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是一种需要【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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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是一种需要
文/韦步峰
应当承认,现在的流行音乐,的确比10年、20年前的进步不少。
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创作风格、表现形式,乃至配器、曲调、渲染等方面。
流行音乐流行若干年,造就了一大批,热爱流行音乐的流行音乐创作者和歌手。但比较起来,不少人(包括我)还是喜欢过去那些年的流行歌,甚至因此封闭了与当前流行歌交流的大门,甚至无端地对其横加指责。
这都可以理解。
——怀旧,是每个人特定环境下的一种很平常的心理反应现象,是人生的一部分。
而喜新,也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被常常与厌旧关联在一起,就被很多人讳莫如深,即便有,也硬生生地不敢面对而遮盖起来,视同无了。
我将珍藏了若干年的音带、像带、VCD整理了一番。
——说归档也好,是清理也罢,总之是一个时代的彻底终结,应该算是一种仪式。
既然成为仪式,那便可作为一种文化,至少属于我自己的怀旧文化。
盯着它们,却一次又一次地被迫停下来,翻江倒海想着一件件往事……
最终,对残破不全了的、陈旧磨损了的、本来就属于盗版、伪劣的,剔出来,尽管不舍。
人的一生,不都在不断丢掉已经,又不断遭遇惊奇的吗!
——不能生活在从前的影子里,真切地斟酌、打理好眼前的一切,才是活下去的条件。
遗忘,当然也正常了。
没有人将自己孩童时候的所有衣物都保存永久,正常人也不会沉湎于梦境,出不来,任由精彩与恐惧左右自己的情绪。
流行歌呢?
当然如此——“流行”过了,就会随岁月或湮灭或消沉。
失却了最初、最纯、最根本的属性,歌将不歌。
但依然不舍,依然找专门的时间和精力,沉浸、徘徊、感悟从前。
已不再是歌本身,而是假借其作为载体,一下子跌入早已逝去的纷扰、伤痛,乃至快慰、满足里,以求暂时性的愉悦和摆脱。
只是一种心理需要。
至于被载体的,被牵连的,也无所谓良莠,总之与需要有关。
就连这样的需要,都可以有意或被动地丢掉,更何况载体的流行老歌了。
言归正传。
此前发布的那一百四十四首可以被誉为经典的流行老歌,就摆在那里。
有我浅显的理解和触景生情的感慨,也有下载链接。
在发布这一系列的九天里,有人给了鼓励的掌声,有人给了赞许的眼神,有人给了热切的目光,还有人给了眼泪和不满……
众说纷纭但我心依旧。
——好东西是一定要拿出来分享的,哪怕只是曾经“好”过。
不妨来一个全包括——反正逝者如斯,还被打上了“需要”的烙印,那就尽情遗忘好了。
需要被遗忘的,还有那些岁月——需要走出来的,不单单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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