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温州苍南县某餐厅的两名餐厅服务员看到餐厅大门外10多米处的马路上仰躺着一位老太太,便过去帮忙,临近时发现老太太已经昏迷,后脑勺还有血迹,随即拨打了110和120求助,没想到随后老人家属倒打一耙,质疑他们报警不及时有“猫腻”,是肇事者,并在老人急救无效死亡后,纠结数十名家属围攻餐厅,大哭大闹。直到11月3日下午,真正将陈老太撞到的肇事司机投案自首,两名服务员才讨得清白。(据11月6日新浪网)
类似这样的事情,近几年来时有发生,所产生的恶果已经严重扭曲了世道人心。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我们对那些恶意诬陷施救者的道德杂种们竟然出奇的宽容,他们一句形迹可疑的“对不起”就打发掉了所有应得的惩罚。
对丑陋的姑息是更大的丑陋,对罪恶宽容是更深的罪恶。对于那些恶意诬陷施救者,甚至打着索赔的旗号敲诈勒索的家伙,我们的法律应当自觉地站出来说话,诬陷和敲诈都属于公诉案件,法律没理由在影响极为恶劣的言行跟前保持绅士般有教养的沉默。我们似乎一直在求助于道德建设,可是没有法律制度等“硬物质”的保障,道德往往是最靠不住的东西。倘若我们的法律在诬陷施救者的恶行上施以较高的刑事成本,我不相信反诬施救者为肇事者的现象还会如此普遍,他们的道德还会如此的败坏。
严刑峻法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严刑峻法却万万不能。我们的社会发展至今,已经有太多太多的教训在说明着这个问题,倘若还不觉醒,还像孔家老二那样以道德建设为主,相信“每个同志都是好同志”,让“对不起”能支付牢狱之灾,我断定,比蹂躏爱心还要丑陋的恶行还会在道德大旗下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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