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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哪写到哪(之一千六百九十六)

(2020-06-16 07:12:50)
标签:

杂谈

分类: 感悟生活

在阅读中你会发现作者的很多精力与自己有很多相像之处,只不过是你没有写出来而已,慢了半拍,你就成为了追随者。所以说,无论是阅读,还是平日里的胡思乱想,一旦有了感觉你一定要尽早变成文字,贴到这里让大家阅读,知道这是你这一阶段的想法。

 

无论跟谁有巧合,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做相同事情的人太多了,例如阅读,不要以为仅仅是你一个人在那里阅读,恰巧那一天一个比你更有名的人也在那里阅读,把阅读的感觉立刻就发在了网络上,他不过是抢先一步,也成为了专利权的获得者。

 

前些年买了一本《八十年代》一本封面灰色的书籍,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国内著名的作家朱伟编纂的一本书,自己也饶有兴致地阅读了这本书,对他了解的那些国内著名的作家有了更深层面上的了解,认为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作品,对弥补我对国内作家的了解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今年在博客上又看到朱伟又撰写了另一部作品《重读八十年代》,有了最初的印象自然觉得这本书不买不行,从本身的想法去说,想看一下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作者对曾经的那些大家的看法有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就是出于这一点想法,从当当网购买了这本书,很快就收到了这本书,简单的翻阅觉得买得值。

 

也正是看他的那些文字,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他说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他在京城完全靠他爱人结婚带过来的那辆自行车,在京城的文化圈里面游走,结识了那么多当下国内最走红的作家,包括或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在文字中都有所展现,不过是他整理了这些年自己对他们的新的认识和看法。

 

我没有资格去谈论朱伟所表述的那些当下最走红的作家。但是他的那种骑着自行车的游走,到是感觉有很多相像之处,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自己也是这样骑着一辆自行车乱窜,穿梭在老师和文友之间,觉得那时候生活非常的充实,觉得有这样一批文友和老师是自己的三生有幸,一度自己走火入魔,忘记了自己已经是有家室的人,觉得只有跟有文化的人在一起那才是你真正想要的东西,不知道那也是猎奇,跟恋爱时的那种幻想一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假如有一个人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毫不客气地说,跟现在拥有私家车等同,而那时候我就拥有这样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让周围的文友羡慕不已,跟现在一样觉得拥有私家车,证明了自己家庭经济的富足,更多的人就没有这样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

 

自己拥有自行车的年代比较早,大约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中期,1967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家里面就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其实我知道这不是给我买的,是给我哥哥买的,他那时候当兵在外地,为了他回来工作特意提前准备了这样的一个大件。

 

很多人不理解我说自行车是大件的原因,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年轻人想要娶媳妇成家立业,必须具备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至于后来三大件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变化,至少这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必须品。

 

1976年夏天我高中毕业以后,根据我的请求去老母亲的工厂做了家属工,并不是我觉悟高,而是觉得一个大青年身无分文有点无颜面对乡亲,所以想通过自己劳动换取属于自己可支配零花钱,动机就这样的简单,但是家里面还是很认真的分析了孩子的选择,到现在知道把给大哥的自行车让我骑着,说明是对我有他们的考量。

 

那时候我听说,大哥在部队里面是业务尖子,特别的受部队器重,做为家长都以为他一定会被重用提拔,所谓的重用提拔无非就是转干,在考虑家里面这个不争气的孩子,虽然混出了高中学历,但是他们绝对不放心,一旦工作了以后会是怎样,估计商量了一下,用自己的表现来预测将来的发展动向。

 

干临时工的不长时间,家里面的那辆自行车就交到了我的手里,自己为此激动了很长时间,觉得那时能满足虚荣心最好的物件,要知道那时候永久牌自行车跟现在的大众汽车等同价值,要知道那时候更多家里面就没有这样的物件,成为了自己壮阔少的资本。

 

要知道这种感觉绝非空穴来风,在上高中的时候,家里面就没有这样的交通工具,谁家有羡慕嫉妒恨,就像我曾经写过的那样,我学自行车并不是我们家买了自行车学会的,而是自己脸皮太厚,所有到我们就求着办事的人,只要我发现他骑着自行车来的,一定会管他要自行车钥匙,在院子里学着溜,一来二去就这样把自行车学会了。

 

学会自行车自己就更加肆无忌惮,我曾经写过这方面的事情,妈妈的同事来家里面求办事情,毫无疑问只要骑着自行车就成为了自己的玩具,而且不满足在院子里的遛弯,直接骑到马路上寻找风驰电掣的感觉,就这样把自己的自行车技艺练就的。

 

从干家属工到就业去了工作单位,那辆永久牌自行车给自己挣了不少光,就像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开着奔驰和开着拉达的感觉那样,觉得开奔驰的人一定有钱,自己装成了纨绔子弟,其实狗屁不是,兜里面除去家里面给的买饭的钱,多余一点也没有,自己最初的那种想法知道非常的不现实,一个月十几块钱的家属工钱,吃上饭就赚了。

 

到了单位自己拥有一辆自行车也是不得了的事情,我写过多少遍,为了让自己的那辆已经骑旧的自行车焕发青春,每到周末自己便会在单身宿舍给自己的自行车进行保养,那时候买了不少维修自行车的工具,包括管司机师傅要的大黄油还有机油,让自行车始终保持安全运营状态。

 

再后来为了弥补文化欠缺的问题,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到夜校里补习耽误的文化知识,自行车就更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物件,你拥有这样一个物件,很多同学就不敢小视你的存在,特别是那些女同学,希望下课以后尽快地回到家中,希望跟你沾光把她带到家门口,自己一度也成为了护花使者。

 

跟我相似的文友也有几个,但是他们真的不如我条件优越,一个朋友跟我那么好,家里面不是没有自行车,而是父亲上班必须骑着,他想骑着卖弄一下,但是家里面的大人不给他机会,所以一直惦记着我的自行车,有时候故意在夜校期间,说是忘了拿书本,借你的自行车回家那课本,说到这份上你不借给他说不过去,跟何况自己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

 

到了后来直接把我的自行车骑回家,理由很简单晚上十点以后没公交车了,那时候也没有出租,他不远万里到家里面拜访,谈的甚欢,不知不觉过了公交车的末车时间,毫无疑问要不然就是走回去,要不然借宿在这里,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借自行车骑回去,多少次最后的方法大家都能接受。

 

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一直到九十年代末,自己骑自行车疯狂的岁月历历在目。后来自己去老师家聆听教诲,开始丢掉第一辆自行车,自己当初还是那么的在意,老师看出自己的这种在意,带着我去了报案,这一段我曾经写过,报案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多钟,警察叔叔早已经睡了,值班的听我陈述完了以后,问我一般的家庭几点睡觉,后来才明白他是在嫌我,觉得像我这样的疯人,就应该落得这样的下场。

 

从那以后又不停地丢了很多辆自行车,包括掌柜的骑了多少年的两辆女式自行车,还有我们抓奖抓到的一辆自行车,最后只剩下一辆破旧的公家配给我的大金鹿自行车,孩子和掌柜的都不愿意坐,因为出去铃铛不响,其余的那都响,老远路人就回过头来观望,害怕撞到他们,家里面掌柜的对我这种表现总结得很对,什么对文学的喜好和探究,整个一个败家老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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