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佛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华在与网友热谈时,对于娱乐场所、桑拿按摩都要安装摄像头的事情,杨建华回答的相当有力:“在公共场所哪有隐私的,如果公共场所有隐私那就是‘流氓’,公共场所有什么隐私,既然大家都能够见得光的有什么隐私呢,这些都是奇谈怪论。”杨建华还建议媒体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不要“打格子”,大胆曝光。(据4月29日中新网)
若干年来,国民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越来越多,甚至视极为明显的禁令标志如草芥,随意践踏。我丝毫不认为这是道德教育的失职,不知道随地大小便是不文明行为的,举国上下,尚无一人——仅就此行为而言我不排除公共厕所配置不足的诱因。造成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泛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惩戒不足。新加坡的重惩经验不是不可以“拿来”用上一用。很多行为,不足以罚款,不足以拘役,但足以广而告之。我看到很多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总爱将行为人的脸打上马赛克,连公车私用也常常打码。如此处理说是为了保护行为人的隐私,玩“对事不对人”。其实事在人为,当我们总是“对事不对人”,“对事”也就失去了言说评价的意义,我干了坏事又没有人知道是我干的,那么下次我还干,随地大小便怎么说也能省下五毛钱,我一天来十次,就省下五块钱,一个月下来也是笔不小的财富呢。
一个人既然来到了公共场所,你的一言一行就是对外公开的,没有隐私可言,见不得光的事情可以背地里去干。只要干了就别怪人家广而告之,就别怕丢脸跌份失尊严。杨局长说的很有道理,在公共场所玩隐私不是耍流氓吗?人家本来是来公园赏花休闲来了,你躺在公用的连椅上多贪多占不说,还伸一个大臭脚丫子在那儿,岂不是坏了风景?你坏了风景还不想让大家都知道是你坏的,不是耍流氓又是什么?
在军营里,任何一个穿上军装的人就不再是普通人,而是军人,一切行动必须听指挥,意见自行保留。同理,进入公共场所,任何一个人就不再是有隐私的人,而是透明人,一言一行都要接受公德的监督、拷问和惩处,曝你的光还不打马赛克那是对你最基本的惩处,如果你因此还打官司要求保护隐私,我只能说是你已经无耻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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