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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阿q杂谈 |
瞎评《阿Q正传》
鲁迅的阿Q形象是家喻户晓的,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永恒的精神胜利法的楷模。阿Q在那个时代,连自己姓什么都搞不清楚,或者连姓的权利也没有,从这一点看,他值得同情。造成他最后死于非命的原因最终是什么呢?如果他的记性能够强一点,大脑别只存在着刹车和油门,最好也弄一个方向盘,灵活地改变自己的方向,或许不必枉死,对他的死,似乎是这个小人物必然的归宿。
关于阿Q的记性,他逢赌必输,偶尔一次一本万利也被抢了,还吃了几拳几脚,丢了钱的他,擎起右手,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他便心平气和起来。仿佛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疼过之后,他忘了,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当他敢于坐在王胡身边时,他对自己的定位是比他高些,因为他被赵爷打过了,他有些知名度,让未庄的人敬重他,因此他忘记了他打架的技术含量不够。当他和王胡比谁的虱子数量和质量时,居然因为自己的虱子少,而挑起拳王争霸赛,最终以碰了几个响头告终,他也很享受和满足的走了。
领教完王胡的拳脚之后,又撞见他“深恶痛绝之”的假洋鬼子,原本心里想骂他是秃驴,可他的嘴巴终究失去门卫似的,最终确凿地享受了一枝黄漆棍子。他觉得屈辱,可有觉得轻松些,走到酒店的门口,他有些高兴了,他的情绪就像五线谱上的蝌蚪,一会儿就到高音部分了。全然忘记了刚才“拍!拍拍!”的杠头开花声。
在感情上,阿Q是直接得有些赤裸裸,他最经典地话:我想和你困觉!
起因是捏了他认为可以公开调戏的小尼姑,未庄人都不把尼姑当女人看,只不过像看戏似的哈哈笑笑,他对小尼姑的猜测,是她们一定和和尚私通,如果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是引诱野男人……,这些荒谬的学说他将其升华为正理,如此一来他就能躲在冷僻处用小石头发动偷袭。摸了小尼姑的脸蛋后,他手上的滑腻感,这让阿Q的心里,女人二字膨胀开来,无限扩大,造成他大脑缺氧气,嘴巴缺看守。他万万没有想到,捏小尼姑的脸蛋是他演的一出喜剧,但是对小孤孀说想和她困觉是悲剧。这未庄的人,自从“困觉门”一事之后,连50多岁更年期的邹七嫂也跟着怕羞起来。
未庄人为什么不把尼姑当女人看?却劳师动众地让便宜没占着,还惹一身骚的阿Q赔了布衫又失业呢?尼姑属于尼姑庵的,对于弱者,阿Q采取态度见到弱小就踩一脚,与之不相上下的就露一手,但当他遇到赵太爷,假洋鬼子等,他只得利用精神胜利法来缓解挨打的情绪。
阿Q居然阔绰一阵,他去了城里,回到未庄后做起了买旧衣衫的小生意,连赵太爷都要把眼珠子刮干净了看他,毕竟士别三日了。可此事阿Q也一改未出城之前抽掉脊梁骨似的靶子样儿,居然也挺直了腰杆忘了自己姓啥了。让赵太爷不爽,果真没有好果子吃,这个嘴巴管不住的笨蛋居然把自己是个小偷的机密泄露了出去,他又得回到没脊梁骨的境地。
他参与革命,可是他对革命毫无理解,这就是为何他被牵涉而沦为死囚的原因。
鲁迅塑造了阿Q形象,而这种精神胜利法被全世界人民不自觉的使用着,作品反应了落后的国民性同时,也深刻的刻画了人类本性,阿Q用死亡让人感觉到些许遗憾的震撼。让人感觉到了愚昧比野蛮更可怕,这样的人还长期的存在着。似乎从他身上,看见了自己,或者更多的熟人,以大欺小,浑浑噩噩,吃亏就当占便宜,不长记性,这是大多数人的处世规律。
小说给人的思考,阿Q如果能够有正常人的行为风格,或许他不会被杀头,而那些假洋鬼子等等的人,却无论革命和不革命都能稳坐钓鱼船,他能不能向这些人学习如何做人,如何谋生呢?
鲁迅让读者从阿Q身上,找到了一面镜子,在镜子里,人们仿佛看见自己原来这么可笑。读完全篇,我不对他有任何的同情,站在观众的角度只能说他活该,所以他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