理,而不是从重处理。要求从重处理本身,就有悖于法制精神。胡斌不是故意犯罪,现在作出了巨额赔偿的表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不知道今天谭卓能否该安息?家人能否该得到些许安慰?网友朋友们是不是对法律的公正性表示赞许?一切皆在今后的大讨论中。本来以为,昨天的判决算是到了一个段落。
谁承想,今天的案件令双方都不满。此前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万零100元。昨天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对于这个结果,案件两方当事人的父母均表示不满。受害者谭卓的爸爸谭跃称,对这个审判结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诉机关在庭审时(此案于7月15日作了首次审理,但未宣判)已经指出胡斌的行为是比较恶劣的,不应该只判3年。“我会向高一级法院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谭跃认为,杭州中院可能也会得出同样的结果,所以他准备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如果说受害者不服还可以理解,没想到胡斌的母亲也哭诉称不公平。胡斌的母亲从法院出来时泪流满面,对身边的记者说“太不公平了”。胡斌的爸爸说他“现在心情很不好”,“只能听天由命”。
其实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可是毕竟因为你管教不严自己的孩子犯了罪,我劝这位母亲应该知足,才判3年,幸亏他们家有钱,否则那还不得偿命了。既然事已如此,认命吧!
这起案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众多人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就是胡斌该不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对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潘波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庭审查明,胡斌平时喜欢开快车,但其认为凭自己的技术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案发当晚,他在超速驾车过程中未违反交通信号灯指令,遇红灯时能够停车,肇事时没有注意观察前方情况而撞上谭卓,撞人后立即踩刹车并下车查看谭卓的伤势,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以及122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这一系列行为反映了胡斌肇事时主观上既不希望事故发生,也不放任事故的发生,是一种过失的心态,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情到这了地步,不知道能否真正算是结束,我也劝谭卓的亲人,毕竟人已去不能复生,还是节哀顺变吧!双方都要想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不过还有一个疑点就是在昨天的法庭上的被告席上,许多人怀疑不是胡斌,而是疑似他的替身。有人说胡斌父母挑战的是中国的法律,宣判的跟胡斌根本不是一个人。以我个人不专业的角度看,我也认为被判决的眼镜男子跟之前流传于网络照片的人根本不是一个人,完全是变了样子!大家看看宣判现场和胡斌出事当天的照片,各位分辨下,这是一个人吗?
飙车阔少女友为其辩护反遭人肉(组图)

宣判时的胡斌


出事当天的胡斌

胡斌学生时代


胡斌母亲哭诉不公平

谭卓父亲

谭卓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