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旅途感悟 |
在路上,无论雪花漫天飞舞的时节,还是炎炎的夏季,我总是在路上。而对一个在路上的孤独的旅人来说,除了酒,还有什么更好的旅途伴侣呢。。。每当我结束没完没了的旅程,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的回忆,除了酒,还是酒。
醉笑陪君三千场啊,当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过去,我的回忆,也如发酵后的酒般,越放越醇,教我怎能不爱它。
那个时候,我去了越南,之所以选择越南,是因为,它与我们的文化是如此接近又如此疏离;它与我们的关系是如此密切又如此微妙,它是如此的落后又如此的辉煌,我一向喜欢矛盾又奇怪的事物,当然,天下间最奇怪又矛盾的物事,莫过于酒。
我在河内的环剑湖畔,左逛右逛,吹湖风,泡酒吧,淘小玩艺,吃当地的美食,当这一切都被我玩得再也没有新鲜感的时候,我想,我是时候象候鸟一样南迁了。于是,我在HAN CAF买了往南的套票,那个冬日的傍晚,坐上了开往顺化的大巴。
当然,我坐上去的时候,是想不到这趟旅程跟酒有任何关系的,虽然我是如此的纵情杜康。车上五味杂陈,除了有一些象我们这样的背包客外,还有不少的越南本地人。放包的时候,我碰到了一个真正的金发碧眼美女,且有着细腻的皮肤。也许同道中人的磁场总是会不自觉地感应的,她主动坐在隔着一条窄窄过道的我旁边的位置,向我攀谈。
我虽随和,然每个人骨子里其实是有着几分挑剔的,当发现了同类项,会不自觉地兴奋,于是我也倾心相交。我惊异于她在河内这个如此落后的地方居然会淘到浅灰色袋口绣了细细一行红线的精致大方夹克,她笑,说“WALK FOR SEVERAL HOURS。”我也会心地笑了,果然是同道中人啊,我们,都是对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要求的,哪怕在一个再乱七八糟的环境。
她给我听她的IPOD,许多的迷幻色彩的乐章,她说她在比利时出生与长大,但妈妈是法国人,她不喜欢工作,她喜欢云游,之前有两年生活在印度,在印度给比利时开店的朋友进一些工艺品发过去。倾谈甚欢的时候,夜越来越深了。天知道,越南北部,是如此的寒冷,我上身穿了一件长袖T恤,外加一件抓绒外套,还是冷得直打颤,尤其是坐夜车。而我,背包里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御寒的衣服了,我还以为,带了一件抓绒衣服去越南,已经是超级细心的驴子了呢,失策。
她起身去背包里拿衣服,很细心地给我多拿了一件薄毛衣,一条床单,籍着这两件御寒衣物,我终于挺过了越南意外的寒冷。
到顺化了,我要下车,而她,是要去DALANG的,她问我,下站会在哪里?我说,是芽庄,她说,她也要去芽庄,“能饮一杯无?”她用英语轻笑着问,“当然!”于是,我们定下了芽庄之约。
顺化真是一个乏善足陈的地方,与北京的紫禁城惊人地相似,我在尽情享受着翻版CD的当儿,无情地拒绝着旅游地的盗版,也许是爱喝酒的缘故,我的脑子也不自禁地盗版了酒的矛盾与善变。于是,在顺化呆了几个小时后,我就脚不沾地地上了去芽庄的大巴。
芽庄,那个海天一色的小城,涤荡着我游离的灵魂。参加四岛游归来的途中,我正优悠地踱着方步荡回酒店,边思量着回酒店就要打电话给CAROLINE,忽然,在路上,就碰到了她!从对面款款走来,我们欢欣拥抱。
芽庄的晚上,海风轻拂,我和CAROLINE漫步在各个小店,淘“宝”,转到街角,看到墙根下,有越南本地人在烧龙虾,就着炭火,把龙虾以最原始的方法烤熟,CAROLINE说:我们在这里喝两杯吧,我欣然从命。两个不同国家的女子,因着共同的爱好,类似的人生观,坐在异国的街角狂酌,就着新鲜味美的烤龙虾,端着越南本地产的大杯啤酒,漫天的星光下,把酒谈心,十米外,就是黑色的波浪细细的大海,海风轻拂着岸边的棕榈树,借着些微的酒意,我忽然觉得,那一棵棵的棕榈树,正是“风摆棕榈,千手佛摇折叠扇”,而CAROLINE是个热情奔放的异国女子,她和我一样,对酒当歌,两人一起晃着酡红的醉脸,相对大笑,“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们在芽庄小城的街角,纵酒狂歌,笑出眼泪,“能哭能歌迈俗流。”才两天之前呢,我们还在大巴上瑟瑟发抖,这才多久啊,就在南越南温暖的海边小城把酒言欢了,真是一国有四季,千里不同天。
背包客的行踪总是飘忽的,我们珍惜旅途中的相遇,可是不勉强彼此的行程,于是,我们互留MSN,我继续南下寻找喝酒的乐土,她留在芽庄狂飚摩托。
十二月三十一日,西贡,一个人,一个单身女人,独自漂泊在越南,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徐夕的西贡街头,到处是节日的气氛,尤其是背包客聚集地。我从GUEST HOUSE出来,闭上眼睛,都可以嗅到喜庆的味道。胡乱梳洗了一下,吃过晚饭,我就斜背上民族风的小手袋,来到灯红酒绿的酒巴街外晃荡,人真是多啊,我从街角处最大的酒吧里买了一瓶酒,拿在手上,一会和一个从沈阳去加拿大的中国女孩子跳舞,一会和一个日本女孩碰杯,一会和一个又帅又坏的澳州GG眉来眼去,再一会,看乐队演奏,然而这些,都无法充盈我满是惆怅的徐夕寂寞之心。于是我拿上酒瓶,漫步在夜幕下的西贡街头,边啜饮鸡尾酒,边看小孩子们拍打排球,那条酒吧街,没有汽车的,借着三分酒意,管它娘的,我也加入战团,和孩子们一起竞逐那捉摸不定的白球,拍至满手乌黑,手中酒倾侧大半,尽兴而归。
回到酒吧,又帅又坏的澳洲破GG已经等在那里,从沈阳去加拿大的中国女孩酸溜溜地说:我们找得你好苦哟,你都到哪里去了?我嘿嘿连声,不想回答。心想,这个GG帅则帅矣,太也纵情,恐跟他这个中国女同事就有些首尾,适才我还看到他跟别的女人情挑,这样的男人,等我作甚?酒吧中的红男绿女,原是不求灵魂的,而我,是一个麻烦的女人,我既要肉体,也要灵魂。谁能真正满足我的要求呢?杯中酒。什么左勾右搭,原是水中月,镜中花,它的消失,恐怕比酒精的挥发还要快,而酒呢?总是我的朋友,是我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良伴,当我搂着酒瓶喝至微醺的时候,才找到了人生真正的归属感,而旅途中纵情任性,随心所欲的喝酒,是我追求的最高境界,我想,我的这种荒唐的人生,是为杯酒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