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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杂谈 |
涉嫌收受1670余万元巨额贿赂
昨天上午,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因涉嫌收受千万余元贿赂,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其妻子鲁小丹也作为案件共犯与周良洛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鲁小丹涉嫌收受他人800余万元的贿赂,
但其犯罪事实大部分与其丈夫相互重叠。公诉机关在起诉中指控:1998年至2006年,在先后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海淀区区长期间,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为10家单位(个人)
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单位(个人)
贿赂款共计1670余万元。
其中,美元近93万、人民币900余万元。行贿者主要是北京的一些房地产公司和广告公司,这些贿赂款中的,90%都涉及土地审批和房产项目。其中,周良洛最大的一笔贿款,来自于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军。在周良洛担任海淀区区长期间,为了获得土地审批及房地产项目,刘军先后多次向周良洛行贿,金额总计近93万美元和100万元人民币。而其妻子鲁小丹被指受贿的800余万元,则主要来自于广告公司。
据了解,现年50岁的周良洛,祖籍江西,生于河南洛阳。他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系,
毕业后做了十余年学校干部,后直接调到北京市朝阳区出任区委常委,后来又任区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2002年3月,
调任海淀区委副书记,同年11月成为海淀区区长。
其妻子鲁小丹, 生于1962年,
黑龙江哈尔滨人,曾供职于歌华集团。在周良洛担任朝阳、海淀两区的主要领导期间,鲁小丹先后成立了数家公司,
主营业务为“企业形象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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