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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权力是在有足够的理由杀人而不去杀

(2008-04-27 00:07:24)
标签:

盗窃犯

辛德勒

权力

国王

理由

杂谈

分类: 心语独白_散文随笔

真正的权力是在有足够的理由杀人而不去杀

文/韦步峰

打开博客,想留下痕迹,不知道是为了心情的宣泄还是感觉一种责任。烦闷的心情总不能在此影响我的朋友,索性也就收敛,悄悄埋在心的深处吧。愿我心能有够独净化的能力,不给朋友带来不如意,我想,这恐怕也是一个权力。

为了能说服法西斯军官阿曼减缓杀戮或者最终放弃屠杀犹太人的做法,纠正他内心深处的把能任意杀人当作是权力的观点,辛德勒说却说真正的权力是在有足够的理由杀人而不去杀。并提到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盗窃犯偷了国王的东西,被带到国王面前的时候,盗窃者苦苦哀求国王饶恕他,尽管他知道自己一定要死。面对盗窃犯的哀求,国王完全可以不予理睬,而轻而易举就可以了却。但是国王最后赦免了盗窃犯,释放了他……辛德勒说,这才是权力。[详细情节见奥斯卡金像奖电影《辛德勒名单》第三碟片5分40秒开始]

真正的权力是在有足够的理由杀人而不去杀

细想想辛德勒的话,确实感觉相当有道理,真正的权力就应该是这样的。拥有这样的权力的人又岂止国王呢?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有!问题的关键是能否真正意识到自己有这个权力而且能在合适的时候行使。人最大的悲哀其实就在于明明自己有这样的权力而不会用或者没有清楚意识到它的存在的价值。

权力是不是自己能做到什么事情就去做呢?有人侵犯了自己亲属的利益,马上动用自己的职权去干涉去促成对侵犯人的惩罚,这是平庸人认为的权力。辛德勒的语言是含蓄而微妙的,可谓是给权力一个最恰当的定义了。相信,对现代人也有这重要的启发和思考。这是一种睿智,一种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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