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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300人投诉柯达?!

(2006-09-05 08:36:32)
只有300人投诉柯达?!
 
柯达300人投诉,怎么了?
全国就300人?概率不高嘛!
不买那款--LS443数码相机就是了!
 
相信什么产品都有误差/瑕玼,柯达的名声太大了,1974年生产第一部数码相机!!(那时我没出生哦,高级)所以道德名誉承担的似乎要多些?中国还是太人情经济了,落后。
 
中消协及高校物理光学研究专家为何就此出证?红眼呗,或者出来闹腾闹腾呗,人都疯了。
 
再有,那300人运气实不佳!且都是用了一年左右,那怎办?误差总是要让一些人承担,有些事情只能自认倒霉。或者在其它方面你是不是捣巧了,那就是有其他人承担误差损失和倒霉了呗。
 
还有关于对台湾800名无偿赔付了!查证台湾当事人及柯达企业公关部门和法务代表,查明,应该是有此事,企业方面不直接反驳此事,且当时是冠以虚假托词表面文章“什么试用14天......”后来不了了之,即免费为受损者升级产品了。可是那是有社会政治经济背景的,两事相较,不能一味说不公平。
 
法律方面,于法无据。技术设计有问题?设计是创意性的东西,不好量化,只要出产产品硬指标达到,比如柯达这款相机,生产是合法和得到许可的,办事和审批环节也无人为操纵,更不存在腐败,和主观坑消费者眸利的动机,加上客观达标,所以是合法的,产品更是合格的!售后使用方面是可以细化、量化规定,以达到“召回”“全额赔款”条件,那是以后完备,以后的事了!!
 
厌烦这些鸡毛事。但可以推动办事进程,推动合法合理进程!中国消费环境是复杂环境。
 
如果我买了LS443,纵观情况,我忍,算了。或者发现有人抬杆龟毛,也会跟风和举证。
 
可惜我买了SONY——VI数码相机,02年底买的,不是替日本人做广告,那个,真是好!都是在拍照时,它经历两次大摔。它第一次摔,是从二楼翻滚到一楼(是直楼梯,所以绝不是半楼高),结果外壳伤了,摔时声音一片“破锣咣当”地响;第二次,是在植物园玩,自己右脚鞋尖扎进左脚裤筒边里,“裹足不前”地狠狠摔了,十分痛十二分被动,膝盖破了,相机在水泥路径乱蹦乱窜、扭曲滚着圈至好远地方“安顿”下来,结果除了一如上次“破锣咣当”乱响和吓唬人,实效方面安然无恙。其实柯达事件之前,索尼也有“召回”事件,是WW1款?!好像是。
 
比较索尼与柯达,反正索尼就是做到了,也许与领导层或说企业性格有关吧,都是在法律承担范围之外的,有人愿意做人情补偿;有人坚持原则,不赔。而技术方面,两家都是自我需要,在提高和发展的,与出事无关。况且,据说索尼由于硬伤损失元气了(给IBM做配件?),据说将不做数码相机了呢:(。
 
挨砖了...人在江湖走,哪能不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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