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原法官杨德会嫖宿幼女一案的二审结果。杨德会犯嫖宿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一万元。对此结果,曲靖中院副院长沈庆高说,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是因为一审对证据的采信和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相同的事件作出不同的判决,不存在有金钱和腐败的因素。
我觉得很奇怪,沈副院长凭什么就说一审不存在金钱和腐败问题呢?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其间都出现了一个关键性的定罪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户口证明》和《出生落户证明》,足以证明余某某在案发时属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可是这个关键性证据二审采纳了,一审却偏偏弃之不用,而去用并不靠谱的骨龄检测,什么动机?难道仅仅是采信和认知上的偏差?也是,确实是偏差,就是偏的蹊跷得很,偏的离谱得很,差的无耻得很,差的流氓得很!
老子查儿子是我们的监管特色,也是我们纵容或力挺体制内犯罪的合法方式,已经有N多的冤案和冤魂为之而献祭,当然由此而产生的更大的献祭是正义的惯常性缺位和制度的持续性腐败。杨德会案前后出现了两个“偏差”,一审出现的偏差把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官方美其名曰:嫖客)偏差成无罪的人,二审出现的“偏差”把极有可能涉嫌腐败的判决轻描淡写地偏差成清正廉洁前提下的小问题。
二战期间,美国空军使用某企业生产的一种降落伞的合格率为99.9%,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不容易做到的了。但是美国军方并不买帐,他们认为合格率应该达到100%。因为99.9%的合格率就意味着每1000个伞兵中,就会有一个人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丧命。可是企业认为,产品要达到100%的合格率,那是不可能。后来,美国军方改变了质量检验制度,每次交货时,军方任意抽出一把伞,由厂商的负责人装备上阵,亲自从飞机上跳下。这一制度的实行,直接导致奇迹的出现,该企业生产的合格率很快就达到了100%。
这个故事对我们很有启发。我并不想因此说让著名的嫖客杨德会先生去强暴一审法官的女儿,但是我们可以顺带着设想一下,如果杨德会果然如此做了,他还会在一审时被判无罪吗?打死我也不相信!话回正题,我上面之所以要提到二战期间的故事,是想说一个老掉牙的观点,不加大犯错与犯罪的成本——不是无限加大,各种各样的“偏差”就会越来越多地遍及全国的任何一个角落。老子查儿子的监管制度,恰恰是让犯错与犯罪——尤其是体制内的——几近零成本的制度,是大幅降低降落伞合格率的制度,是将牺牲无限多地留给伞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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