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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法实名曝光国人德行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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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2日起,河南省郑州市警方在街头设立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曝光台”,将交警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现场曝光,并对其进行教育。同时,交通违法者有工作单位的,还要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登记表”交其工作单位征求处理意见。此举一出,便引起一些市民的异议,他们认为,行人交通违法情节轻微,实名曝光涉嫌侵犯公民名誉权。(据新华网)
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在我国已经努力了无数年矣,五花八门之招术也需以无数计,但丝毫不见效果,国人的违法行为不仅在国内随处可见,而且还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
抛开一些无红绿灯指示、无天桥或人行横道等等造成的行人“不得不”违法的客观因素外,国人随意违法于行走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国家的违法成本太低太低,没有人在乎违法后果。人们为什么不像翻越栏杆、横穿马路那样随便地去杀人呢,因为大家都清楚杀人的成本是偿命,负担不起。
行人违法的情节确是很轻微的,但仅仅对此采用和颜悦色地教育几句或着罚几碗牛肉面钱的惩罚是不是也太轻微了,是不是显得我们的法律制度太没力量太没尊严。我记得新加坡当年在治理行人违法时,就是采用的重处重罚,让每一个人都无法承受违法之重,用非同一般的暴力手段打造了如今新加坡人高度文明的德行。
河南郑州采取的违法曝光未必是治理行人违法的上上策,但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的整治思路却是绝对的正确,我认为这完全可以作为打造中国人德行的战略思想。(我们现在正稳步推进的信用记录制度,就缘之于这一战略思想)当然,我们决不会因了遵循这个思路或思想,而呼唤早先那个“行人违章,撞死白撞”的政策重新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