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在湖北襄樊勇斗持刀歹徒而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山东农民仇文才,因生活潦倒,近日流落济南街头乞讨,一个上午,仇文才乞讨了1元1角,其中最大的一笔是5角。“母亲83岁了,得了脑血栓,为看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的钱,我自己因负伤到现在还欠着亲戚3万元的医药费。实在是没办法了,太难了,才出来讨点钱……”仇文才说起来羞愧难当。
仇文才的经历折射出的社会现象,让我陷入深思: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漠视要持续到何时,英雄为什么一再地流血又流泪?
我对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了相关查阅,发现我国的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尚未出台,大部分省区市自行制定有相关的条例。山东省就于2001年发布了《见义勇为保护条例》,但由于缺少相关细则,在施行中显得缺少力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煤矿工人因安全事故死亡,赔偿20万元,但是按《条例》规定,见义勇为牺牲者所能获得的奖励只有3万元。
这种现象同时也凸显了媒体理念上的缺位,一只猫困在树上下不来,媒体都会关注,但却很少有人愿意关注这些见义勇为者。
作为律师,我想站在法律的角度向几个重要的群体呼吁:
1,受益人(或家属)该为见义勇为者做一些
在民法领域,受益人需要给付无因管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这个原则已为大家所共知。见义勇为类似于无因管理,但却比无因管理行为高尚许多,因为见义勇为者需要更大的勇气和胆识,而且还会有很大的危险,因此理应受到受益人更大范围的经济补偿。
2,媒体该为见义勇为者多做一些
现在媒体业发展势头正盛,而且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媒体对不同领域关注程度的分配却有畸形化的倾向,很多媒体人过热的关注了娱乐化边和怪闻轶事,在民生方面却显得相对冷淡,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远比娱乐圈里某明星的绯闻更需要媒体去曝光,这种悲剧更需媒体的关注来引领全社会的思考路径。
3,社会该为见义勇为者做一些
现在社会上的捐助项目很多,但专项针对于见义勇为者的捐助基金却了了无几。因此,我们需要成立覆盖全国的、专门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并制定完整的运行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转。
4,政府该为见义勇为者做一些
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的呼声愈来愈烈,中央政府应顺应这种潮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从全国范围内统领各省的相关规章,以给见义勇为的英雄们一个完满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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