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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不比副总少。

(2009-11-10 10:33:09)
标签:

企业法律顾问

律师

误区

杂谈

  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不比副总少。  在经济环境不是太好的当前,资金趋向紧张,诸多矛盾较多,纠纷连连不断,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开始逐步重视律师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但是在聘请法律顾问的认识方面,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误区,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误区一:请诉讼经验丰富的律师

  诉讼法律服务,是基本职能,但不是主要的,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把关,协助企业预防各类风险发生,防止已发生的损失不当扩大,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减免损失。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最高境界,不是为该企业打多少官司,而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业务能力让该企业尽量别惹上官司。

  误区二:请名气大的律师

  认为名气大的律师所起的作用也大,这种观念是不科学的。中国的律师业也在不断成长,而且正在进行专业划分,在各个法律领域,如婚姻法、继承法、刑事辩护等,有不少很有建树的大律师,这些大律师未必就对企业法律业务比其他律师更在行。这些大律师们籍自己多年的名望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很多实际业务仍需要其他律师辅助。不如聘请专业性更强的企业律师担任本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更加贴近本企业实际需求的业务指导。

  误区三:请法律顾问单位多的律师

  是典型的国人的跟风的心态。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综合权衡。忌盲目跟风。

  误区四:请收费便宜的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并不比一位企业副总逊色多少,有的企业将律师视为外人,不愿意律师融入自己的企业管理和经营中,这样的法律顾问所起的作用也相当有限。指望以较小的代价让律师做出更多的付出是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在法律服务领域,没有打折的律师,只有打折的服务。

  误区五:请自己在律师界的亲朋好友

  在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很流行,中国人的人情世故关系网,在这方面很突出的。熟人可能专业,但未必就一定专业。有时候正是因为太熟悉了,即使发生熟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也难以拉下脸来,追究责任或者予以解聘。

  误区六:请关系硬的律师

  单纯的利用关系,可能迟早要出问题,反而殃及自己。侧重关系学的律师习惯利用关系办案,是一种思维。侧重于法律的律师习惯利用法律办案,是另一种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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