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古怪的爱情碎片
卡夫卡自以为无法暴露自己的心迹,但是如果他与费丽丝的关系超越了书信关系,如果他们履行了巴勒斯坦之旅,如果他们结了婚,那么距离便将循行于无。卡夫卡一直想去维持的,属于他与费丽丝之间的神秘暴光后而消失或变形的丑陋就是一个让人无法容忍的超级大怪物。
卡夫卡宣称他爱费丽丝,但是他的古怪的书信表达使得他们的爱情成为一种折磨。
卡夫卡终生没有结婚。

我叫法兰兹·卡夫卡……如果你仍然希望从事这趟旅行……那么,对我们而言,立刻开始讨论它不但是正确的,而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我们应该善用我们假日的每一分钟,我们的假日无论如何都太短暂,更何况我们是要到巴勒斯坦去。因此,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彻底的准备,并且彼此同意所有的准备工作。有件事我必须对你坦诚实相告,它听起来很糟并且和我刚才所说的一切前后一致,我是个古怪奇异的书信作者。
以上是卡夫卡在1912年9月20日写给费丽丝的信件片断。那时卡夫卡住在捷克布拉格,费丽丝住在德国的柏林。
作为一个书信作者,卡夫卡其实并不是古怪奇异的。正好相反,卡夫卡深切的了解书信的距离法则。惟有当双方之间存有距离,当双方都无法相见之时,写信才是一种必要。从第一封情书开始,卡夫卡其实就刻意的维持着距离,成就着自己的书信写作。他提议彼此通信,以进行巴勒斯坦之旅的准备工作,但是他们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共同前往。
在第一封信的结尾,卡夫卡如是写道:即使你有理由质疑为什么必须选我为旅行伴侣、向导、障碍、独裁者或任何其他我可能转变的东西,你也不应该有任何预设的先决立场反对我这样一个通信者。于是卡夫卡在后来的交往中必须证明他是个古怪奇异的通信者,而他所写的情书从开始就是以审判的方式出现。
在与费丽丝通信的五年(1912-1917)间,卡夫卡与费丽丝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如果卡夫卡到柏林,那是基于职业的需要。对于卡夫卡而言,真正接近费丽丝的地方是在布拉格。卡夫卡在布拉格写信给费丽丝。费丽丝这样回道:关于明天的旅行,惟一值得称道的好事是我将更加的接近你。然后,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将于次日的下午回到布拉格。(1912年12月7日)
从布拉格搭火车到格林需要八小时,远远的小于卡夫卡与费丽丝相互在写信中等待的时间。如果把等待你回信的时间串连起来,用来前往柏林,那么我早就与你相聚。(1912年12月4日)。但是卡夫卡宁愿写信,独自品味着距离。对于卡夫卡而言,没有任何事比收信人的立场更具有威胁性,更能引起他的不安。距离是卡夫卡与费丽丝关系的一个必要元素。卡夫卡说:亲爱的,不要欺骗你自己。问题的原因不在于距离,相反的,赋予我一些亲近你的权利的正是距离。(1912年3月9日)
远在柏林的费丽丝使她与卡夫卡之间的距离成形,也促使卡夫卡得以书信的形式来抒发情感。距离让卡夫卡在信件中创造了秘密的心灵空间。卡夫卡在(1913年1月5日)写的信中自以为无法暴露自己的心迹,但是如果他与费丽丝的关系超越了书信关系,如果他们履行了巴勒斯坦之旅,如果他们结了婚,那么距离便将循行于无。那么,卡夫卡一直想去维持的,属于他与费丽丝之间的神秘暴光后而消失或变形的丑陋就是一个让人无法容忍的超级大怪物。
钻研法律的卡夫卡一直试图避免距离消失的时刻到来,他一再拖延与费丽丝的订婚。每次他都向费丽丝做解释,即使我们之间隔着距离,费丽丝你能尝试去了解吗?我明确的感知到,透过婚姻,透过结合,透过瓦解,我会空无,我将枯萎的死去。而且,我将不是孤单的死去,我的妻子将伴随着我的死。我愈爱她,死亡便将愈快愈可怕。(1913年7月10日)
卡夫卡对于信件写作的高度忠诚使他必须付出代价。如果通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计划永不会成行的巴勒斯坦之旅,通信行为便没有前景,成为一个无法导向的结果。卡夫卡宣称他爱费丽丝,但是他的古怪的书信表达使得他们的爱情成为一种折磨。费丽丝写着,上帝,真的是解除压力的时候了。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像我爱你般的被爱着,也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像我折磨你般的被折磨着。(1913年7月10日)
一九一四年六月一日,卡夫卡与费丽丝终于在柏林订了婚。卡夫卡订婚之后的感觉如被缚的罪犯。同年的七月十二日,卡夫卡与费丽丝双方的亲友相聚在一家旅馆,他们试图解决卡夫卡与费丽丝的失和问题。但在整个过程中,卡夫卡始终都没有说话。在卡夫卡的日记里,他写到这次聚会是旅馆的审判(1914年——1923年)。尽管卡夫卡在当天没有任何的言语,但他不得不接受自己被审判的结果,就是与费丽丝解除了婚约。
一九一七年,卡夫卡再度与费丽丝订婚。后又再次解除。一九二四年,卡夫卡病逝。卡夫卡终生没有结婚。卡夫卡学的专家认为,卡夫卡与费丽丝无法终成眷属是因为他们彼此的兴趣品味习惯与个性都不径相同。
一九五五年,费丽丝在她的丈夫去世后,决定把卡夫卡曾经写给她的情书交给纽约schockenbooks出版。至于费丽丝写给卡夫卡的情书,因为卡夫卡的个性,他使得费丽丝在读者面前永远的无言!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年7月3日—1924年6月3日.20世纪德语小说家。文笔明净而想象奇诡,常采用寓言体,背后的寓意言人人殊,暂无(或永无)定论。别开生面的手法,令二十世纪各个写作流派纷纷追认其为先驱。
卡夫卡生于捷克(当时属奥匈帝国)首府布拉格一个犹太商人家庭,是家中长子,有三个妹妹(另有两个早夭的弟弟)。自幼爱好文学、戏剧,18岁进入布拉格大学,初习化学、文学,后习法律,获博士学位。毕业后,在保险公司任职。多次与人订婚,却终生未娶,41岁时死于肺痨。
1904年,卡夫卡开始发表小说,早期的作品颇受表现主义的影响。1912年的一个晚上,通宵写出短篇《判决》,从此建立自己独特的风格。生前共出版七本小说的单行本和集子,死后好友布劳德(Max
Brod)违背他的遗言,替他整理遗稿,出版三部长篇小说(均未定稿),以及书信、日记,并替他立传。
卡夫卡是一位用德语写作的业余作家,国籍属奥匈帝国。他与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卡夫卡生前默默无闻,孤独地奋斗,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价值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作品引起了世界的震动,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股“卡夫卡”热,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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