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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玲随笔:《写作花絮》

(2006-06-20 1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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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玲随笔写作花絮

刑警硬汉丰碑

春节前夕

特邀嘉宾

果断地说

分类: 散文随笔

写作花絮

朱晓玲

 

今天在家写小说,设计了一个案件的情节。这个情节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完全不是凭作家的想象就可能完成得了的。我虽不是法盲,但具体到法律的条条款款和法律术语等方面的知识时,那我就非常弄不清了.而每当我弄不清这些问题时,就会想起一个人——一个在刑侦大队任着队长的朋友,他可是我的长年法律顾问哟。在写作过程中,凡是碰上法律上的问题,我总是会打电话咨询他,一问一个准,他没有一次让我失望,没有一次回答不了我的疑问。我真是由衷地佩服他对法律知识的娴熟于心(这不是一句废话么。)。这次也不例外,我拨通了他的手机号,立即,传来清亮的彩铃声:“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牵挂……”

 

“你有几个妹妹几朵花呀?”这是我听到他爽朗笑声后,开着玩笑问他的第一句话。他笑而不答地回避了我的这种玩笑。我们相互寒喧了几句,接下来我问了他一些我想弄清楚的问题。他一一地给我作了解答。

   

      说起这位警界朋友,觉得有些往事和情景还真值得一说更值得我铭记。

    

      为了叙述的方便,下面我就叫他桀吧。

   

      桀是警校毕业的高材生。

 

     我认识桀,绝对是一种偶然。虽然我们都在一座城市生活,但我和他相识,却是在一次外地采访过程中的事。那年,我应某杂志社之约,就教育问题到外地一个重点高中去采访。那天午间,学校安排我就餐时,竟然将我安排得同几位陌生的便衣警察在一张桌子上(我至今也不知道他们那天到那所学校去干什么)就餐。在推杯换盏之际,我们相互作了自我介绍后,恍然大呼:哦哦,我们是真真的老乡嘞,没掺水的。而后又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世界又大又小的感叹。世界大得使我们近在咫尺也不相识,世界小得使我们在他乡遇故人,使我们的旅途多了一份惊喜多了一份收获。自此我们算是认识了。

 

      桀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桀驁不羁,个性鲜明且又是性情中人。我对他的这种感觉,在后来我们不算多的交往中得到了验证。

 

对了我认识桀的时候,他是刑侦大队X中队的队长。

 

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我和桀那次在他乡虽然相遇,但我们回到我们共同居住的城市后,由于各自忙着自己的工作和日子,除了零零星星地打打电话外,少有来往。

 

我和他的第二次见面是缘于一起凶杀案。

 

春去秋来冬也来的又一年初冬,我们这座城市发生了一起特大凶杀案。凶杀案发生在我市城乡接合部的一个村子。有一天,该村村民,在自家闲置多年的偏房,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女性尸体。接着,其他村民在村子周边不太远的田地翻耕土地时,翻出浅浅地掩埋在土地里的两具被肢解得惨不忍睹的女尸。凶杀案发生后,震惊了整个村子和城区,人心惶惶。值得庆幸的是凶杀案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破了。凶手是一个叫汪三红的修自行车的农村青年。嫌犯汪三红,人看上去非常憨厚老实,谁见了他,都不会将他同凶手联系起来想。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凶杀案侦破后,不知是被谁指点,公安局有关领导竟然登门找到我,表明他们请我为这起特大凶杀案的神迅破获写篇纪实文学,并为部分在破案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刑警写请功文之意。我没理由推辞,欣然应允了下来。记得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完成了采访、撰写纪实文学《XXXxx》(篇名我还真的忘了。等会在书柜找找,看能否找到刊登那篇纪实文学的杂志)和关于几位刑警申报一、二、三等功的个人总结材料。在这些申报嘉奖人员中,并没有我的朋友桀。而事实上,在我的采访过程中,我所了解到的第一手材料是,这次凶杀案的神速破获,桀有功不可没的功劳。我不明白公安局领导为何不为他申报嘉奖。对此,我心中始终耿耿于怀。在快要结束这次义务撰写任务离开公安局时,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对当时的刑侦大队队长坦言了我的想法。我说:就我在采访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我觉得桀是这个案件侦破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臣,你们怎么不为他申报嘉奖呢?大队长略略地沉呤了片刻,说:“那你为他也写一篇吧。”口气很有些牵强。

 

当天晚上,我就将《刑警  硬汉  丰碑》一文撰写完毕。这是我那段时间写得最为畅快淋漓的一篇稿子。这篇稿子在《警笛》杂志发表后,有不少的报刊杂志转载。据说使一些小报还小赚了一笔钱。桀有次出差河南,在郑州火车站报摊,看见有报纸刊登了这篇文章。他出差郑州回来后,就电话告诉了我这件事。可是我将《刑警  硬汉  丰碑》一文,除了给《警笛》杂志外,再没给任何一家报社或杂志社呀。想必是那家报刊偷偷转载的吧——我为何要说是偷偷转载?因为从始至终,我没有接到任何一家报纸要转载我稿件的通知。更无人给我寄过转载稿费。这是题外话,在此打住。

 

那年春节前夕,公安局吃年饭,我被公安局作为特邀嘉宾请了去。宴席毕,又举行舞会。桀本是一直陪着我的,一曲舞曲完后,他说我到外面去抽支烟。我说你去吧。桀刚离开包厢,另一个中队长就来到我跟前,对我说:我们局长想见见你,他们请你去他们那个包厢。说着向另一个包厢指了指。我先是犹豫了一下,尔后一想,客随主便嘛,出于礼貌我去见见局长们也未尝不可.我这样一想后,便起身随这位中队长之后,向局长们坐的那个包厢走去。快走到局长们坐的包厢了,有一位局长还站起了身,象是迎接我的意思.恰在此时,桀抽完烟由外面回来,他直接向我走过来,问,你要去哪儿?我说:X队长说局长想见我,我去看看。“不去。”他当着X队长的面,将我拦住,非常果断地说。尔后睨了一眼X队长,接着又说:今天你是我们公安局请来的尊贵客人,谁要见你,那也得他到你这儿来,哪有让你去他们那儿的道理。走,我们跳舞去。说完,不容我说甚,桀就做了一个很绅士的邀请动作,将我的手轻轻牵起,随着柔曼的音乐步入舞池……

 

在跳舞时,桀身着的黑色皮夹克右襟,老是往下垂。他时不时要用手将黑夹克往上提。我说,你何不将夹克给脱了。他的嘴附在我的耳边,小声说,里面的兜里有手枪.我不能脱。听了他这句话,一股别一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这就是我认识的桀驁不羁的刑警硬汉——桀。同他在一起时的那种温馨、那种安全感和踏实感,是无以言状的。(已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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