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二稿”)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长期关注这一条例的著名民法专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认为,“二稿”虽有诸多进步之处,可在整体制度设计上,“二稿”过多地采纳了“市长们”
的意见,在“公共利益”的界定和危旧改建认定等方面都产生了更多的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市长稿”,还不如“一稿”。
房屋拆迁存在的问题是民众的利益得不到根本性的保障,拆迁过程中经常受带到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压榨与胁迫,那么多人以死相抗已经对现实有所说明。目前,普通民众能够与官商集团抗衡的资源可以用“稀缺”这个字眼儿来考量,想维护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是很难的,这与我们的制度设计不合理有相当大的关系。
房屋征收与补偿必须站在处于绝对弱势情中的普通民众的立场上,从根本上代表着他们的诉求和利益,而不是紧紧围绕着市长们的意见,为市长利益代言。当然,市长的意见不是不可以参考,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一个事实,他们的意见说好听了是代表城市发展的利益,说难听了是代表他们个人发展的利益。对于市长们的意见,应该处于补充参考的地位,而不应该像他们平时那样总是凌驾于民众之上。
房屋拆迁是个涉及到普通民众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我们不想再看到一个又一个用自杀的极端方式来抵抗侵权的事情发生。国家需要建设,城市需要建设,民心更需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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