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被辟谣者所证实是什么节奏
文/刀砍天下
★昨晚顶着酒意沉沉的大脑袋看新闻,忽然听说南京交警的官微发布了宝马车肇事案车速鉴定结果,竟然是195.2公里每小时,与早先谣传200公里只差咫尺,却与南京警方辟谣是所谓的“只是比边上的车子快一些”相距甚远。
但凡开车的(含可爱又可怕的女司机们)都知道,在市内开车到70公里每小时就已经可是说是比“边儿上的车子快一些”了,100公里每小时就可以称为“闪速”了。195.2公里的时速是什么概念?即便在高速公路上,它“飞一般的感觉”也清晰可鉴,对比120公里的时速完全不可能用“只是比边上的车子快一些”来形容。(有一种情况可以如此形容,边上的车子都是180公里的时速,不过这是它话)
南京警方从案发开始就屡屡犯小儿科级的错误,倘若中间确实没有枉法的事实,那么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南京警方的处案运行系统缺乏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惯于搪塞和玩弄民众。不知道这是不是南京司法生态的症候,联系早先的那个“著名”案例所表现出的脑残倾向,这一点以后还真的可以揣摩。
之所以说是“以后还真的可以揣摩”,是因为我认为当前比之更重要是,在“不明真相的群众”普遍存在的情形下,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实现“谣言真的就是谣言”这一大好局面,总是踏着谣言被证实的节奏往前走,即便不是作死的节奏,也是作孽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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