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歌:征收空置税不要误伤“合理空置”
(2011-03-07 11:29:33)
标签:
空置税房价调控房地产民生两会农林凯歌房产 |
分类: 观点 |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商品房空置现象相当严重。高企的不合理空置率,一会造成资源浪费,二能催生房地产泡沫,三可带来民怨民愤。因此,研究、解决商品房不合理空置问题,已是当务之急。注意,我给商品房空置现象加进了“不合理”三个字。那么,空置现象当中有无“合理”的成分呢?我认为,在我国特殊国情背景下,肯定是有的。只有剔除掉合理成分,不合理的东西才能昭然于世,才有利于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在这里,我尝试着提出我国商品房空置中存在较多合理成分的现象,并将这些现象大致划分成“间歇性空置”、“时滞性空置”和“储蓄性空置”三类。不排除这三类情况相互交叉,相互影响。
第一类,间歇性空置。此类多系远郊和异地购房所致。城内一套公寓,市郊一栋别墅,这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司空见惯,在我国一线城市也初露端倪。平日工作住公寓,假日休闲住别墅,反正不是公寓空置就是别墅空置。在北京,不知有多少人已经购置了大连、烟台、珠海、三亚的房子。北京缺水干燥,人们特别喜欢海边的房子。海边的房子只为度假所用,当然平时也空置。我在珠海有一套房子,那是因为我的工作单位分设北京和香港两地。我每月都必须到香港公务几天,从珠海乘船一小时到香港,办完事回珠海睡觉。一些本应在香港开的会也尽量移到珠海开。七、八年来,虽然珠海的房子经常空置,但节省的仅在香港住酒店的钱就相当于我在珠海买房的那个数。我有一位朋友在广州工作,广州有一套62平方米小房,却在老家长沙买了一套180平方米的大房。他说,长沙房子便宜,武广高铁通了很方便,本打算孝敬父母,让父母先用,没想到父母习惯了老房子不肯去住,那就等自己老了叶落归根吧。异地购房还有许多复杂原因,为孩子上学,为迁移户口,为了看病,为了生意……我认为,上述购房动机仍属“改善型”范畴,具有合理性,不值得提倡但也没必要打压。
第二类,时滞性空置。此类多系自住性购房,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推迟入住,包括大部分房子需要数月装修施工的情况。我八年前住进珠海这套房子时,整个小区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尽管因为价格便宜和沿河风景秀丽,房子都卖光了,可入住率还不足40%。原因是小区离市区较远(其实直线距离并不远,只是隔着一条河),周边生活配套设及中小学校档次偏低。直到五、六年以后,这两、三年小区竟然爆满,因为通往市区的河上架起了一座桥,小区周边成了城市开发热点。一颗大白菜保质期一年,三个月没吃它当属正常;一套房子使用期50至70或100年,多久不用它当属正常?空置三天也是空置,三周、三个月、三年、三十年……空置多长时间才算不合理呢?不能政出多门,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民意,定下一系列统一政策标准,此标准不求绝对正确,但求基本公正,而且可使执法者有一个可操作的具体抓手。
第三类,储蓄性空置。此类包含投资性因素。严格讲储蓄也算一种投资行为,但有别于“投机”。投机的特征是暴利驱动与贱买贵卖。储蓄则不然,它承载着重要的民生意义,具有百分之百的合理性。尤其近年来我国投资结构畸形、投资渠道狭窄,银行存款利率低于CPI增幅(当CPI>3%的增幅时称为Inflation即通货膨胀,而当CPI>5%的增幅时称为Serious Inflation即严重的通货膨胀),政府保障体系不完善,加上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和民众信心不足导致的生存危机感,咱老百姓有点钱不买房买啥?钱不够就争取贷款,亲戚几家凑钱也得买。子女读书深造,自身养老治病,抵御天灾人祸,提高生活质量……样样都需要钱。而房子,在咱老百姓眼里是最实在的资产,是最真切的钱。
由此可见,研究、解决商品房不合理空置问题绝不能搞狂轰乱炸,要通过科学解析,剔除掉空置中的合理成分,同时针对显现出来的不合理部分制订出若干具体政策乃至法律性标准。譬如:你说你是间歇性空置,那么我给你规定一个拥有套数,超出部分就列入不合理范围,征收房产税或闲置税;你说你是时滞性空置,那么我给你规定一个入住期限,过期不住同样列入不合理范围,同样征收房产税或闲置税;你说你是储蓄性空置,我也可以跳出征收房产税或闲置税的套路,给你规定一个特别交易税,房子卖的越晚税率越低,越早越高,比如,一年内交易税率100%,满十年就1%了。总之,办法有得是。关键要把商品房合理空置与不合理空置整明白并加以区别,然后将其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应当瞄准真正的投机性购房、囤房、倒房行为,予以精确打击或有效抑制,最小限度地避免误伤抱有正常需求的合法消费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